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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轉+自改+完] 浪子 (鬼王)
fengwanting19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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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+1次PO完】浪子(翊洁)

小说简介

她的八字是孤独,生肖是寂寞,星座是孤寡,

每个和她沾上边的人,都会离开这个世界。

于是她不敢再爱,选择在异地重新生活。

他是一个在爱情里出车祸的男人,

他爱了一辈子的女人最后还是选择投向他弟弟的怀抱,

于是他负伤出走,选择在异地放逐自己。

两个心伤的人,在偶然的机会下相遇,

她花二十万美金,买他六个月的温柔陪伴;

他花六个月的时间,为她赶走满室的寂寞。

她怕孤单,他夜里用体温温暖她的心,

她吃不惯高档牛排,他帮她做加满爱心的炒饭。

“在我离开前,如果你发现自己爱上我,一定要告诉我。”

可是她不敢爱他,只祈祷下辈子能再爱他一次,

没想到,再见到他,他不但换了名字,还多了未婚妻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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楔子

关于吴映洁

二○○八年八月。

问诊室里有一张柔软舒适的躺椅,还有一组米白色的牛皮沙发,靠墙处有一整排的书柜,里面摆的全是昂贵的精装书册。

墙壁是亮眼的浅橘色,窗户很大,透明干净,可惜没有打开,因为屋里正开着空调,二十五度,让人舒服的温度,可是吴映洁却觉得热。

她偏头,望向屋外的如荫绿草,一丛丛的小花张开花瓣在风中招摇,紫的红的黄的,把夏天妆点得热闹俊杰。

不喜欢夏天,她比较喜欢下雪的冬天。

即使穿着小外套,还是可看得出她的手臂过份纤细,她很瘦,带点病态的苍白瘦削,青筋明显地浮现在她的手背上。

她把头转回来,略略颔首,脖子上的银质十字架平贴在胸口。

她的手指头在裙摆上画圈圈,她的指甲不长,淡淡的樱花色,是指甲的原色,眼睛又亮又圆,睫毛又翘又卷,她的长发直直地披在肩膀、落在腰际。

路嘉怡注意到了,她在坐下之前,要先把头发挪到一旁,不然会压到头发。她的头发相当长,但保养得很好,乌溜溜的发丝像一匹绸缎,柔顺地贴在背上。

她刚进门的时候,他眼睛一亮,还以为是天使来报到,让他的心呛了几下,卜通卜通的一阵乱跳。

她干净清新的脸庞像天使,嘴角边若隐若现的酒窝甜得像天使,无辜纯洁的表情像天使,连身上都穿着天使的专用颜色,纯白色。

只差一双翅膀了,再给她插上一双翅膀,她一定会从窗户飞出去,寻找她的上帝。

路嘉怡是精神科医生,学成归国近三年,除了在自己的诊所看诊之外,还在大学里面兼课。

吴映洁是姜俊杰介绍的病人,挂过三次号,爽约两回,今天他才第一次看到本尊。

路嘉怡和姜俊杰是很要好的朋友,在国外念书时认识的,那时一群华人经常聚在一起,聊聊家乡事,做做家乡菜,慰慰思乡情怀。

年轻的他们都以为要飞得够高、飞得够远,才能开拓眼界,哪里知道,真的离乡远走了,才发现,只有这块小小的土地才能让自己安心。

因此毕业后,大伙儿一个个回来了,留在异国深耕的人反而不多,他们在美国认识、分离,在台湾重聚。

吴映洁看起来很年轻,目测年龄是十八、九岁,但病历表上填满的年龄,已经二十五岁。

二十五岁还能像个陶瓷娃娃的女生不多,更别说像个未受污染的天使了。

吴映洁是姜俊杰的妹妹,两人之间没有血缘,但关系密切。姜俊杰忧心忡忡,他说,映洁长期待在家里,被妥善地保护着,就像是易碎的糖果……他用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形容词,让路嘉怡听得头昏脑胀。

路嘉怡只好捺住性子用自己的方式发问,问吴映洁的脾气个性、生活环境、成长历程,然后,他推论,吴映洁的单纯不是因为过度保护,而是寂寞。

“你知道自己为什么来这里吗?”他压下录音键,开始他们的第一回咨商。

“知道,大家都说我疯了。”她扬起睫毛,笑着和他对视。

他给她一个笑脸。很好,传说中不说话的女生在他面前开口了,那多少代表,这是个好的开始。

“谁说你疯了?”

“管家、厨娘、司机……”她顿了一下,然后又接着说:“俊杰哥哥和晨希嫂嫂。”

“俊杰说你疯了?”

他的身体微微向前倾,眼睛看她、耳朵听她、脸上挂着微笑,双手安详地在大腿间交叠,很标准的心理咨商师动作。

“他没明说,但我知道,他认为我疯了。”她回答得笃定,那样的眼神,根本看不出有任何精神异常。

“你觉得自己疯了吗?”

“照理来讲,我这种人应该早就发疯,可是我的韧性很强,所以到目前为止,我还没疯。”她两枚瓣唇开开阖阖,说话有条有理。

“你这种人?哪一种?”

“我的八字是孤独,生肖是寂寞,星座是孤寡,每个和我沾上边的人,都会离开这个世界。”她偏着头看他,像在用眼神问他,你不怕吗?

“俊杰是你哥哥,他还活得好好的。”路嘉怡举出实例。

他手中也有吴映洁的资料,母亲在她童年去世,父亲一年多前也不在了,她的确是个很孤单的女生。

前些年,她仰赖、依靠俊杰,没有俊杰,她就成了失去大树的寄生植物,顿时没了存活力量。她还和俊杰谈过条件,要他娶她,结果,两人维持了将近一年的婚姻,直到她撑不下去,主动放弃。

她之后出国半年,姜俊杰以为她散心之后,会恢复原本的开朗性格,没想到回台湾之后,她整个人都不对劲了,不再开口跟任何人讲话。

他们想尽办法,想勾引她聊天,却从来没有成功过,到最后姜俊杰不得不认为吴映洁精神有问题,遂找上昔日好友帮忙。

“那是他聪明、逃得快,如果他继续留在我身边,也许现在也不在。”

她低下头,长长的头发掩去她的脸庞,她的脸很小,小小的苍白在发隙间忽隐忽现。

“你的论调很奇怪。”

“你们当医生的只相信科学,如果不心存偏见,你会发现世间有一种俗称‘扫把星’的人。这种人,谁沾了都要倒楣。”她用力点头。

“于是你封闭自己,不和任何人对话?”

“不是封闭,只是懒。”

她懒得说话、懒得吃饭穿衣、懒得生活……她只想窝在棉被里,抱紧枕头,假装玩偶阿菲还在胸口,她只想不停睡觉,让自己停在一种空茫、迷糊的状态,舒舒服服、不用脑袋过日子。

“觉得很累?”

“嗯,很累。”她轻点头,一点再点,脖子像装了弹簧圈。

“我很高兴,你愿意和我说话。”

眼光落在他身上,她也不懂为什么自己愿意和他说话?是因为……他身上有和阿翊相似的特质?因为他笑起来的时候也不露齿,只是把嘴唇歪向一边,教人搞不懂他的笑是真心或只是应付?

她摇头。阿翊不在了,她不该放任自己,想他太多。

“摇头是什么意思?”路嘉怡问。

“你很贵。”

他很贵?不会吧,他以为自己的收费很合理。

第一次,路嘉怡觉得自己被打败,额头上像有五条黑线加两只横飞乌鸦,嘎嘎嘎,发出几声怨叹。

耸耸肩,他继续引她说话,“你知不知道你的懒让俊杰担心得不得了?”

她没回答他的问题,反而说:“可以帮我吗?”

“帮什么?”

“用你的专业帮我向俊杰哥哥证明,我没有发疯,以后不要再逼我来找你。因为……”

“因为什么?”

“和你说话很累。”

很累?不,他很帅、讲话很温柔,来咨商过的病人都会爱上他,并期待下次再相逢……她一斧头敲碎了他的自信。

这是她说的最后一句话,接下来,不管他问什么,她都不肯回答,任他自言自语,口水用尽。

“映洁,你知道我很贵,但时间还没到,我不能让你离开。”他指指手表,提醒她,她还在继续撒钱中。

点头,她听进去了,但没回话,看他的眼神里明白写上一句话——没关系,偶尔浪费可以接受。

她离开椅子、走到窗边,额头靠着玻璃,两手环抱在腰际,静静看着窗外,虽然她并不喜欢夏天。

吴映洁离开后,路嘉怡打了两通电话,第一通电话给姜俊杰,告诉他,他妹妹没疯,只是有心结,唯一帮得了忙的办法是找到结、打开它。

说这种话很容易,也很不负责任,但在为数稀少的交谈时间里,他还能取得这个结论,不简单了。

之后,他再打另一通电话,给另一个好朋友——

“阿翊,我今天碰到一个天使,我保证你没看过这么干净清纯的女生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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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
二○○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。

她一身米白色的及膝长毛衣,蓝色紧身牛仔裤下,套了一双驼色皮靴,米白色的长围巾在脖子上绕了好几圈,把嘴巴鼻子一起圈进毛线团里面。

她很冷,一吐气,白色的烟雾就从嘴里飘出来,她抱住一只加菲猫玩偶,紧密地圈着,让它在怀里替自己添温。

她把大衣忘在咖啡厅里了,都是那杯咖啡惹的祸,那么好喝、那么香浓,让她全身发暖,暖得忘记窗外还在飘着鹅毛细雪,直到走出咖啡厅两百公尺,才发现大衣不在自己身上。

她本来想绕回咖啡厅把大衣找回来,可是想了想,决定放弃。

那件大衣是俊杰哥哥送给她的二十岁生日礼物,款式有些过时,但她时常穿、时常在套上温暖大衣时,想像俊杰哥哥的长手臂环着自己的肩——那件大衣,让她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。

所以现在……丢了也好,自欺欺人不是正确的人生观。

她叫做吴映洁,童年时期失去母亲,从小和父亲相依为命。

不过她爸爸是个企业家,可以分给女儿的注意力比不上他随身携带的电脑档案多。

幸好,姜俊杰加入。

他是她爸爸收养的义子,也是他刻意栽培的接班人。从此,有爸爸、有哥哥,三个人的家庭硬是帮她把寂寞给挤出大门。

她以为这辈子会照这个模式,一直过下去,她当快快乐乐、无忧无虑的千金大小姐,爸爸当家庭里的栋梁,而俊杰是疼她、宠她,把她捧在掌心呵护的哥哥,各守本份、各司其职。

谁知天不从人愿,爸爸重病,死前把公司和女儿全部托给义子。

姜俊杰虽不愿意,可他还是接了手,为了报恩,也因为他与生俱来的责任感,最后他娶了她,接下公司里的庞大业务。

吴映洁知道他不爱她,但即使对他很抱歉,她还是想当姜俊杰的妻子。

于是她尽全力当个好妻子,学做菜、学插花、学按摩、学唱歌,学所有能让丈夫感到快乐的功课。

可他对她的努力不屑一顾,甚至收回对她曾经有过的宠爱。她心知肚明,知道他不愿意她一直误解下去两人之间的感觉是爱情。

他强调一次、两次、五次、十次,不断强调他们之间只是兄妹……他的“强调”很伤人,更狠的是,他再也不想去理会,这些强调会不会让她很受伤。

她真的很拚,用尽办法想把他拉在身边,可是最终……仍旧不行,没有爱情,光靠婚姻根本绑不住两个人、两颗心。

当姜太太的那十一个月里,是她人生中最晦黯阴郁的一段日子。

婚姻让她讨厌自己、痛恨自己,但对于“一个人”的恐惧,却促使她更加用力地抓牢姜俊杰。

她张牙舞爪、恣意妄为,她使坏、搞得全家鸡犬不宁,然而她越想把他拉在身边,反而把他推得更远,她的恶劣甚至让他差点失去心爱的女子和可爱儿子,她差点把他拉进地狱,永不见天日。

要不是那天,她推开书房,无意间发现他在掉泪……

那么要强的男人居然掉眼泪!若不是手足无措、被逼到尽头了,他怎会抛却骄傲与自尊?

姜俊杰的泪水像倾盆大雨,把她彻底的浇醒。好冷,她从头顶到脚底板都在发抖,她的心在震颤、呼吸窘迫。

怎会搞成这样?

不懂啊,她是那么喜欢俊杰,从高中开始就喜欢,她怎么会把一个自己那么喜欢的男人推入万劫不复中?

她实在太坏,坏得不可原谅;她的心太狠,狠得让人憎恨。

于是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,逼自己好好想清楚,这是她要的吗?她要俊杰的人生与哀恸挂勾,她自己不快乐也不准他快乐?

她忘了自己花了几天才想通透,反正最后,她还是签下离婚协议书。于是,在失去妈妈、爸爸之后,她又失去哥哥。

不管多努力,当孤星是她的命中注定,抵抗不过,只好学会妥协。

她还记得自己在妈妈的病榻前,拉住她的手,用斩钉截铁的气势说:“妈,不怕,你要加油,努力战胜命运。”

母亲顺顺她的头发,无奈的说:“孩子,不要和命运打仗,你看那些逆流而上的鱼总是弄得满身伤痕。”

“没关系,就算会伤痕累累,我也要与命运抗衡。”

“傻气,命运是要顺着它走的,别总想着抵抗,妈妈不是要你随波逐流,而是要你保存力量,让自己上得了岸。”

是她不乖,她和命运作对,她固执地争取不属于自己的人生,结局呢?耗尽力气却一无所获。

她还能上岸吗?

她不知道,但她既然选择“结束”,就不能不重新“开始”,命运的齿轮咬着她,让她无从停下脚步。

好吧,换个地方开始,二十五岁的她,已经懂得在面对命运之前,要先放下武器。

吴映洁把卷卷的娃娃头烫平,拉直的头发突然间变得好长。

设计师问她要不要剪短,她摇头。

失恋的人才会剪去头发,剪去爱情的分岔,可她和俊杰之间,没有爱情,她连修剪分岔的借口都没有。

累得三个设计师弄老半天,把她长及腰下的头发用离子夹拉直,扯啊扯的,扯痛她的头皮、她的心情。

怎么办?就算命中注定,她仍然害怕一个人的世界。

她不晓得世界上有没有人像她那么害怕“一个人”这件事,但她明白世界上像她这样彻底的“一个人”很少,没有亲人、没有朋友、没有知心……没有快乐……

好冷,她缩缩手,呵一口暖气。

停在路边,她又买了一杯热咖啡,不加糖和奶精,一个人的生活很苦,她需要更强烈的苦味来提醒自己,苦,不过尔尔。

回家吗?姜俊杰替她租的公寓里,有很棒的暖气,一走进屋里,就让人错觉走回台湾的夏季,可是那里实在太空虚,她不爱在暖暖的空间里孤寂。

那么……再多走一下吧,一杯黑咖啡、两杯黑咖啡,就算让黑咖啡灌满肠胃,就算会彻夜失眠,她也甘愿。

咖啡杯上传来的温度,驱逐掌心寒冷。

她停在公园,望着一个占据整张椅子的东方男人。是流浪汉吗?光看他就觉得冷,他没穿外套、没戴耳罩,也没有帽子和手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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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走到他身边,细细凝睇他的五官。

随性、凌乱的黑色头发在额间张扬,肤色略白,嘴上和下巴蓄着细细胡髭,他有张年轻性格的脸孔,方方的下巴、浓浓的眉头聚拢,眉宇间透露着强悍,阳刚的脸庞中央有着高而挺的鼻子,幸而有两瓣性感的嘴唇,中和了他恣意散发的冷硬。

他穿着篮球鞋的脚边散放了几个空酒瓶,半眯的眼睛里是聚不了焦的迷惘,他手上抓着几张旧报纸,口袋里露出吃完的汉堡纸袋,整个人狼狈不堪。

他是一个……坚毅的男人……

第一次看见姜俊杰的时候,她也是这样想的。

他们这种人的压力很大、责任感很强,尽心尽力地让自己的生活登上冠军排行榜,十大杰出青年奖项就是为他们而设的。

爸爸说,这样的男人习惯让自己过得很辛苦,但他的责任感会让身边的女人幸福。

就是这个理由,爸爸替她选择了俊杰,可惜俊杰的爱情选项里的四个答案A是“范晨希”,B是“范晨希”,C和D通通都是“范晨希”,她企图想要把“吴映洁”挤进去,殊不知,她把自己挤得不***形。

用力摇头,摇得头有些微晕眩。

不想了,俊杰有自己的幸福,她不能再斤斤计较他对她不够好,把他锁在记忆夹里,他不会痛,累的人是她。

总有一天啊,她会让自己承认,她不是爱上姜俊杰,而是“害怕一个人”。

她的朋友很少,没有死党、没有知心,连手帕交也翻不出名单,女生很少像她这样的。

她善良却不善交际,所有心事只能对抱在手上的加菲猫说,她叫它阿菲,阿菲是她最好的朋友。

她离开台湾那天,姜俊杰对她说:“映洁,你是该走进这个广大的世界,你要多认识一些人、开拓眼界,常常关在家里,会让自己太寂寞。”

她同意了,她告诉自己,吴映洁需要很多朋友,让自己不寂寞。深吸气……她选择对这个流浪汉伸出友谊之手。

这是个烂选择,俊杰肯定会这样嘲笑她。不过,那又如何?反正他不在,反正他忙着和晨希嫂嫂建立新未来,哪有力气管她。

“嗨,你会冷吗?”她歪着头,露出白得可以拍广告的牙齿,笑着问他。

他不语,眼睛直直看她,原本涣散的眼睛为她聚了焦。

他先看见的是她围巾下面的直长发,黑黑的、浓浓密密的一大把。

为什么不把它们绑成马尾?可惜,那么长的头发绑成马尾,走路的时候,马尾在背后一甩一甩,一定很漂亮。

见他不说话,她又说:“我有热咖啡,你要不要?”

他还是沉默,脸上悲伤深刻。

不明所以,她心头一拧。

“你不是中国人啊?对不起,我不会说英文……”

下一秒,她对他微笑,亲切地抓起他的手,把热咖啡放在他的手掌中央,然后把阿菲摆在他身旁的椅子上,取下自己的围巾,一圈一圈又一圈,圈到他脖子上。

“好一点了吧。”她挥挥手臂,对他露出可爱的小虎牙。

好?要怎么好法?

他在笑,他笑起来的时候不露齿,只是把嘴唇歪向一边,挂上讥讽的笑,让人搞不懂他是真心或应付。

他的笑脸让人看了浮上淡淡的伤心,他也心苦吗?

吴映洁转头看向天际,鹅毛白雪创造出银白色世界,不知道漫天飞舞的雪能不能洗净世界上所有的不幸?

搓搓手、缩缩脖子,她冷得更厉害了,不管流浪汉听得懂不懂,她温和地对他笑说:“我要回去了,你保重。”

抱起阿菲,临行前,她又给他一个亲切可爱的笑脸,甜甜的,像加上枫糖的浓郁咖啡。

白色的雪地上,两行小脚印规则地排列着,吐气,掌心的温暖拉回他被酒精麻痹的知觉。

远远凝睇着白毛衣女孩,没了围巾替她收拢长发,风刮起,发瀑飞扬。

他紧绷的眼角放松,抿起的嘴唇微微拉开。她……是天使?

二○○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。

时代广场上挤满人,喧嚣的人声伴随着震耳欲聋的音乐,热闹极了。

吴映洁夹在人潮间,不自觉的随着人群移动。

这么多人耶,他们笑语欢乐的气氛让人暖和起来,拍手声、欢笑声,她看着身旁的金发女生,跟着笑露两排白牙。

这才是对的,如果留在台湾,她就要一个人过年了,俊杰会和嫂嫂过,管家司机厨娘通通放大假,她只能一个人握住长长的仙女棒,在空旷的院子里唱歌给自己听。

好多人、好多人呢,好多人的笑声把她的心酸挤掉,真好。

她笑得嘴巴好酸,她用力跟大家一起拍手唱歌,气氛到达的时候,也跟着跳上跳下,High得不得了。

终于,最好玩的时候来了,倒数计时,十、九、八、七、六、五、四、三、二——一!

彩灯大亮、美丽的烟火四射,Happynewyear!

她扯着喉咙跟大家一起大声喊叫,她拍手、她疯狂笑弯腰……

璀璨烟火在黑暗的天空里创造奇迹,相爱的男女在彼此的怀里见证奇迹。一对男女为对方展开双臂,两个女孩将自己收纳在爱人胸口,三对、四对、五对……

所有人都张开手臂跟周围的人拥抱,她也跟着张开双臂。

霍地发觉,她仍然是一个人……转圈圈、再转圈圈,眼光滑过每个感动的男男女女。

没有人……这么热闹的夜,竟连一个能跟她拥抱的人都没有?不管置身多么热闹的地方,她终究是一个人。

张开的双臂缓缓落下,笑容凝结在唇边……原来,不管她躲到天涯海角,一个人是她永远的宿命……

在她垂头丧气,准备离开时,突然间,一个宽宽的怀抱收容了她。

他抱着她摇晃,下巴压在她头顶上方。她闻到他身上阳刚的男人气味,炫惑、迷乱。不自觉地,她的手圈上对方的腰际,扣住,不放。

不争气,她居然哭了,大颗大颗的泪水就这样滚进陌生男人的怀里,弄湿他的衣襟。

男人知道胸前的女孩子在哭,还哭得很凄惨,心被蓦地揪紧……在这么热闹的地方,他碰上一个寂寞天使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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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拉住她的手,护着她在人潮间穿梭。

吴映洁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,只晓得他们走过熙攘人潮,和自己碰撞的人越来越少,闷热的空气渐渐清新。

她走了又走,右手仍然让人紧握,他掌心的温度比刚买的热咖啡还暖和……

再走、再走,她从没走过这么长的路,可光是这样,一步接一步,踩在柏油路面,居然让她踩出安心。

暖暖的胸口、暖暖的男人,暖暖的陌生、暖暖的善意,她任泪水狂奔、模糊视线。

脚步随着身旁的男人停下,她抬头,撞见一张不笑的冷脸。

机器人!脑袋里莫名其妙冒出这三个字。

胡碴还是在他的下巴挣扎,坚毅还是刻在他的眼角眉梢,她的白色围巾也不相称地圈在他的脖子上,不过今天,他穿上保暖的大外套。

她甜甜笑开,晶莹的泪水挂在睫毛上方。“谢谢你,流浪汉先生。”

流浪汉先生?不爱笑的嘴角歪了歪,带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。

“为什么哭?”他问。

他的声音冷冷的、轻轻浅浅的,却让吴映洁听出歌唱般的温柔,让她的心跟着软了。

“你会说中文?太棒了、太棒了,你居然会说中文。”她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似的尖叫大跳。

他眉头打结。会说中文没什么了不起,干么叫成这样,是挖到所罗门王宝藏了吗?不过他对她的过度反应没多做表示。

“真好、真好……”

才说完真好,她的眼泪又滚下来。

她是他见过最爱哭的女生,他讨厌女人掉眼泪,虽然她的泪水并不让他厌烦。

“幸好你会说中文,我的英文很破,在这里开口说话,压力好大。”她吸吸鼻子,对他笑。

连英文都不会说,干么留在美国,训练与世隔绝的能力吗?他有些不以为然的想。

“要不要找个地方坐坐?”他主动提议。

吴映洁看看左右,“这里离我家很近,去我家好不好?”

她是没有心机还是太开放?在这样的夜晚带陌生男人回家,谁都可以想像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故事,这种故事天天在各处上演,只不过他从没想到,自己也会成为这种烂故事的演员。

在这之前,碰到同样的场景,他会对她投以不屑的眼神,转身就走,不管她会不会羞愧尴尬,但现在,他不反对。

在搭上飞机那刻起,他就作出决定,爱情有太多负担,他不要。如果女人们愿意,他不介意成就一段短暂关系。

“好。”

他伸手,她交出自己的手,没有防备、没有过度想像两人之间,她只是满足于在这个陌生国度,可以握到一双温暖的手,真好。

第二章

二00八年一月一日。

站在门外,隐约流泄出来的声音让他惊讶。

她家里有这么多人,难怪敢邀他回来。可是这么多家人,为什么她会在倒数计时的热闹广场上,独自哭泣?

再看她,不管看几次,她都是像天使,还是个巧手师傅精雕细琢而成的珍品。她美的让人惊艳,皮肤白皙剔透、吹弹可破,一双翦水秋瞳犹如浸在水中的宝石,闪着动人光泽,长长的睫毛卷翘浓密,时不时泄露出来的纯真,让人心动。

这样的女生,没道理孤寂。

吴映洁从口袋里找出钥匙,葱百手指在银色钥匙上更显柔美。

“你家里有很多人?”他问。

她停下开锁的动作,转头,视线对上他的,偏偏头,勉强拉抬嘴角,摇头说:“没有,家里只有阿菲。”

“阿菲是谁?”他问。

“是我最好的朋友,它常陪我聊天,听我说一大堆无聊的话,是个很有耐心的家伙。”说起阿菲,她脸上浮起甜甜的笑容,像沾上蜂蜜的草莓,引诱着他,让他想一口咬下。

“既然如此,为什么不带他去跨年?”他闷了,没道理地发闷。

“我怕人太多,一不小心把它弄丢。”她的阿菲很重要,失去爸妈和俊杰,阿菲是她仅存的。

弄丢了。不会自己回来啊?除非那个阿菲智能不足。这些话,他还来不及说出口,她已经打开门进屋,很有家教地把长靴拖下,挂在靴架上。

他跟着进门,视线转过一圈,没看到人。

电灯是亮的,电视开着、CD开着,声音弄得很响亮,乾净冷清的屋里,却充斥着许多热闹声音,一整个怪。

“你饿不饿?”她回头问他。

“有一点。”

她给他找了一双男用室内拖鞋,冲进厨房,献宝似的把冰箱里面的东西通通搬出来,摆到客厅桌上。水果饮料、零食、中食西食……满满的一桌。

“我可不可以把电视关掉?”

他正式踏进屋里,这层公寓还算大,装潢大方简单,有客厅、厨房、书房和一间大大的主卧室,对于单身女子而言这样的房子是大了点。

“哦。”她急忙用遥控器把电视关掉。“对不起,我只是很害怕安静。”

又是说不上口的为什么,她说“害怕安静”是的表情,让他的心胡乱抽搐,他坐进沙发里,假装没发现自己的不对劲。

拿下围巾,是她给的那条,白色和他的衣服不相称,但是他随手围了,而且连续“随手”了好几天。

“吃点东西吧。”

吴映洁坐在白色地毯上,把食物盒一个个打开来,里面全是大牌名厨的精心杰作,只要微波一下就能吃。

他看着百色的桌子、白色食器,白色女孩坐在白色地毯上,她对白色似乎有特殊偏爱?

“怎么了,都不喜欢?那你喜欢吃什么?我马上打电话叫人送来。”

她跪爬到电话边,把一本名片簿交给他。

说是名片簿也不尽然,那是用电脑打出来的外送食铺,有电话、餐点,最有趣的是那些餐点下面,用注音吴号拼着它们的英文名字,制作这本名片簿的人相当用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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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那个阿洁弄的吗?不爽掠过他心头。

“要不要请你的朋友一起来吃呢?”他问。

“谁?”她疑惑问。

“阿洁。”

吴映洁恍然大悟,笑得眉眼眯眯。“你说阿洁啊。”

她起身,回房间,把躺在床上的加洁猫抱起来,走回客厅。

“阿洁,见见我们的新朋友。”

他看见阿洁那刻,啼笑皆非。

那是一只年代久远却整理得很好的加洁猫玩偶,第一次碰到她时,她就是抱着它。

她拉起加洁猫的胖手,对着他摇一摇。“哈罗,你好,我叫做阿洁,今年十五岁,是吴映洁最亲密的好朋友,我知道她所有的心事哦,请问你叫什么名字?”

他双手横胸,肚子里的不爽清空。

“阿翊。”他似笑非笑的回答。

“阿洁,他叫阿翊,是我在美国认识的新朋友,要是哥哥和嫂嫂知道我交到朋友,一定开心得不得了。”她把阿洁抱在前面往前一推,掩住自己的脸。“你好,我是吴映洁最好的朋友,她十岁的时候,我就开始听她的心事,她很烦,老在我耳边唠叨不停,现在有你来帮忙分担,我的耳朵很感激你。”说着说着,她咯咯笑了起来。

心横冲直撞地乱跳一通,原来她说阿洁陪她聊天,纯粹是自言自语。

“阿翊,你什么时候来美国的?”吴映洁把阿洁揽在胸前,歪着头问。

“八、九天前。”

“你的英文好棒。”她满脸崇拜。

“我以前在这里念过书。”五年,思乡的日子里幸而有一群好朋友相伴,否则异国的生活,辛苦比快乐多。

“好厉害,我哥以前也在美国念过书,他说美国是知识的殿堂。”

他又是歪歪嘴巴、似笑非笑,没有回话。

“我爸说,有机会的话,我也应该出国念书、见见世面的,可惜,我的英文很破,再厉害的老师都教不会我,一个头比两个大,到最后他们都不好意思再赚我爸的钱,落荒而逃。没办法,我太笨。”

“学英文需要放大胆量开口说。”

“胆量?你信不信,有的人、有的事,就算花一辈子也学不会。”就像她学不会圆融、学不会和大家打成一片。

“你对自己缺乏自信心?”只消一眼,他就看出她的问题。

她同意。“我是不怎么相信自己,我比较相信命运。”早说过,她学会随波逐流、学会在命运面前放下武器。

“命运抓在自己手上,你想怎么创造自己的人生就可以创造。”他连想都不想的直觉回答。

“你一定是那种一帆风顺的人,没有碰过挫折、没有失败经验,才会不知道,有些你花了一辈子时间努力,也办不到的事。”

她说得他语塞。

不是吗?他和小洁之间不就是他用尽一辈子时间努力,也办不到的事……他居然还敢说大话。

他仰头,咕噜咕噜,猛地灌下一整瓶啤酒。

“你在生气?”她轻轻扯着他的袖子。

“我为什么要生气?”

因为她说了实话,剥除他自以为是的面具?

哼,他才不孬,不害怕承自己失败,只是……他不愿意在命运面前俯首称臣。

他打开另一瓶啤酒,狠灌几口。

吴映洁看他喝得那么豪迈,心痒痒的,也学他喝酒。喝不到几口,她脑袋就晕晕然,像长了翅膀,一拍就能飞到天堂。

不喝酒时,她就是个爱说话的家伙,喝了酒,哪有不大说特说的道理。

她笑弯了两道细眉。“你不生气哦?那换我来生气好不好?恩……”她用力点头。“我好生气,老天爷对我坏到不行。”

她酒醉的模样好有趣,可爱的脸让他忍不住捏两下。

她被捏也无所谓,还是装填了满脸笑意,勾住他的手臂往他身上靠,嘴里哇啦哇啦猛讲话。

好玩,他又打开两瓶酒,递给她一瓶,和她乾杯。

铿锵!玻璃瓶互撞,撞出清脆声音。

“我告诉你哦,以前的人会买一种叫做赎罪券的东西摆在棺材里,我前辈字的子孙一定超不孝,没给我放两张那种东西,害上帝觉得我这个人恶贯满盈,这辈子就想尽办法恶搞我。”

“谁没给老天爷恶搞过?”他嗤哼一声。这年头倒霉鬼是一打一打计算的,而是用一货柜一货柜为单位。

“你有爸爸吗?”

“谁没有?”

“我妈在我小时候就死掉,我还长得不够大时,爸爸也投奔天堂;我结婚不到一年,就被丈夫扫地出门……你说,我是不是惨死了、惨爆了、惨毙了、惨上更加惨……”

她握紧小小的拳头,惨一次捶一下、惨两次捶一双,最后那拳捶到爆米花上,喷!爆米花玩了一回高空弹跳。

她滑到地毯上,突然一转身,趴在他打开的双腿中间,抱着他的腰说话,她不知道这动作有多危险,还是笑得满脸桃花。

天使在他面前变成恶魔,勾动成熟男人的。他打开酒,喝几口,递给她。

她想也没想,抓起玻璃瓶就口喝光光。

“比惨吗?我女朋友爱上我的弟弟,她看不见我爱了她一辈子。”他晕了,在第五瓶酒下肚之后。

酒精热络了两个人,他们对彼此敞开心房。

“谁说我没爱我老公很多年,可是他也爱了别的女人很多年啊,我爱他、你爱她、他爱她、她又爱那个他……厚,又不是老鼠会,一个咬一个,好累哦。”

她越喝越豪迈,乾杯乾杯乾杯,今朝有酒今朝醉。

“我优秀、出类拔萃、是精英中的精英。可是精英有什么用,笨女人就是搞不懂,要生存,脑袋比长相有用。”他又喝掉一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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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各说各的,谁也没听谁。

“我是公主耶,我放下身段学插花、学做饭,学当个满分太太,他只要喜欢的女人来当太太,我拼死努力都没用……呜……大家都不要我了,他们通通把我丢掉……”

吴映洁把眼泪鼻涕全糊在阿翊的衣服上。

他一把抓住她的肩膀,指者自己的鼻子问:“我丑吗?”

“不丑。”她身子东摇西晃,摇得他头晕脑胀。

“看得出来我很聪明吗?”

“看得出来。”她百分百配合。

“我赚的钱比他多几百倍,我的功课比他好几百倍,我的勤奋是他的几百倍,我的专情也是他的几百倍……可是那个笨女人宁愿要一个什么都烂的花花公子……酒咧?谁把酒喝光了?”

他放开她,在桌子上到处找酒。

“酒……酒……哦,我有,我有好多酒……”

吴映洁跌跌撞撞走到柜子边,打开两扇门,把里面的洋酒全部搬出来,那都是她在对街买的。

她又不会喝,为什么买那么多,?因为卖酒的女生会说中文,她花钱,对方花时间陪她聊天,交易很公平。

把酒堆在地毯上,她拿威士忌当啤酒喝,喝一口,好辣好辣。

“我爸说,我像洋娃娃,爱我的男人一定很多。可,我谁都不爱哦,我就是爱他哦,我给他做便当哦,我爸爸收他当儿子哦,我帮他买好多好多高级的衣服哦,我很努力很努力当好女生哦……可是、可是他都不爱我耶!”

她说了很多“哦”,然后用“耶”做结束。再然后,她哈哈大笑,抱住阿翊的脖子开心大笑。

“阿橙给她吃尽苦头,她的眼泪都是我在收容;阿橙乱七八糟交了一大堆女朋友,她气得想杀人,我再忙还是陪她去海边走走;我知道她吓的时候不是真正的快乐;我知道她咬嘴唇的时候代表有满肚子委屈……我那么了解她、那么心疼她,可是她还是爱阿橙不爱我。”

他们像是比赛似的,轮流说着自己的悲伤,他们都没听进去对方说什么,只是急忙把自己的苦水吐出来。

这些话,他们都没在别人面前说过,却在陌生人面前,一句一句把堵在心头的不平顺,藉着酒精说得淋漓尽致。

“怎么办呢?都没有人爱我。”吴映洁嘟嘴,长长的头发垂在颊边,像个落难天使,瘫坐在地毯上。

“哈哈哈,她不爱没关系,会有别的女人爱我。”阿翊打个酒嗝,滚躺到她脚边。

“我好寂寞,我好怕一个人生活。”她的手指头玩弄着他乱篷篷的头发。

“我讨厌一个人的床,冷到不行。”她趴到他胸口说话。

“床?对,没有爱情也可以上床。”他手捧着她的脸,她的肌肤好细好滑,让他一沾上,就舍不得放开。

“不管是谁都没关系,只要能陪我睡觉、陪我说话、陪我唱歌、陪我……陪我做全部全部……”

他的手从她的脸颊滑入她的领口,在她的背上流连,像丝般的触动了他的某条神经。

他一用力翻上,把胸前的她翻到自己身下。

她圆圆眼看着他,心跳紊乱,不知道是他深遂狂乱的眼睛迷惑了她,还是酒精闯的祸。

欲望瞬间排山倒海而来,他低头攫住她娇艳双唇。

她恍惚了,四散的思绪收不回来,她只感觉得到他充满男性气息的身体,只感觉得到火辣辣的热吻,吮去了她的灵魂。

许久许久,阿翊放开她,她痴迷又天真的神情攻陷他最后一分理智;她意乱情迷的双眼蛊惑他的心思。他沉沦了……沉沦于一个陌生女子的无声邀约……

还是一月一日,全世界都在庆祝的大好日子,电视新闻里面,常有记者到各家妇产科访问刚出生的元旦宝宝。

很多人的生命从今天开始,而吴映洁的生命,也是从今天做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变。

他们睡到中午才醒来,宿醉让两人头痛欲裂。

吴映洁呻吟几声,睁开双眼,才发现身上的不是暖被,而是男人。

天啊!她猛地捣住嘴,不敢吵醒他。

完蛋,昨天她跟这个男人……噢,她好想尖叫,只没差立贞节牌坊了,结果碰上流浪汗,她便迫不及待的献出自己……

更完蛋的是,她到现在还弄不懂那个天雷地火、销魂难耐是怎么回事?她怎么回放浪形骸至此,和他纠缠一夜?

头痛、心痛、全身酸痛,她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器官是完整的,而且该死的……她居然爱上他的体温……

呼……她吐气,无法解释这个活了二十几年却从不认识的吴映洁是怎么回事。

不想了,至少现在不能够想。她用尽办法,让自己从他身下抽出身却不惊动他。

脱身后,她回头瞄他一眼,他还在睡,他棒了,这样可以避过所有的尴尬场面。

她随手抓起一件衣服,压在胸口处,蹑手蹑脚的回房间。

就在她第二步的时候,阿翊黝黑深沉的双眼倏地张开,看到一个光着屁股的女人,正用很奇怪的动作回房间,而她手上的衣服是……他的。

他忍不住噗哧小出声,也不管她会不会害羞到撞墙。

坐起身,他拿一个抱枕盖住自己的重点部位,拉开的嘴角还没靠拢,一想起刚才她的动作,又忍不住开怀大笑。

笑?猛地一惊,他用手背检查似的压压自己的脸颊。他多久没笑过了?他还以为,自己早已遗忘怎么开心。

实在喝得太醉了,他想。

他忘记昨天吴映洁说过什么话,也忘记自己胡说八道了多少,他只记得说完那些话,心情大好。

早就该找个人宣泄一通的,但骄傲让他无法对人倾诉自己的不幸,要不是酒精发挥效果、要不是吴映洁很聒噪,要不是应该全家团聚的跨年夜,他碰上一个孤单天使,他不会让心事出笼去招摇。

套上裤子。昨夜,他醉了,但不至于醉得忘记自己做过什么事。

他把脚小心塞进裤管里,低头,发现雪白长毛地毯上面,有着暗褐色的血迹。她果然是天使,一个未经人事的天使……

冲水声隐约传出,阿翊想像得出温热的水冲洗在皮肤上的舒畅感。

他已经两天没有回饭店了,这几天,他在酒精中沉溺,睡在夜店里、公园里,他在酒精失去效力时清醒,然后寻找下一场宿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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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去快乐的生活,他选择让自己颓废,他以为自己是永远不会被击倒的巨人,没想到一份真相、一段不属于他的爱情,居然就将他打倒。

原来,他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么强。

吴映洁走出房间,她换上一套蓝色长版高领头衫,下面是一件黑色紧身裤,白皙的脚丫子上套着鹅黄色拖鞋。她胸前抱着一套西装和盥洗用具走到客厅,来到他面前,脸上挂着羞赧腼腆。

“对不起,我把你的衣服弄湿里,我这里有新衣服,我不知道尺寸合不合适,你要不要进去洗澡?”

她指指里面,抓抓湿湿的散发,有几分不知所措。

阿翊没有回应,怀疑的眼光轻轻扫过她手上的西装。

她顺着他的眼光,落在自己手上的西装,这才想起应该解释些什么。“哥说,单身女子独居比较危险,就找人准备男生的衣物和日常用品摆在家里,万一小偷闯空门,才不会知道这里只住一个女生。”

吴映洁停下话,不确定是他的眼光让人不知所措,还是昨夜的事让她无法平和对应。

他起身,的胸膛向她靠近,她下意识退两步。她这下意识的举动让他不舒服,但他没作声,拿走她手上的衣服就完房间里走。

见他没离开,吴映洁下意识地松口气。

他是个陌生人,而且是很陌生的男人,还是个醉倒在公园的流浪汉,满脸的胡喳和酒味教人退避三舍。

俊杰哥哥布置的屋子就是要防他这种人,没想到她亲自把他带回来,还和他喝酒言欢,把满肚子乱七八糟的话全部告诉他,她不是不知道陌生人有多危险,但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欢畅、这样开怀了。

俊杰哥哥知道会生气吧?

也许不会,他忙着在自己的婚姻里幸福,哪管得了她?!

突然,她想起来!她是没人管的女生,她可以为所欲为,爱怎样就怎样,不管他是强暴犯或吸毒者,只要她开心,就可以跟任何男人在一起。

对,丢开礼教、抛去道德,她已经长大……

吴映洁在从女生变为女人的这天,她决定要恣意妄为、要不顾代价,为自己任性一回。

第三章

二〇〇八年一月二日。

阿翊留下来了,他决定让吴映洁包养。

因为她给他吃好吃的,给他无限畅饮的美酒,还给他穿得称头体面,住得舒适惬意,最重要的是,她说:“我给你二十万美金,你陪我一年。”

他摸不透这个谜样的女人,明明是清纯如天使,作风却大胆到令人不可思议。

他冷下脸,说:“不行。”

她抓了抓头发,憨傻地偏过头问:“是不是钱太少了?我可以加码,你开价,二十五万、三十万……或更多?”

她当冤大头当得半点不手软。

这一秒钟,阿翊把她定位于不知人间疾苦的千金大小姐。“我只能待在美国半年。”

“半年后呢?你要回台湾吗?没关系,我可以跟你一起回去。”她笑眼眯眯,巴结得好像自己是快要被迫休无薪假的可怜员工。

他瞥她一眼,又是嘴巴歪向一边,说笑不像笑,挂了讥诮的表情。“我只给得起半年。”

“只给得起半年、只给得起半年……意思是,你只能活半年?!”吴映洁被自己的推论吓到了,瞠大杏眼看他,嘴巴张大。

他没回话,只是微微地点了头。

低头,他的注意力回到桌上的那盘意大利面,用叉子卷起来,“速”一声,吸进嘴巴里,让沾满酱汁的面条在舌头上跳芭蕾。

她做的意大利面味道很不赖,她有很好的厨艺,有钱、美丽又会做菜,这种女人根本不需要到路边捡男人回来包养,可是她却捡了,而被捡的自己,正坐在她面前,享受五星级服务。

“你生病了吗?”吴映洁追问。

她长长的羽睫眨呀眨,眨出两滴泪水,可惜他忙着吃面,没注意她的表情正在改变。她的快乐让悲怜取代,喜悦化做心酸。

怎么这么倒霉啊!她老是碰到活不久的人。

“是。”他模模糊糊地应了声。

谁说他不是生病?这个病颠覆了他所有认知,让他抛弃一切的远遁。

“很严重的病吗?”

他没回答,举起杯子,把里面的浓汤一口饮尽。再说一次,她的手艺超棒!

吴映洁低头、停下话,手上的叉子翻搅着盘子里的面条。

她就知道,不应该把他带回家的、不应该和他过夜,也不应该和他有所牵扯,他和她之间通通不应该……她这种人很扫把,谁碰谁衰,爸死了、妈死了、俊杰哥走了,现在连这个无辜的流浪汉也要死掉……

眼泪一滴一滴和进了她的面里,干面都快变成汤面,吸吸鼻子,声音终于憋不住,小小地啜泣逸出。

伤心排山倒海而来,她从啜泣转为嚎啕大哭,虽然她的嚎啕大哭仍然很秀气。

“呜……对不起、对不起……”

阿翊放下汤杯,看着眼前哭得像婴儿的女人,慌乱手脚。“你怎么了?”

“呜……对不起,都是我害你的,呜……要是没有我,你就不会死。”

“关你什么事?!”他莫名其妙。

但她的哭脸很具观赏价值,她哭得很认真诚恳、很自然可爱、很……很让他想一看再看。

他干脆往后坐,双手横胸,用欣赏电影的悠闲态度观赏她的哭相。

这是他第一次发现,女人哭可以哭得这么甜蜜浪漫,果然是天使,连哭都与众不同。

“呜……我很倒霉,呜……跟我在一起的人都会跟着倒霉。”

嗄?这什么逻辑?就算他真会死,也是在认识她之前就决定好的事,跟她倒不倒霉有什么关联?

她是笨蛋吗?是不是上帝在筛选天使时不用心,导致天使的品质良莠不齐,让这个笨蛋也掺杂其中?

“我的倒霉和你无关,那是老早就注定的,不管我认不认识你都一样。”

“你的病会不会传染?是AIDS吗?”她红着一双眼睛问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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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失笑,用餐巾纸轻拭嘴角,这个动作优雅高贵,一点都不像流浪汉。

吴映洁看得呆了,心里跳出一个场景。欧洲、大到不行的古堡、玫瑰花园、骑士勋章……他是落难的爵士?

“不会传染,我保证经过昨晚,你连脚指头都很健康。”

他的揶揄让她全身红透透,目前,她的脚指头健不健康不知道,但保证绝对是红色的。

“那你以后要去哪里?”

“流浪吧。”他从没想过自己会以流浪为名,躲避痛苦。

他对人生没有期待、失去希冀?吴映洁看他的眼神里又充满怜悯。想了想,她作出重大决定。

老师有教,正负得负、负负得正,两个倒霉的人碰在一起,一定会摩擦出小幸运。她就阿莎力一点,半买半相送,一口价。“我用二十万买你半年好不好?”

她又替他添了满满的浓汤,奶油的芳香四溢。

阿翊接过浓汤,视线定在她身上。

她在哪里受的基础教育?二十万买一年,半年应该要折半才对,教过她的教学老师一定很想死。

轻啜浓汤,他不知道该将她往哪一边分类。

聪明?不对,在算计这件事上面,她太愚笨。单纯?更不对,她的行为、提议既开放又浪荡。

然而不管怎样,她都很可爱。

她等待他回应的夸张表情,像等着发糖果的小学生;她煮好菜等他试味道的眼神,像急着被夸奖的小孩;她抿唇的无奈,无辜得像小鹿斑比……总而言之,她就是可爱,可爱到一个无法形容的程度。

“不害怕我死掉,会害你很麻烦?”他反口问。

“不会,我已经习惯了,虽然那个经验很讨厌,可是会碰到就是会碰到,又躲不开……”

吴映洁越说越小声,再抬起头时,她脸上挂起两坨红晕,带着很不自然的笑脸轻声问:“其实,你说的也对啦,是有一点点小麻烦,那……如果、如果……你觉得自己快要死了,可不可以不要告诉我,就自己偷偷离开?”

好残忍,他要对她的可爱打折扣了。

“那我的钱怎么办?”他冷笑问。

“你把帐号给我,我马上把钱汇给你,如果没帐号的话,我明天领现金给你,好不好?”

他笑笑,无所谓。“成交。”

“那……再作一个小小的小约定?”

她又脸红了,她的十二生肖一定是属番茄还是苹果。

阿翊扬眉,表情上多了不耐。

“只是很小、很小,很微不足道的小约定啦。”她干笑两声。

“说!”他用帝王大赦天下的口吻道。

她吞吞口水,这才提出,“我们可不可以先说定,不要爱上对方?”

这是命定,她爱的人一定会远离,而爱她的人,总会死去。虽然他的生命很短暂,虽然他们只有半年时间可以在一起,她还是不想害他。

“我无所谓。”

他没打算再爱上任何女人,他是个懂得从错误中学习的男人,错过一回,不会放任自己重蹈覆辙,未来他或许会结婚、生小孩,但不会再让自己爱上任何一个女人。

“那……从现在起,你是我的男人!”她大声宣示。

他耸耸肩,没意见。

就这样,吴映洁在阿翊吃饱后和他去百货公司,替他买足所有御寒衣服和必需品,他也抽时间回饭店拿随身行李,开始两个人的包养生活。

二〇〇八年二月七日。

原来他并没有自己想像中那样勤奋上进。

他其实还满适合当牛郎的,这种什么都不用做,单是窝在家里陪女人的悠闲生活,他过得很惬意,也许,和不讨厌吴映洁也有关系吧。

他们很少出门,顶多去超市买菜,或到附近公园走走,偶尔找间酒吧坐下来,让自己濡染周遭的热情。

他知道她讨厌酒吧,因为她不喜欢酒味,而且里面的二手烟会熏得她眼泪鼻涕直流。

他也不喜欢酒吧,但还是常邀她去,他在等她亲口告诉他——我不要去。

可她就是什么都不说,宁愿偷偷带口罩出门,宁愿坐在酒吧的角落让人对她侧目,也不肯告诉他她不喜欢那里。

这让他相当不满,他不知道为什么有人喜欢虐待自己。喜欢就喜欢、讨厌就讨厌,没必要委屈自己、将就别人,想当阿信吗?那她也得有本事穿越时空,回到二次世界大战时期。

照理说,她有翊利颐指气使,指挥他这样做、那样做,毕竟付钱的是大爷,可是,她并没有。

买菜,挑他爱的;吃馆子,挑他爱的;逛街,还是挑他爱的,她处处配合他,配合到他很火大。

这种雇主太好,好到让雇员忍不住想欺负。于是,男人的劣根性发作,他要测出她的底线在哪里。

前几天,他们疯狂做爱之后,他把瘦小的她圈在怀里,轻声问:“你不舒服对不对?”

“嗯,生理期快到了。”她在他胸前低喃,累得眼睛半眯,快要入睡。

“为什么不拒绝我?”

“不拒绝。”她摇头,头发在他怀间磨蹭。

“为什么?”他勾起她的下巴,严肃问。

“因为我喜欢你的体温。”

他懂了,她是一个害怕寒冷的女人。

“下次不舒服要告诉我。”他带着生气的口吻说。

她勉强睁开眼睛望着他,“那你还会抱着我睡觉吗?”

“会。”他扁扁嘴回答。

“好,我会告诉你。”话说完,她窝回他怀里,用无尾熊抱尤加利树的那种抱法,紧紧抱住他。

刚开始,他对这种抱法很不适应,毕竟哪个人被蛇圈住还会睡得安稳?可是这条蛇太香、皮太软,而且甜甜的声音有辅助入睡的功效,他让她一缠二缠缠上瘾,没了她的手脚圈紧反而睡不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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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,他的身体对无尾熊圈抱式形成了一种制约反应。

今天,吴映洁又把口罩放在皮包带进酒吧,只要他转开头,她就偷戴起口罩,隔离烟味。

远远地,他看见她的动作,挑了挑帅眉,不以为然,她太看得起口罩的效果。

他在吧台点了酒,一个金发美女向他偎靠过来,暴露的前胸在他眼前晃动,他知道她在勾引他。

他向吴映洁望去,她也正望着他。

每回一发现阿翊的视线转往自己的方向时,她就会连忙把口罩扯下来,对他露出灿烂笑容,还欲盖弥彰地挥挥手。

你过来,说“我讨厌待在酒吧”,我马上跟你走。

他用眼神对她示意,可惜她没看懂,还是对他笑,假装女郎的勾引只是友好表现。

你要自欺欺人?没问题,那就欺个彻底。他闷着脸,转开头。

他刻意低头和金发女郎调笑,刻意不看吴映洁,还故意把手搭在女郎的肩膀上,凑近她,在她耳畔说黄色笑话,逗得她笑得花枝乱颤。

他在下赌注,赌吴映洁会忍无可忍,大步走来,对他发飙……有意思,他居然在期待她发飙。

他知道她是个娇娇女,单纯得没有脾气,知道她就算被人欺负或占便宜也没关系,她不只是天使,还是个什么都不会的芭比娃娃。

他不喜欢这种个性,他比较喜欢会大哭大闹,会拉着他的衣袖擦眼泪,会想撒娇就往他怀里钻来钻去,毫不隐藏情绪的女人。

金发女人对他大笑,擦了口红的嘴唇有意无意地滑过他的脸颊,在上面印下痕迹。他忘记自己说了什么笑话,只记得,经过十二分三十六秒,吴映洁还是没向他走过来。

女郎拉住他的领带,踮起脚尖向他靠近,近得让他闻得到她身上擦的廉价香水味……吴映洁没来。

她红红的嘴唇恶意地咬上他的高级衬衫,在上面留下难洗的污渍……吴映洁还是没过来。

吴映洁能忍,他却忍不住了,猛转头,发现她不但没过来,连看都没看他,正忙着用一大叠面纸,捂住口鼻猛打喷嚏。

白痴!他丢下金发美女,不爽快地走向吴映洁,一把拉住她的手臂,胡乱将她的围巾、外衣披上,然后把她拉出酒吧。

走出大门,冷风迎面袭来,吴映洁缩了缩身体,开始咳嗽。

“你为什么不生气?”他问。

问话的人比该生气的女人更生气,他搞不懂自己在凶什么,是凶她随便出让自己的翊利,让他像个货真价实、人人可借用的牛郎,还是凶她是白痴,宁愿让自己在里面擤鼻涕,也不会把他拉出酒吧?

咳咳……她没回话,低头打开包包翻东西。

“你可以冲到那个女人身边,大声地告诉她,我是你包养的男人,谁都不可以碰。”如果是吴映洁,就会这么做。

咳咳……吴映洁咳得脸红气喘,在包包里面翻来翻去,怎么找都没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。

没带出来吗?不会吧,她习惯随身携带的。

“说啊,你为什么不生气?”

他当然知道自己的怒气很莫名,她不计较、不吃味,他反而该懂得感恩才是,对于这种宽厚女主人,不感激涕零已经够坏了,还对她生气,未免太不知好歹。

可他就是没办法不气她的没个性、不气她的高配合度、不气她缺乏占有欲……

好,他很幼稚,但这不是他的错,和幼稚女人在一起,耳濡目染下,自然会变得幼稚。

他停下脚步,发现吴映洁没跟上来。转身折回去,他看见她拿着一瓶怪东西在吸。

吸呼、吸呼……她吸了好一阵子之后,抬起头,对他灿然一笑。

她在吸什么?大麻?毒品?不,连香烟都搞不定的女人,有什么本事碰毒品?

吴映洁把喷剂放进包包里,喘两下,对他说:“这是支气管扩张剂。”

“你会气喘?”

“只是过敏,对脏空气过敏,不太严重,是老毛病了。”她挥挥手,态度轻松得好像真的“很不严重”。

“气喘为什么还要去酒吧?”

“因为你想去啊。”

她认识他的时候,他就在喝酒,她猜,喝酒是他的生活习惯。

她不反对他喝酒,是因为相信没有几个人能心平气和地走入生命终点,何况他还那么年轻,怎能不用酒精麻痹自己?

她愿意陪他,是真心的,就算会害自己气喘发作。

“忘记了吗?你包养我,有翊利命令我去哪里、不去哪里。”

她望着他,久久,摇头。

“不,我只是包养你的身体,并没有包养你的灵魂和自由,你想去哪里是你的自由,而我的自由是,选择要不要待在有你的地方。”

所以他想去酒吧便去酒吧,而她明知道那里的空气会让自己的旧疾复发,仍然选择待在有他的地方?

阿翊的心隐隐悸动……

“你那么有钱,为什么不连我的灵魂和自由一并买走?”

下意识地,大手往她头上一压。他不懂小小的她,怎么会有本事感动大大的自己?

吴映洁走近他,两只手圈住他的腰,很喜欢、很喜欢那个跳得强劲又有规律的心脏协奏曲,她越来越喜欢阿翊,喜欢到忘记两个人只剩下五个月的时间相聚,忘记万一喜欢转化为爱情,会多么令人心痛。

她轻轻笑着,用甜得渍人的语调说:“阿翊,你不知道吗?灵魂和自由是无价的,再多钱都买不了。”

“错,只要有够多的钱,就可以买到许多人肯违反自己的意志,为你做你想要的事。”他说得斩钉截铁,因为这是千古不变的定律。

她摇头。“我是独生女,爸爸认养了一个男生,栽培他、教育他,还把企业交到他手上。你说,这个恩惠够不够大,这些钱够不够多?几百亿呢,是多少人几辈子都不敢梦想的财富。”

“是够多了。”他同意。

“可是这么多的钱依然买不了他的灵魂和自由。他不爱我,他深深爱着的女人比我更可爱。我很坏,用金钱、用我们给的恩情逼迫他就范,他终于娶我,可是他并没有因此而爱我,我只是成功地让自己坠入痛苦深渊。”

这些话她对他说过,然而那时候两个人都醉了,一塌糊涂的醉,他没听进去她的心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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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用尽心力当好妻子,他视若无睹;我黏在他身边企图吸引他的注意力,他满不在乎。于是我开始生气,我做很多坏事情,我把自己变成惹人厌的坏恶魔。但是,可爱的吴映洁他都不看在眼里了,可怕的吴映洁,他又怎会在意?”

她叹气,把靠在他身上的头移开,一下子,清冷的空气将她包裹。背过他,她向前走几步,像是自言自语也像是对阿翊说话。

“生气没用的,我生气只会把你逼得远远的,到时候,我连你的人都看不见。我不要这样,我喜欢和阿翊在一起。”

他听懂了,大步跨过,长长的手臂自她身后往前收拢,他的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,胸口贴住她的背,才一下子时间,温暖迅速将她包围。

笨女人,他都收了她的二十万,再生气也不会气得让她看不见人。心甜甜的,笑意在嘴边展延。

“我以为女人喜欢这个男人,就会对其他女人的虎视眈眈感到嫉妒。”他很无聊,居然在跟她撒娇,要求她的嫉妒。

“我们又不是那层关系,如果你有喜欢的女人……没关系,我不在意,我只要和你过得开开心心。”

经验教会她,希望是一种烂东西,越是在意,它越要让你失意。

所以她停止自己的幻想、安于现状,她只要包养一个男人的身体,不包养他的心。即使他是一个很好的男人。

闷了他,他的确没想过和她发展出任何可能性,他已经把两个人的相处时间限定在安全的六个月里,可她的“不在意”还是让他闷到不行。

吴映洁仰头看他,笑脸盈盈。“阿翊,我们的时间好少,不要把时间浪费在吵架上好不好?”

她握住放在自己腰间的大手心,轻摇着身子,让身后的他不得不随她摆动。

抬头看天空,乌漆抹黑的夜空里什么都没有,只是几块闪亮的霓虹招牌闪着人工式的星光。

她深深叹了口气,“真是糟糕,明知道你活不久了,而我们约定的只有六个月,可……我还是每天数日子、提心吊胆,好怕如果你不在了,我要怎么过日子。”

她只是在对自己说话,并不期待他给答案,然而她嘴巴里吐出来的提心吊胆,竟让一个不想与她发展出其他可能性的男人,松弛了紧绷的五官。

“阿翊,如果我给你很多、很多钱,你可不可以去看医生、把病治好?就算到时候你不想待在我身边也没关系。”

她在关心他?他的嘴角又上扬二十度。

然后,她鼓起双颊,对自己发笑。

“我又在说梦话了,钱哪有那么大的本事,我爸爸有钱得不得了,还不是到天堂去报到?我那么有钱,也买不到一个爱我的老公,钱……”她摇摇头,“没有人家说的那么好用。”

他嗤笑一声,“总会有用的。”

第四章

二00二年三月十四日.

阿翊在电脑上收信,一张美美的婚纱照跳了出来。那是吴映洁,那个他爱了很多年的女人。

亲爱的a:

还在气我吗?对不起咩,我又不是故意的。

我喜欢你,可是更爱阿橙,这和你的身份无关,不管在任何情况下,我相信我都会选择阿橙。

别骂我说话残忍哦,我是舍不得你继续作着不可能的想象。你懂我的个性,我习惯快刀斩乱麻,不爱牵牵扯扯

搞的人仰马翻的。所以喜欢我,是你这辈子最衰的事情,你那么行,快点叫衰神离开你的身体吧。

我曾想过,如果爱上你一定很棒,你优秀,能干,厉害,你比阿橙更宠我、疼我,不管发生什么事情,你永远站在我这边,如果我能爱上你、嫁给你,我这辈子都会爽歪歪,至少不必和一大堆女人玩冠军争夺战。

可爱情就是这么烦咩,想破头也想不出来身上的哪些烂细胞在作怪。

每次我被阿橙弄的好累的时候,我就想,如果我爱的是你就好了,但那颗烂心脏偏偏不听劝告,能怎么办?我又不能叫它滚蛋,万一它真的离家出走,你一定难过死,对不对?

a,你还在流浪吗?有没有照顾好自己,有没有亏待自己?不要酗酒了好不好?我担心你的肝。小时候,你常说我是你的心肝宝贝,什么都可以伤,就是不能伤害你的小心肝,所以,不要用酒精重创你的肝。

啊,对了,照片是合成的,礼服是我设计的,美不美?我真想穿这件婚纱走过红地毯。但a不回来,我就不嫁阿橙,因为我很贪心,希望最美丽的那天,你在我身边。

如果你流浪够了,放逐够了、被我伤透的心平复了,就请你快点回来吧,小洁真的好想你。

他的手指子啊滑鼠上停留,压出一个又一个的a,在视窗里面排成序列。

“a”是吴映洁替他取的绰号,全世界只有她这样叫,她说,他有一双穿透力高强的眼睛,能把她的心事摸的澄澈透明。

他的眼睛如果真的那么厉害,怎么没本事看出来,不管局势怎样变迁,小洁爱阿橙是真理、不会改变?

又或者,他早就看出来了,只是,不断的自欺欺人。

烦!不想小洁,不想阿橙,他不要想过去,只想未来可是小洁说他不回去,她就不嫁

唉,为什么他没办法和其他人一样,一旦分手,就老死不相往来,为什么他还是担心她的思念、她的心情?

是因为爱她太深、或者累积的习惯造成?

不过他早不酗酒了,自从他的金主气喘发作那次之后,他就不到酒吧、不碰酒精;至于流浪,他这样算流浪吗?

生命里的前三十年来,他从来都没像现在这样安定过,一个女人,一颗想要快乐的心,让他的生活变得平静。

离开客厅,走入厨房,吴映洁还在睡,她真的很能睡,有时候能够连续睡上十二个小时。

他在床边坐下,食指拂开盖住她脸颊的长发,细看她精致完美的五官,看她绸被下的玲珑曲线,心怦然。

她像天使,醒的时候像,睡的时候更像,她皮肤白的像雪,脸上的酡红嫩的让人垂涎。

他们在一起之后,映洁养成裸睡的习惯,更开始的她很不适应,但他说了一句:“我不想整个晚上穿穿脱脱,太麻烦。”

她就努力让自己适应了。

她是个配合度很高的女人,许多时候,他觉得不是她在包养他,而是她让他包养。

相处两个月,再蠢,他也能摸清这个女生。

他懂了,她不是大胆放荡,只是害怕孤单;他知道她很没安全感,常常回头没看见他,就满屋子找人;她很爱说话,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自言自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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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叹气,把靠在他身上的头移开,一下子,清冷的空气将她包裹。背过他,她向前走几步,像是自言自语也像是对阿翊说话。

“生气没用的,我生气只会把你逼得远远的,到时候,我连你的人都看不见。我不要这样,我喜欢和阿翊在一起。”

他听懂了,大步跨过,长长的手臂自她身后往前收拢,他的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,胸口贴住她的背,才一下子时间,温暖迅速将她包围。

笨女人,他都收了她的二十万,再生气也不会气得让她看不见人。心甜甜的,笑意在嘴边展延。

“我以为女人喜欢这个男人,就会对其他女人的虎视眈眈感到嫉妒。”他很无聊,居然在跟她撒娇,要求她的嫉妒。

“我们又不是那层关系,如果你有喜欢的女人……没关系,我不在意,我只要和你过得开开心心。”

经验教会她,希望是一种烂东西,越是在意,它越要让你失意。

所以她停止自己的幻想、安于现状,她只要包养一个男人的身体,不包养他的心。即使他是一个很好的男人。

闷了他,他的确没想过和她发展出任何可能性,他已经把两个人的相处时间限定在安全的六个月里,可她的“不在意”还是让他闷到不行。

吴映洁仰头看他,笑脸盈盈。“阿翊,我们的时间好少,不要把时间浪费在吵架上好不好?”

她握住放在自己腰间的大手心,轻摇着身子,让身后的他不得不随她摆动。

抬头看天空,乌漆抹黑的夜空里什么都没有,只是几块闪亮的霓虹招牌闪着人工式的星光。

她深深叹了口气,“真是糟糕,明知道你活不久了,而我们约定的只有六个月,可……我还是每天数日子、提心吊胆,好怕如果你不在了,我要怎么过日子。”

她只是在对自己说话,并不期待他给答案,然而她嘴巴里吐出来的提心吊胆,竟让一个不想与她发展出其他可能性的男人,松弛了紧绷的五官。

“阿翊,如果我给你很多、很多钱,你可不可以去看医生、把病治好?就算到时候你不想待在我身边也没关系。”

她在关心他?他的嘴角又上扬二十度。

然后,她鼓起双颊,对自己发笑。

“我又在说梦话了,钱哪有那么大的本事,我爸爸有钱得不得了,还不是到天堂去报到?我那么有钱,也买不到一个爱我的老公,钱……”她摇摇头,“没有人家说的那么好用。”

他嗤笑一声,“总会有用的。”

第四章

二00二年三月十四日.

阿翊在电脑上收信,一张美美的婚纱照跳了出来。那是吴映洁,那个他爱了很多年的女人。

亲爱的a:

还在气我吗?对不起咩,我又不是故意的。

我喜欢你,可是更爱阿橙,这和你的身份无关,不管在任何情况下,我相信我都会选择阿橙。

别骂我说话残忍哦,我是舍不得你继续作着不可能的想象。你懂我的个性,我习惯快刀斩乱麻,不爱牵牵扯扯

搞的人仰马翻的。所以喜欢我,是你这辈子最衰的事情,你那么行,快点叫衰神离开你的身体吧。

我曾想过,如果爱上你一定很棒,你优秀,能干,厉害,你比阿橙更宠我、疼我,不管发生什么事情,你永远站在我这边,如果我能爱上你、嫁给你,我这辈子都会爽歪歪,至少不必和一大堆女人玩冠军争夺战。

可爱情就是这么烦咩,想破头也想不出来身上的哪些烂细胞在作怪。

每次我被阿橙弄的好累的时候,我就想,如果我爱的是你就好了,但那颗烂心脏偏偏不听劝告,能怎么办?我又不能叫它滚蛋,万一它真的离家出走,你一定难过死,对不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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啊,对了,照片是合成的,礼服是我设计的,美不美?我真想穿这件婚纱走过红地毯。但a不回来,我就不嫁阿橙,因为我很贪心,希望最美丽的那天,你在我身边。

如果你流浪够了,放逐够了、被我伤透的心平复了,就请你快点回来吧,小洁真的好想你。

他的手指子啊滑鼠上停留,压出一个又一个的a,在视窗里面排成序列。

“a”是吴映洁替他取的绰号,全世界只有她这样叫,她说,他有一双穿透力高强的眼睛,能把她的心事摸的澄澈透明。

他的眼睛如果真的那么厉害,怎么没本事看出来,不管局势怎样变迁,小洁爱阿橙是真理、不会改变?

又或者,他早就看出来了,只是,不断的自欺欺人。

烦!不想小洁,不想阿橙,他不要想过去,只想未来可是小洁说他不回去,她就不嫁

唉,为什么他没办法和其他人一样,一旦分手,就老死不相往来,为什么他还是担心她的思念、她的心情?

是因为爱她太深、或者累积的习惯造成?

不过他早不酗酒了,自从他的金主气喘发作那次之后,他就不到酒吧、不碰酒精;至于流浪,他这样算流浪吗?

生命里的前三十年来,他从来都没像现在这样安定过,一个女人,一颗想要快乐的心,让他的生活变得平静。

离开客厅,走入厨房,吴映洁还在睡,她真的很能睡,有时候能够连续睡上十二个小时。

他在床边坐下,食指拂开盖住她脸颊的长发,细看她精致完美的五官,看她绸被下的玲珑曲线,心怦然。

她像天使,醒的时候像,睡的时候更像,她皮肤白的像雪,脸上的酡红嫩的让人垂涎。

他们在一起之后,映洁养成裸睡的习惯,更开始的她很不适应,但他说了一句:“我不想整个晚上穿穿脱脱,太麻烦。”

她就努力让自己适应了。

她是个配合度很高的女人,许多时候,他觉得不是她在包养他,而是她让他包养。

相处两个月,再蠢,他也能摸清这个女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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