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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轉+自改+完] 浪子 (鬼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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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用尽心力当好妻子,他视若无睹;我黏在他身边企图吸引他的注意力,他满不在乎。于是我开始生气,我做很多坏事情,我把自己变成惹人厌的坏恶魔。但是,可爱的吴映洁他都不看在眼里了,可怕的吴映洁,他又怎会在意?”

她叹气,把靠在他身上的头移开,一下子,清冷的空气将她包裹。背过他,她向前走几步,像是自言自语也像是对阿翊说话。

“生气没用的,我生气只会把你逼得远远的,到时候,我连你的人都看不见。我不要这样,我喜欢和阿翊在一起。”

他听懂了,大步跨过,长长的手臂自她身后往前收拢,他的下巴抵在她的头顶上,胸口贴住她的背,才一下子时间,温暖迅速将她包围。

笨女人,他都收了她的二十万,再生气也不会气得让她看不见人。心甜甜的,笑意在嘴边展延。

“我以为女人喜欢这个男人,就会对其他女人的虎视眈眈感到嫉妒。”他很无聊,居然在跟她撒娇,要求她的嫉妒。

“我们又不是那层关系,如果你有喜欢的女人……没关系,我不在意,我只要和你过得开开心心。”

经验教会她,希望是一种烂东西,越是在意,它越要让你失意。

所以她停止自己的幻想、安于现状,她只要包养一个男人的身体,不包养他的心。即使他是一个很好的男人。

闷了他,他的确没想过和她发展出任何可能性,他已经把两个人的相处时间限定在安全的六个月里,可她的“不在意”还是让他闷到不行。

吴映洁仰头看他,笑脸盈盈。“阿翊,我们的时间好少,不要把时间浪费在吵架上好不好?”

她握住放在自己腰间的大手心,轻摇着身子,让身后的他不得不随她摆动。

抬头看天空,乌漆抹黑的夜空里什么都没有,只是几块闪亮的霓虹招牌闪着人工式的星光。

她深深叹了口气,“真是糟糕,明知道你活不久了,而我们约定的只有六个月,可……我还是每天数日子、提心吊胆,好怕如果你不在了,我要怎么过日子。”

她只是在对自己说话,并不期待他给答案,然而她嘴巴里吐出来的提心吊胆,竟让一个不想与她发展出其他可能性的男人,松弛了紧绷的五官。

“阿翊,如果我给你很多、很多钱,你可不可以去看医生、把病治好?就算到时候你不想待在我身边也没关系。”

她在关心他?他的嘴角又上扬二十度。

然后,她鼓起双颊,对自己发笑。

“我又在说梦话了,钱哪有那么大的本事,我爸爸有钱得不得了,还不是到天堂去报到?我那么有钱,也买不到一个爱我的老公,钱……”她摇摇头,“没有人家说的那么好用。”

他嗤笑一声,“总会有用的。”

第四章

二00二年三月十四日.

阿翊在电脑上收信,一张美美的婚纱照跳了出来。那是吴映洁,那个他爱了很多年的女人。

亲爱的a:

还在气我吗?对不起咩,我又不是故意的。

我喜欢你,可是更爱阿橙,这和你的身份无关,不管在任何情况下,我相信我都会选择阿橙。

别骂我说话残忍哦,我是舍不得你继续作着不可能的想象。你懂我的个性,我习惯快刀斩乱麻,不爱牵牵扯扯

搞的人仰马翻的。所以喜欢我,是你这辈子最衰的事情,你那么行,快点叫衰神离开你的身体吧。

我曾想过,如果爱上你一定很棒,你优秀,能干,厉害,你比阿橙更宠我、疼我,不管发生什么事情,你永远站在我这边,如果我能爱上你、嫁给你,我这辈子都会爽歪歪,至少不必和一大堆女人玩冠军争夺战。

可爱情就是这么烦咩,想破头也想不出来身上的哪些烂细胞在作怪。

每次我被阿橙弄的好累的时候,我就想,如果我爱的是你就好了,但那颗烂心脏偏偏不听劝告,能怎么办?我又不能叫它滚蛋,万一它真的离家出走,你一定难过死,对不对?

a,你还在流浪吗?有没有照顾好自己,有没有亏待自己?不要酗酒了好不好?我担心你的肝。小时候,你常说我是你的心肝宝贝,什么都可以伤,就是不能伤害你的小心肝,所以,不要用酒精重创你的肝。

啊,对了,照片是合成的,礼服是我设计的,美不美?我真想穿这件婚纱走过红地毯。但a不回来,我就不嫁阿橙,因为我很贪心,希望最美丽的那天,你在我身边。

如果你流浪够了,放逐够了、被我伤透的心平复了,就请你快点回来吧,小洁真的好想你。

他的手指子啊滑鼠上停留,压出一个又一个的a,在视窗里面排成序列。

“a”是吴映洁替他取的绰号,全世界只有她这样叫,她说,他有一双穿透力高强的眼睛,能把她的心事摸的澄澈透明。

他的眼睛如果真的那么厉害,怎么没本事看出来,不管局势怎样变迁,小洁爱阿橙是真理、不会改变?

又或者,他早就看出来了,只是,不断的自欺欺人。

烦!不想小洁,不想阿橙,他不要想过去,只想未来可是小洁说他不回去,她就不嫁

唉,为什么他没办法和其他人一样,一旦分手,就老死不相往来,为什么他还是担心她的思念、她的心情?

是因为爱她太深、或者累积的习惯造成?

不过他早不酗酒了,自从他的金主气喘发作那次之后,他就不到酒吧、不碰酒精;至于流浪,他这样算流浪吗?

生命里的前三十年来,他从来都没像现在这样安定过,一个女人,一颗想要快乐的心,让他的生活变得平静。

离开客厅,走入厨房,吴映洁还在睡,她真的很能睡,有时候能够连续睡上十二个小时。

他在床边坐下,食指拂开盖住她脸颊的长发,细看她精致完美的五官,看她绸被下的玲珑曲线,心怦然。

她像天使,醒的时候像,睡的时候更像,她皮肤白的像雪,脸上的酡红嫩的让人垂涎。

他们在一起之后,映洁养成裸睡的习惯,更开始的她很不适应,但他说了一句:“我不想整个晚上穿穿脱脱,太麻烦。”

她就努力让自己适应了。

她是个配合度很高的女人,许多时候,他觉得不是她在包养他,而是她让他包养。

相处两个月,再蠢,他也能摸清这个女生。

他懂了,她不是大胆放荡,只是害怕孤单;他知道她很没安全感,常常回头没看见他,就满屋子找人;她很爱说话,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自言自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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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是个和吴映洁截然不同女生,她们全身上下唯一相同的部分,只有长到屁股的直发,黑黑的、柔柔的、顺顺的、每回他把玩她头发的时候,他常误会,误会时光回到从前。

她是个好女人,单纯可爱、善良体贴、直到现在,他还是搞不懂,条件这么好的女生为什么找不到好男人?他相信,就

算吴映洁没有很多金钱,男人仍然会为了她前仆后继。

上床,他拉开棉被,

准备挤到她身边,却发现棉被底下,她双手抱着阿洁。

她说过,“阿洁是我唯一的家人。”

当时他问:“那个‘哥’呢?”

她偏偏头,红了眼,“他是晨希的家人。”

“那我呢?”那次,他脑袋烧坏掉,居然问她这样一句。

她倒抽气,拼命摇头,摇的很用力,把自己变成农历七月里热爱出游的小飘飘。

“怎么了?”

“你不可以这样子,给人希望又让人失望,这是全世界最残忍的行为。”她声音哽咽。

她很爱哭,而她的哭法和吴映洁的很不同,吴映洁是那种默默垂泪式,伤心得再厉害,也不准自己发出声响,她常说:“我一哭就输了,我才不要输。”百分百的女强人。

而吴映洁的哭分成三部曲,第一部是掉眼泪,当泪水糊满脸颊时,就进入二部曲,发出呜呜呜的声音,如果不理她,她会躲进棉被里自己解决掉第三部;如果有好心人安慰,她会扑到对方身上嚎啕大哭,哭声气势万千,非要让全世界的人都听见才算数。

问题是,就算她哭花了鼻子,还是可爱的像天使。

“你在说什么?”他搞不懂什么叫做给希望又让人失望?

“你再不久就要离开了,我们只剩下三个月又二十一天,你不可以对我太好,等我离不开你了,又把我丢掉。”

她说话颠三倒四,明明两个人是包养关系,明明是签过字,盖过章的约定,她就是有本事把自己形容成流浪猫。

不过,她的话还是让他开足了心,因为他知道,她一天一天数着分开的日子。

她嘴巴说好不爱,可是她一点一点依赖、一天一天眷恋让他有种被需要的满足感。

他不懂这是个什么样的病态世界?在他想尽办法当好男人时,他付出全心全意的女生居然不爱他,而在他恶质、不负责任、出卖身体,当个坏到不行的恶质牛郎时,竟让女人喜欢上自己。

恶男,总是得到青睐。

他和吴映洁会走往什么方向?他已经不确定了,但管他的,想那么多做什么,他只管眼前。

阿翊躺进棉被,把讨人厌的阿洁抓起来,远远丢到地毯那端。

他讨厌阿洁,因为在它身上,他看见她的寂寞,他在这里,就不准那个讨人厌的孤独来侵犯。

他圈住她的身子,揽住她的温暖,和美丽得让他怦然心动的曲线。她太美,美得让天下女生心碎——如果吴映洁在,她一定会用这句话还形容吴映洁。

吴映洁被他弄醒了,翻过身,笑着对他说:“早安。”

她笑脸很甜,像刚煮好的焦糖咖啡,甜得诱人,让人忘记咖啡的本质是苦的。

“早安。”他嘴巴说早安,身体却做着晚安的动作。靠她再近一点,继手臂之后,两条长腿也缠上她。

“你那么早就起来?”她揉揉眼睛,他把她塞回怀里,她的额头摩擦着他粗粗的下巴,痒痒麻麻的。

“嗯,起来收信。”

“真好,家人朋友都关心你。”

她的俊杰哥哥哥也关心她,每天一通电话,忙的时候,晨希嫂嫂就帮忙他打,做足了嫂嫂该做的事,真心把自己当成小姑吴映洁不得不同意,俊杰哥哥娶她,才是正确的。

“对。”

“小洁有寄信来吗?”她不知道,自己的口气里流露出些许酸醋味。

他们交换了彼此的故事,於是阿翊知道她那个名不副实的哥哥,而她知道吴映洁在他生命中占去多少比重。

“有。”她要他回去、停止放逐。

她的手指头在他胸口画圈圈叉叉。她和他是井字游戏,就算她先画下第一笔,也不见得就会赢。井字游戏是很简单却很难看出输赢的游戏,就像她和他,都说不交出真心,却在不知不觉间,认真了这段感情。

摇了摇头,吴映洁像用橡皮擦似的,用掌心把他胸口的圈圈叉叉抹掉。

“不会。讨厌小洁寄信给我吗?”

他已经解释不来自己对吴映洁的感觉了,她在他心底仍然重要,她的话依然能牵动他的心情,他甚至因为一句“你不回来、我就不嫁”而感到骄傲,骄傲自己能左右她的决定。

“不,我说的‘讨厌’,是指都分手了,却不能像别人那样,分的干干脆脆,不拖泥带水,偏要羁绊了亲情、友情,羁绊起那些一辈子都脱离不了的东西。”吴映洁嘟嘟嘴,小小的不满成形。

她不确定自己是为了嘴里的原因不满,还是因为心底的醋意不满。

阿翊笑着埋进她的颈窝敷衍,“对,很讨厌。”

“你还好,至少你不必让小洁养,我不一样,哥哪天脾气发作,不理我了,我就会饿死街头。”

她高兴了,因为他说“对,很讨厌”,所以他也想和小洁“分的干干脆脆,不拖泥带水”,她推开他,对他挤眉弄眼扮鬼脸。

“担心吗?”

他亲亲她的颈子,她痒的咯咯笑。

“很担心。”

他的大手在她身上点火,惹得她体内温度迅速窜升,这家伙是地球暖化最大的杀手。

“不怕,我还有二十万美金,如果你不是太浪费的话,我想还可以养你一段时间。”到时候轮到他包养她,他可不会像她那么好说话,他要她往东,她就必须彻底忘记西南北怎么走。

吴映洁大笑,窜进他怀里。

他真是个很好很好,很懂得体贴的好男人呢!

“好啊,我会少吃一点,喝少一点,努力让自己变得很好样。”

早知道他肯养她,就大方慷慨一点,反正哥很会赚,挖个七八十万、上百万也不成问题。

“不行,你太瘦了,再瘦下去,抱起来会没感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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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身,他将她压在身上,一个吻落下、两个吻落下,她的胳膊攀上他的肩,他们开始做那种大量消耗氧气、制造二氧化碳的工作。

其实,如果不去想以后,不去倒数计时,眼前的生活,真的很不错。

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三日。

天气越来越热,热的让人胃口差,东西吃不下。

炸太油、煮太热、煎太腻、再好的菜端到这个季节都会失去美味。这种时候,最怀念的就是清粥小菜了,酸酸的腌黄瓜、甜中带辣的泡菜、咸鸭蛋,一碗加上地瓜丝的粥,嘶食物是最能勾引人们思乡怀念的东西。

昨夜梦回,她回到家,厨娘端上满满的一桌小菜,让她看的口水直流,才数到凉拌鲜笋,她就被阿翊吵醒,真可惜。

她气他扰人清梦,不管他的刻意诱惑,硬是把他拉下床,刷牙洗脸、逼他陪她上市场。这是阿翊的包养生涯里面,首度遭强迫。

她买了一大堆菜,还上网看了许多清淡食谱,回家马上钻进厨房,洗洗切切、蒸蒸煮煮,忙的不亦乐乎。

她用盐巴脱过水的高丽菜和小黄瓜搬到餐桌上,倒入糖醋辣椒,戴上手套的食指在菜叶里面抓呀抓,把味道调均匀。

她尝了之后,觉得泡菜到了美国,就变得不地道了,趁今天心血来潮,她自己做。

她抓抓捏捏,一面拌着玻璃盆里的菜叶,一面看着客厅里的阿翊。

小洁又写信来了吗?他的嘴向旁边歪歪,那表情说是笑又不太像,总觉得挂上嘴角、没说出口的,是他对自己的嘲弄。

每次阿翊读小洁的来信时,就是这副表情,害得呆在身旁的她,跟着心卡卡。那个小洁,寄了上百封信

阿翊关上电脑,视线和她对上咧开嘴,他对她招手。“过来。”

“等一等,我快腌好了。”

吴映洁跑回厨房,拿出香油,打开瓶盖,淋上香油充分搅拌大功告成。

她脱下手套,抓起一块高丽菜,跑进客厅。

“打开嘴巴。”

他乖乖合作,把菜和她的手指一起咬进嘴里。她尖叫,他一勾一拉的把她带进怀里。

吴映洁大笑着,把手指上的滋味玧干净了,突然想起来,这是间接亲吻,脸瞬间红了,头埋进他颈窝埋怨,“不懂得感恩的家伙。”

“我哪有?”他双手环在她的背上,让这副小小的身体和他贴个密密实实。

她常说:“我最爱阿洁了,只要把它抱紧紧,我就会觉得好幸福。”听到这句话,他很不以为然,抱真猫都不见得会有幸福感了,何况是抱一只欺世盗名的假猫。

可他现在不否认她的话。因为如果抱住阿洁会让她觉得好幸福,那么,她就是他的“阿洁”,抱住她,他一样觉好幸福。

二十四小时,分分秒秒黏在一起的生活,很容易让一对陌生男女培养出感情。他承认,他们之间有了感情,有了心思,有了形成爱情所需要的全部元素。

“我腌泡菜给你吃,你还偷袭我。”

“这不叫偷袭。”他双脚盘在沙发里,把她锁在胸前,他适应她的体温比适应她的心情更快更早。

他把她推离自己五公分,飞快勾住她的下巴,在她的唇间印上一吻。“这才叫做偷袭。”

“你好色!”

和他在一起,她老是脸红心跳,弄得她开始担心自己,是更年期的热潮红提早报到,还是吃太好,血压飙高?

“受不了的话,我不介意你提早终止包养关系。”他撇撇嘴道。

“可是终止的话,我要到哪里去找一个比你更好的男人来包养?”

“你已经在计划下一个男人?”阿翊浓眉往上一挑,不爽。

他像抱小婴儿那样,把她抱起来,摆到旁边最右边的沙发里,拒绝让她搭乘人体沙发。

“光是计划没用,反正又找不到比你更好的。”她跪跪爬爬,从沙发东边爬到西边,爬回他身边赖着。

她没真正谈过恋爱,不懂欲擒故纵、唱高调,不知道偶尔应该讲讲谎话,才不会让男人过度紧张。

“说的也是。”果然,他气焰高涨。

“阿翊。”她把玩他的纽扣。

“做什么?”

“是小洁写信来吗?”

“对。”他知道他始终不回应,吴映洁担心他没有收到信、以为他不肯原谅她,她只好和他耗下去,不结婚、不和阿橙同居,她用惩罚自己逼他心软。

“你要不要给小洁写信?”吴映洁把头靠在他肩膀上。

“理由?”

“别让她以为你不肯原谅她,哪天,当她知道你不在世间了,她会痛苦一辈子的。”

她猜测,阿翊不愿和小洁联络,和他的病情有关联。

“你又不是她,怎么知道她会痛苦?”

能带给吴映洁痛苦的人,从来只有一个阿橙。曾经,他很羡慕阿橙,羡慕他有能力惹得她的泪眼汇聚成海。

“我知道的,我一直都知道。”吴映洁深吸气、皱眉。好苦,苦涩在唇舌间泛滥。

“你又知道了?!”他哼笑。

“小时候我和妈妈赌气,气妈妈说好要带我去动物园,结果爽约,自己跑到外婆家去玩。她回来后,我气坏了,不但不跟她说话,还趁她不注意的时候,偷偷把她的结婚戒指藏起来。”那年代久远的故事,让她心沉。

“然后呢?”

“妈妈很重视那枚戒指,她到处找,找好久都找不到,她以为是自己太糊涂把戒指搞丢,爸爸不断安慰她,还买了更大、更漂亮的戒指送给妈妈,可她还是抑郁寡欢。她说,丢掉的那枚戒指是爸爸还是穷小子时,把全身上下的钱通通翻出来,又跟同学借了好几百块,才勉强凑足钱买的。

“我后悔了,可是又不敢说实话,过不久,妈妈病重去世,我才知道那次妈妈根本不是到乡下外婆家玩,而是病情加深,被送进医院。”

阿翊揽过她,安慰的大掌一下下拍着她细细的臂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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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记得,我把盖在妈妈身上的白布扯掉,一面哭、一面想把偷走的戒指套会她指头上,可是她的手又冰又硬,试了好多次,戒指都套不进去。”

“那是妈妈最喜欢的戒指,她常说,将来要戴着这个戒指到天堂。我的手一直抖,戒指从我的手中不断掉到地上,我不死心,一次次趴在地上,把掉下的戒指捡起来,再戴一次、又戴一次”

“可是就是戴不进去,我的眼泪滴在妈妈的手背上,我对着妈妈的手呵气,我想把她的手搓暖和一点,我哭着跟她说,对不起,我知道自己是个坏透顶的孩子”

她哽咽,他捧起她的脸,用袖子替她抹去泪水。“别哭,都过去了。”他对她微笑。

“你不要偷偷死掉,一定要让小洁知道,你已经不气她了。”

“好,我给她回信。”他没多加思考,反射性的回答。

这时,远在千里之外的吴映洁并不知道,他的回信是吴映洁用眼泪换来的。

“后来爸爸走过来,他轻轻把妈妈的项链取下,把戒指套在项链上面,再戴回去。爸爸没有骂我,只说了一句。“你知不知道妈妈为了丢掉这个戒指有多难过?”

“我做错事,爸爸应该狠狠揍我一顿,可是他没有,只是用生气的眼光看我,爸爸不原谅我,而妈妈来不及原谅我,呜我是坏蛋”她直接进入哭泣三部曲,嚎啕大哭。

阿翊懂了,为什么她总是随时随地想到死亡,对于死亡,她有太多吓人的经验。

“你母亲会原谅你的,我也会让小洁知道我已经原谅她。”他亲亲她的额头,她的脸,不带丝毫欲念,是全心的呵护与安慰。

吴映洁在他的胸前大哭,他耐心的,一下一下拍着她的背,在她耳边轻轻唱歌,唱着解忧愁的歌曲。

从来没有人为她这样做。

当年母亲离世,爸爸只说:“你必须学会坚强。”便转身投入事业,他用工作帮自己恢复,而她只能自己傻傻理解,什么东西叫坚强。

父亲去世,他以为俊杰哥哥会疼她,爱她,因为他们是可以彼此依赖的家人。

但是并没有,他担心她把亲情和爱情混为一谈,很刻意与她保持距离,用行动向她证明,他们早晚要分道扬镳。

还是阿翊对她最好,愿意听她说话,听她抱怨,愿意时刻待在她看得见的地方,给她很多很多的体温。

“阿翊,有你真好。”不哭了,有这么好的男人在身边,她要学会笑着感恩。

“乖乖坐好。”他走回房间里,出来的时候手上多了毛巾梳子和橡皮圈。

他帮她檫干泪痕,帮她把头发梳得又直又顺,然后一边一条,编好两根漂亮的发辫,再用发夹把刘海固定在额边,虽然她鼻子还是红的,眼睛也有兔子特色,但看起来清爽多了。

“你真厉害。”

“比我厉害的事可多了。”他扬眉。

“阿翊,你真是个很棒很棒的男人。””哪里好。”

“你很温柔、很体贴,有时候口气凶凶的,其实并不是真的凶;你很有力气,可以抱着我转圈圈;你很会做菜,我都以为自己已经够厉害了,没想到你煮的菜更更好吃。阿翊,你为什么会去学做菜?”

“做菜是为了小洁学的。”

“她好幸福哦。”她顿时露出羡慕的眼光。这是电视里的男主角才会为女主角做的事情。

“小洁嘴很谗,爱吃又挑嘴,这个不好,那个不对味,每次上餐厅都把人家大厨的菜嫌到翻脸,气得阿橙恐吓她,说要把她扔进游民之家,让她尝一尝饥饿的滋味。”

“她有很敏锐的味觉。”

“我也这么认为,但阿橙说我这样早晚会把她宠坏掉。”

“你就开始为她学做菜?”

“对,看她吃得很满足的样子,我就会跟着满足。”

“真好,有一个男人为了你的满足而满足,是件很幸福的事情呢。如果我是小洁,说什么都要爱上你,才不要爱那个阿橙。”

阿翊笑笑,没回话。

说也奇怪,再提起从前,他居然没有了不平与愤恨,难道人类真的是过够了幸福日子后,就学不来怨恨?

“不过不爱也好,爱情是坏东西,千万不要对它上瘾。”吴映洁缓缓摇头。

“你还是爱你哥吗?”

“不知道。”他把躺在地毯上的阿洁抱起来,把头埋进它的肚子里。

“怎会不知道?”

“我爸问过我,我是爱上‘哥’,还是爱上‘恋爱’。”

“你怎么回答?”

“我斩钉截铁的回答,我爱哥。那个时候我好笃定哦,我要当哥的新娘,要和他幸幸福福过一辈子。婚礼前,我就隐约猜出来,他有了心爱的女人,但我假装视而不见,硬是拖着他进礼堂。婚后,他不肯爱我,我坏事做绝,就是要他重视我,我太任性了,任性得就连一向支持我的管家,都语重心长对我说”讲到这里,她叹气,不明白那个时候的自己,怎么可以无理取闹到这等田地。

“说什么?”

“他说,小姐,爱人不是这样的。”

“那么爱人怎样的?”

“管家说,爱人是他吃糖我就觉得很甜,他摔跤我会痛得想哭,说爱是感同身受不是自私占有,我不该为了害怕自己生活,硬是把哥锁在身边,不准他去追逐幸福,还说”

“还说什么?”

“如果我是真的哥,就不会在他痛苦的时候心平气和,我不能用爱阿洁的方式去爱哥管家说了很多很多,而最重的一句,我最近才弄懂。”

“哪一句?”

“我该做的事,是克服对独孤的恐惧,而不是找个肩膀宽宽的男人,挡在自己和孤独中间。”她懂了自己的问题,慢慢认清,对俊杰,她依赖的成分比爱情多。

类似的话,他的父亲也对他说过,父亲说:“你是真的爱小洁还是不甘心?”

他冷笑回答:“我为什么要不甘心?”

“你付出,便要求收获,从小到大,你都是这样,从来不肯认赔杀出。”

这些话,他反复思考,不断自问,难道对吴映洁,他真的只是不甘心?

吴映洁握住他的手,与他十指交扣,他偏头,看见焦糖咖啡式的微笑。

“我会长大的。”她信誓旦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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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长大?”

“我也要学会克服害怕,学会一个人生活。可是在我学会之前能不能请你陪着我,不要离开?”她嘴才说要长大,眼睛里却住着稚气。

所以她也只是想抓住他,挡在她和孤独中间?先不管,他不要用短暂的时间去思考复杂问题,“放心,我会陪你。”

阿翊揉揉她的头发,把她压在怀里。

“我要提醒你哦。”

她笑眯眼,抓起他的手把玩,他有一双漂亮的手,指头长长的、手心宽宽的,五指张开就可以把她的头发包起来,她在上面写字画画,描出他的生命线与爱情线。

“提醒我什么?”

手一握,他把她的手指收纳在拳头中。

“千万不要爱上我。”她说的很认真。

“我都怀疑自己还有能力爱人。”他是个骄傲的男人,她都这样说了,就算真的爱,他也会矢口否认。

这个回答不好听,但让吴映洁很安心。他不爱她,这样很好,没得到就不会失去。她不必担心诅咒,不必担心爱她的人会死去,她爱的人终要远离。

第五章

二00八年五月二十九日。

全新的白衬衫,黑色纺紫金丝西服,一条紫色领带斜斜地挂在阿翊的脖子上,她的情夫帅到爆表。

吴映洁穿一件香奈儿的雪纺纱洋装,脚上是一双复古式银白色露趾高跟鞋,五克拉的钻石坠子贴在她白皙的颈子上,长长的头发在脑后绾成髻,发髻上缀着几颗粉色珍珠。

打扮过后的她,有了雍容华贵的气度,是个百分百的千金大小姐,不再只是可爱到不行的小天使,她也有了勾引男人的本钱。

今天他们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,而这位朋友是他们在公园里认识的。

当时新娘的链子勾到头发,新郎手忙脚乱,怎么都弄不下来。吴映洁直觉想上前帮忙,可是语言不通,人家搞不懂她想做什么,还差点引起误会,幸好阿翊的英文很强,简单几句话就解释清楚。

透过人型翻译机,吴映洁知道他们即将走入礼堂,她浮起一个梦幻笑脸,不必说话,谁都看得出来她很羡慕。

她的表情惹得新娘呵呵大笑,她甚至把手上的金链子脱下来要送给新娘当结婚礼物,新娘也大方,当场给了他们一张邀请函。

就这样,他们有幸参观一场美式婚礼。

“阿翊,明天我去买一套新娘礼服来穿好不好?”

看着如梦似幻的童话式婚礼,吴映洁的心情跟着起伏。自己的那场婚礼简单得不像婚礼,她失望到不行,却不敢对俊杰哥哥发表异议,勉强他签字结婚已经是极限了,她哪能再弄出一场铺张奢华的世纪婚礼?!

如果她的婚纱照上,新郎是阿翊,他的表情一定不会像俊杰哥哥郡么严肃吧?

“你不是已经穿过了?”他嘲笑她。

“那次又不算。”她用叉子戳翻着盘子里的食物,嫉妒。

他越线,叉子捞过界,把她盘子里的可怜家伙放进嘴巴里。

他心底暗自开心。那次当然不算,哪个嫁了快一年的女人还保有处子之身的?也只有她那个白痴哥哥舍得暴殄天物。

“穿礼服不是很麻烦?”缠手缠脚,连步伐都跨不稳。

“可是穿在身上的时候,会让人觉得自己是童话里的白雪公主。”

“白雪公主的命很坎坷,你还是当你人人羡慕的千金大小姐就好。”人啊,永远追求自己得不到的。

“说得也是,回头我去闹哥,逼他给我买一栋城堡。”

“没志气。”他笑着推推她的头。

“哪里没志气?”

“要钱不会自己赚,干么老去逼别的男人。”他不舒服她花别人的钱,尽管那个人是她的“哥哥”,而且还有老婆小孩了。

“你以为每个人都像我哥那么棒吗?他赚钱比开水龙头还简单。”

“是吗?”他口气不善。

“是,他是绩优股,可惜被别人捷足先登。”

她庆幸的想,再提起俊杰哥哥,她的口气越来越轻松,一次比一次不介意,她相信照这种速度发展下去,很快地,她就能成为他货真价实的“妹妹”。

“你会买股票吗?”

她轻松的口气让阿翊的不爽X不爽X不爽,三次方的不爽压在肚子里,扰乱了食物在脑子里的运动速率。

“不会。”

“那你又看得准什么绩优股还是壁纸股?”

她朝他做鬼脸,拿起果汁,吸一大口。“啊……新娘新郎要开舞了,跟我在美国电影里看到的一模一样耶。”

放下果汁,她双手握住拳头放在胸口,幸福的表情比蘑菇奶油汤还要浓郁。

新娘新郎开完舞后,一个漂亮的红发女郎走过来向阿翊邀舞,她的身材高挑窈窕,呼之欲出的丰满胸围让同样身为女人的吴映洁很自卑。在连种情况下,她怎么能够牺牲阿翊的翊益?

于是,心痛痛的,她还是装做很大方,把情夫让出场。

她看他、他瞪她,虽然被他瞪,她反而笑得心花怒放。她知道,这回合,台湾干扁四季豆小胜美国乳牛。

坐在位子上,看着他曼妙的舞姿,她的笑容没有间断过。

阿翊真的好厉害,什么都会,会电脑、会做菜、会说英文,连跳舞都优雅得像英国皇室贵族,他这种人不住在城堡太浪费。

决定了!一定要闹俊杰哥哥给她买座城堡,她要在城堡里面挂上阿翊的英挺照片,要在城堡外种满各色玫瑰,要夜夜笙歌、为他找到许多公主陪他一起跳舞,要把最好的东西通通送给这位一百分的好男人。

她的计划很多,可惜在她的计划落实之前,他就要死了……

他们之间剩下短短的一个月,一个月之后,两人将各奔前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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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时,阿翊会回台湾找小洁吧?他会把最后一段旅程,奉献给深爱的女人、亲人。

届时……她绝对不留他。

她的自私曾经造成俊杰哥哥的痛苦,这回,她长大了,她必须学会放手,学会为他考虑比为自己考虑更多。推开宽宽的肩膀、让自己独自迎向孤独的日子将近,她——不准自己退缩。

她现在能做的事,是让阿翊开心。

她有努力呦,她学着说笑话、唱英文歌,用怪腔怪调的台湾英文逗他快乐,她不停给他买新衣服、帮他拍照,她每天拉着他往外跑,想尽一切办法,招惹他开怀大笑。

她根本不去想爱他或者不爱他之类的问题,她只准自己想着,如何让他愉悦欣喜,如何让两人之间不留遗憾。

她想,或许工夫下得够,他在天堂的无聊日子里,会偶尔想起,曾经有过一个女生很逗趣,她愿意为迁就他而不顾虑自己,这个女生不错,可以在她身上加上标记,等待来生、等待机会,再圆起这段来不及圆满的感情。

对,她只要想快乐的事、做幸福的事,之后……之后她就够成,有本事再应付一次死亡、心痛、爱伤、悲怆……她一定可以的。

舞曲结束,接在红发美女之后,金发美女、褐发美女一个个上场。他们家阿翊真是魅力无限,不论是哪个国藉日女生,都逃不开他的魅力。

“在想什么?”

一张放大的笑脸在她眼前晃,帅到让人心脏病发作的男人放一堆美女的鸽子,来到她眼前。

“在想,要怎么样才能从那堆女人手里把你抢回来。”吴映洁把嫉妒摆在脸上招摇。

“终于发现自己的翊益受损了?”

阿翊才不管她美美的发髻是不是设计师的心血结晶,硬是拔下满头的发针,让她的头发垂在后背,盖住那片雪白的旖旎风光。

“嗯。”她用力点头,不介意头发飘散。“还损失不少。”

“那下次就别那么大方,随随便便把我出让。”

“不会了,我发现大方是一种要不得的愚蠢行径,从现在起,我要霸占你的每一分、每一秒,谁都不准来和我抢。”

“真的假的?你你敢动手跟别人争?”

“当然敢,我刚刚加入超人家族,从明天起,你就会看见我内裤外穿。”

他大笑。

看,她又成功一次,成功惹得他哈哈大笑,而且是诚心诚意的笑哦,不是那种嘴巴歪一边,虚情假意的笑脸。

“好吧,超人小姐,趁你内裤还稳稳当当留在洋装之内,愿意和我共舞吗?”

“我要、我要、我要!”

她夸张地挥着两只手,学起八爪章鱼的缠人功。

他牵起她,把她带到舞池里。

台上乐团正在滴奏一曲慢歌,黑人女歌手充满磁性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达浓烈的感情。

阿翊拥她在胸口,她的脸贴在他的西装上,隔着布料,倾听他的心跳。

怦怦怦……这么强壮有力的心脏,为什么不帮它的主人活得更久一些?涩涩的味道溢上嘴角,她硬是用甜甜的笑容将它压制。

“吴映洁。”他在她头顶上出了声。

“什么事?”她仰起脸,他顺势在她额间烙下亲吻。

“真心话大考验。”

“这么浪漫的时刻不适合玩游戏。”

“我只问一句。”

“好,你问。”

“你爱上我了吗?”

她停电了,脚忘记踩舞步,头忘记抬高高。

爱他吗?不要想、不要分析,万一弄出肯定答案,绝对会害到他,爱她的人会死、她爱的人会远离,不管爱不爱都不是好答案。

“如果我爱你,你会为了我留下来吗?”

“会。”他回答得很快,口气不容置疑。

那就更不好了,他的“最后”必须留给亲人,而不是一个花钱包养他的女人。吸气、吐气,吴映洁恢复舞步,仍是低着头,不疾不徐的回答,“不爱。”

她没看着他的脸,不知道他的嘴僵了,岩底滚出两分锐利。

“你就这么喜欢那个男人?”那个被她叫做“哥”的男人到底有什么本事,迷得她脑袋不清?

火,很火很火……

接下来,他们没有交谈,沉默地跳完这支舞,沉默地离开婚宴。一路上,两人各有所思。

这天晚上,他们破例没有同床,吴映洁在偌太的双人床上辗转反侧,而阿翊待在客厅电脑前打下几行字。

二00八年六月八日。

吴映洁的手指划过阿翊宽厚的胸膛。

他很壮,一次可以做三百下的伏地挺身,上回她趴在旁边学他的动作,才低下去,就撑不起来。

她趴在柔软的地毯,用手枕着下巴,对着脚勾在沙发、手支在地毯上的他说:“阿翊,你好厉害,你以前是海军陆战队的吗?”

他没回答,专注地做着动作,同床共枕五个月,她知道,他一旦认真执行某项工作,就会认真到六亲不认,直到任务完成。他是个自制力很强的男人。

“阿翊,为什么要挑这么累的运动?跳跳舞、扭扭呼拉圈就不错啦。”她很无聊,翻过身,仰躺在地毯上,两只手勾绕着自己的长头发。

他当然不会理她的无聊,继续做伏地挺身。

吴映洁无聊到顶点,开始闹他,呵他痒,他不为所动;她趴到他背上,让他负担她的体重,他没差,照常上上下下。

“你理我嘛,能一面说话、一面运动才是高手。”

没人甩她。

“要不要我唱歌给你听?”

她没等到他发表同意宣言就开唱。她把一首好好的歌唱得很糟糕,荒腔走板、语调怪诞,可是……他没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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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上歌喉,她重新想个好办法。

啊,有了!

她仰躺,把头钻到他两手中间、帅脸下面,争他伏下时,她就噘起嘴唇,亲他一下,他抬起上半身时,对他得意发笑,他再伏下,她又亲他一下。

就这样,亲一下、亲两下、亲三下……每多亲一下,他就需要花更多的时间把自己的身体撑起来,终于,在她亲足十下的时候,他猛然翻身,反被动为主动,封住她的。

在一阵天翻地覆的法式热吻之后,他继续做运动,只不过这回,他的运动在她身上做。

做第一次之后,他们忘记晚餐很重要;做第二次的时候,她忘记被切断的梦境是什么;做第三次之后,她很累也很饿,体力还很充沛的阿翊到厨房弄食物,喂饱饥饿女生。

做过第四次、第五次、第六次之后,吴映洁终于学会,男人在运动的时候千万不可以打扰,否则就要有当“健身器材”的充分准备。

隔早七点,吴映洁清醒。

她醒来,他的体力才刚刚用罄,她的手划过他冒满胡碴的坚毅下巴,刺刺的、痒痒麻麻的,她轻笑。

阿翊抓住她不安份的手指头,闭着眼睛问:“你不睡觉做什么?”

她是个早睡早起的乖家伙,晚上九点入睡、早上七点起床,三餐定时定量,不吃垃圾食物、不喝色素饮料,不抽烟、不喝酒、不泡网咖……所有不良嗜好都和她绝缘,中午一点到三点是她的午休时间……她的生活和幼稚园学生一样规律健康。

如果政府要推行健康生活运动,一定要聘她代言。

两个人共同生活,多少会为对方改变,因此阿翊不再喝酒,三餐正常,水果是必备,他运动、阅读书报,多年的失眠习惯因为她改变,他的机器人性格因为她,多了点人性。

“我睡不着。”她趴在他胸口说。

“我们运动了一整夜。”他的手圈住她的背,用蚕丝被把冷气隔绝在外面。

“我知道啊……可是就睡不着……”她的脸贴在他胸前,手指头划着他的身体线条,好完美。

“你吞了兴奋剂?”他半张开眼睛。

“七点到啦,我又没办法背叛我的生理时钟。”

他低笑两声。没错,她的生理时钟是精工牌石英表,准得让人咋舌。

“阿翊,说你的故事给我听好吗?”

她听得还不够多?这些事他从没对别人说过,再好的知己都没,独独对她,说再说。

“都讲过了。”

“再讲嘛,讲你和阿橙、小洁的爱情故事。”她总是一听再听,听不厌倦。

“我和小洁之间,算不上爱情故事。”

“就算不是爱情故事,我也爱听,我喜欢听你们三个人热热闹闹的故事。”

热闹……这才是主因。

吴映洁的故事有很多,但在大多数的故事里,主角是吴映洁、配角是那只圆圆胖胖的阿洁,她的故事很安静,通常只有两个人的对话、一个人的幻想。

于是他妥协了,因为胸前的女孩爱热闹。

“我和阿橙常吵架,我们连谁的爸妈比较烂都能拿来吵。”他们是异父异母的兄弟。

这代表小学生吃太饱,如果当年他们要去回收资源才能养活家里,他们就不会有太多力气吵架。

“这段我知道。”吴映洁替他接下故事。“你因为阿橙做坏事,害他妈妈要登门跟别人家的小孩、家长说对不起,气得狠棒他一顿。”阿橙不服气,对你大吼大叫,“你爸会给你零用钱,我妈只会碎碎念,你不要人在福中不知福。”你气得用脚踢他,“一个只会赚钱的机器爸爸,和一个会照顾、爱护小孩的有人性妈妈,哪个比较强?”

“对,阿杨老是觉得我的爸爸比较好,而我羡慕他有妈妈。”阿翊点头。

讽刺的是,长大之后,他也变成赚钱机器,吴映洁常常埋怨他,“如果你肯温柔一点、体贴一点,一定有很多女生爱上你。”

他回答,“我没有多余的温柔和体贴,因为我把所有的配额都给你了。”

她笑着说:“你果然是机器人,连温柔体贴都要算配额。”

他时吴映洁温柔吗?应该算不上,至少比他对吴映洁做的,是大巫见小巫。

但她很容易满足,总是抱住他的手臂说:“阿翊最温柔了。”

每次听见她说这个,他都想抡起拳头,狠捧她的前夫一顿。

不管是不是心甘情愿,那男人都没有让这个容易满足的女人感到温柔,可见得他对她有多坏。

“我已经忘记那次是为什么吵架,我和阿橙越吵越凶,动手打起来,他揍我、我踹他,两个人身上都带伤,阿橙本来就是过动儿,他的体能比我好得多,所以我脸上的红紫伤痕比他精彩。”

他什么都赢阿橙,独独打架连一项,阿橙天赋异禀,打了十年,他连半次都没得胜过。

“一定很痛喔?你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健身的吗?”

“多少有关系吧。”

应该说,他暗地里在和阿橙较劲,他在行的学业功课比阿橙好,连阿橙在行的体育、健身,他也要赢在前头,他是个不服输的男人。

“后来呢?”

“阿橙不敢让阿姨知道他对我动手,就硬拉着我到附近诊所,让医生替我们擦药,那位医生就是小洁的父亲。那时,小洁在候诊室里看到我们,圆圆的眼睛瞪得我们很羞愧,厉害吧,才五岁的小女生居然有本事让两个大男孩感觉丢脸。”说到这里,他不爱笑的嘴角拉出柔和线条。

吴映洁想,他一定很爱小洁,才会每次提到她,都笑得特别轻松。她喜欢热闹的故事,更喜欢他柔软的五官线条。

她顺理成章接下故事,因为这些故事他说过好几遍,她早就耳熟能详了。

“小洁用圆圆嫩嫩的手指头指着你们说:“爱打架哦,怎么不去打共匪。”然后右手牵你、左手牵阿橙,领你们走到诊所楼上,让她妈妈替你们上药。”

“当你看到她妈妈时,眼睛一亮,心想,这么流氓腔的小女孩,怎么会有这么美丽慈祥的妈妈。后来,你常常在没有人看见的时候,偷偷喊她妈妈。”

阿翊和她不一样,故事翻来翻去只有三段,好像他的生命里可以说的就那几件事,可他的生活明明就很精彩,他有许多朋友家人、同学伙伴,这么庞大的人际网怎会织不出漂亮的故事?

“从那个时候,我就喜欢上小洁、喜欢她的家人,也喜欢那个对人亲切温和的医生叔叔。”

他幻想过,如果可以交换,他想用医生叔叔交换自己的父亲。

“阿翊,如果我是你,我会很开心。”吴映洁的手肘支在他硬邦邦的胸口上,托住下巴,恳切地望着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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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开心什么?”他被她的表情逗笑。

“开心少了一个情人,却多了个弟妹,情人随时随地会离开你,而亲戚水远存在。”

“那你为什么不能把他当成正真的哥哥?”他反口问。每次提到她的哥,他的口气都会烂三度。

“我努力啦,不过我很清楚,度量再大的女人都无法忍受,丈夫的前妻以妹妹身份天天缠在身边。”

她躲到美国是因为体贴?笨女人!她老替别人着想,谁来替她想?

圈住她的腰,把她的头压入胸口,他们是同病相怜的男女,应该惺惺相惜,不可以残忍互待。

贴在他的心脏上方,她真的爱极他的心跳,一声一声,声声笃定自信。

“那个男人伤你太深?”

“不对,我想清楚了,伤害我的其实是我自己,我把一个男人陷在他不要的婚姻里,我用尽力气想留住他,回过头却发现,留住的是自己的心,我这叫自作自受。”

直到现在,她仍然没学乖,还是自作自受,还是怨不得别人。

以前,她以为阿翊是争取一段短暂幸福,可是日子尚未走到尽头,她已然明白,做错了……

得到幸福又失去幸福后,她必须付出加倍心痛。都怪她笨,永远学不来教训。

“是我绑住自己,不是小洁绑住我?”他举一反三问。

“嗯,老师教过,退一步海阔天空,我发现这句话用在爱情上,也通。”

“退一步海阔天空?”

“爱是乐于见他快乐、听他有成就、看他幸福,他活得精彩我便精彩,并非一定要把他留下、扣住、绑缚。”

“你做得到吗?”

“我有努力在做耶。”她给他一个泡过龙眼蜜的笑脸。

阿翊懂了,她的离开是给那个男人一片辽阔大海,任他飞扬自在;而他的离开纯粹是对吴映洁的惩罚,要她的良心不好过。

她比他,更善良。

“映洁,答应我一件事。”

“什么事?”

“在我离开之前,如果你发现自己爱上我,一定要告诉我。”

他改变心意了,如果他的爱情不在吴映洁身上,那么他愿意让吴映洁拉住他的爱情线。

告诉他?不好,她才不想害他。

曾经有人告诉过她,“这是注定,爱你的人会死,你爱的人会离开。”

她才恍然大悟,原来是注定的啊!难怪亲人不留、爱情找不到线头,这是她的命。

“你这个人很强调公平,对不对?”她问。

“对。”

“如果我说我爱你,你也会付出同样的心力,让自己爱上我,对不对?”

“对。”

“我就知道你是好人。”

吴映洁叹息。这么好的人,说什么也舍不得他死去,即使他说过她的逻辑有问题,即使在碰到她之前,他的生命长短已经注定,可是……她坚持不害他,不害一个体贴、公平,在爱情里出过车祸的好男人。

第六章

二○○八年六月二十八日。

纽约下了一场大雨,为炎热的天气增添些许凉意。

阿翊生病了,他从前天晚上开始发高烧,连续两天烧烧退退,吓得吴映洁手足无措,她要带他去看医生,他却打死不肯。

他坚持自己的身体很好,坚持这点小感冒不是他的对手。

但……真的只是小感冒吗?她不敢问破,只好把心担着,把慌张压在胸腹。

她小心翼翼、彻夜不眠的照顾他,偶尔他醒来,丢给她一个笑脸,她就快乐得想要飞上天。

她为他做清粥暖胃,他很合作,整碗都吃光光;她帮他擦澡,翻身、抬手、抬腿,他充分配合;她喂他吃成药,他眉头皱也不皱,说吞就吞,也不怕她这个没有执照的密医会不会害死自己。

除了不看医生,他绝对是个配合度百分百的好病人。

一直到今天中午,他的烧终于退了,吴映洁才放下了心,趴在床边照顾他的时候,模模糊糊的睡着了。

她不停作梦,梦见自己抱着一大堆钞票对阿翊大喊,“我有两百万、两千万,我买你一年、五年好不好?”

阿翊对她摇头,嘴角衔了讥笑。

她不死心,用力抱住他的腰,不让他走,她不停地嚷嚷,“我给你买城堡、买游艇,你留下好不好?”

这时,一个穿着黑披风、手拿镣铐的男人走到啊浪身边,寒风袭来,让她全身起哆嗦。

“他不会跟你走,他只会跟我走。”他的嗓音锐利刺耳,像铁片刮磨着玻璃。

语毕,他手中的镣铐往天空一抛,落下的时候,紧箍在阿翊的脖子上。

“不要!”她大喊着冲上前,用力撕啊、扯啊、咬啊,她想扯开铁链,可是铁链怎么弄也弄不断,她扯得十指鲜血直流,染了阿翊满脸满头……

“走吧!”黑披风男人拉一下手中的铁链,阿翊便身不由己,随着他远去。

“阿翊……”

吴映洁在哭叫中惊醒,醒来的时候,发现自己躺在床上,而阿翊已经穿戴整齐地坐在床边,他带来的随身行李摆在椅子上。

“作恶梦了?”

“嗯。”她用力点头,可怜兮兮地向他伸开双臂。

他莞尔,抹去她的眼泪,把她收纳入怀。被他的体温环绕,那些心惊胆战随即离开。

“梦见什么?”

“梦见……”梦见她愿意为他散尽家产,可惜她的对手是死神,每次碰到它,她总是落败。终有一天,她会走到死神面前,到时她一定要用凶恶的口吻说:“你对我,真坏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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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为什么不说?”阿翊扯扯她的长头发,把她飞掉的注意力拉回来。

“我……忘记了。”她低声说谎。

“为一个记不得的梦哭成这样,笨蛋。”手臂箍紧,他喜欢她在自己怀里的充实感。

“你要走了吗?”

“对,我们约定的时间到了。”

时间到了呀,好快,才转眼,怎么时间就到了?!她讨厌光阴似箭、岁月如梭,讨厌分秒从指缝间流过,她开始讨厌起时序更迭、季节交错。

“还有两天。”她不满地说道。

“我订了明天的飞机。”

“你要回台湾吗?”

“对。”他没骗她,如果她主动提起,他并不介意缓个几天和她同行,但重点是——她必须主动提起。

“这次回去,你会告诉小洁,你不介意她和阿橙的爱情了吗?”她知道他已经和吴映洁联络上。

“会,这次回去,我会以哥哥的身份,陪她走进礼堂。”是她说的,退一步、海阔天空。他听进去,并且努力学习。

吴映洁点头。这样很好,不该让活的人留下遗憾。“那……我们还有整整一天,你没意见的话……”

“这一天,你想做什么?”

“我们去玩,好不好?”

“玩什么?”

“不知道,就是玩。”

他对玩不感兴趣,而她对玩没有经验,两人讨论了老半天,他们作出的还是原始决定——出去玩。

勾住他的手,吴映洁笑得满脸甜。去哪里,她不在意,只要在阿翊身边,她就好开心。

这是个坏习惯,可是没关系,反正不管她要不要,明天开始她都得戒除这个习惯,学会自立自强、独立不惊。

她飞快跳下床,换好衣服、洗好澡,用最短的时间处理琐事,把最长的时间留在他身旁。

两人走在纽约的街道上,十指相扣,两只相贴的手臂,晃啊晃,晃得两个人、两颗心,忘记明日将要别离。

“来玩一个游戏。”吴映洁说。

“什么游戏?”他乐意配合。

“我们对每个走过我们面前的人微笑,看谁可以得到比较多的笑容。”

“一定是我。”阿翊指指自己,说得很笃定。

“为什么?”

“因为我比较帅。”

“可是我比较美。”她也不让他。

就这样,游戏开炮。他一个、她一个,他两个、她两个,然后她三个、四个、五个,他三个、她六七八九个……

十分钟后,她站定,转过身,得意洋洋地望他。“看吧,我赢了,我的笑容比较甜。”

“不对,是刚刚好经过我们身边的都是男人,而且他们不是同性恋。”

“不对,是你的笑容不够真诚。”

“不对,是你用美色迷惑男人。”

他们一句对一句,对到最后,两人视线相交,同时笑出声。

吴映洁用力叹气,也不管是不是站在马路中央,双手一勾就抱住阿翊的脖子,投入他怀里。

“怎么办?”

“什么怎么办?”

“跟你做的每件事,都好有趣。”她喜欢有趣,所以喜欢阿翊。

“再给我一次机会,告诉我,你爱我,我就为你留下。”

他要留下……好吸引人的条件哦……她心猿意马,差点就要点头了,可是最后一秒,理智助她踩下刹车。

她不能自私,他剩下的时间不多,应该投资在爸爸妈妈兄弟,和那个等待他原谅的小洁身上,那些人都爱他、看重他,她不选择让爱他的人遗憾。

她低头不语,他不勉强。

还是没有办法爱他吧?阿翊想。她那位“哥哥”对她的影响,比他所能理解的更大。

吴映洁笑着转移话题,“饿不饿?”

“有一点。”

“吃牛排,最贵的那家。”她指指街角,他们已经不止一次听说那家牛排店出奇的贵。

“你有钱?”他斜眼瞄她。

“有,我是名媛贵妇呢。”她指指自己全身上下的名牌。

“好吧,我们去吃。”

十五分钟后,他们桌上各摆了一盘沙拉,吴映洁吃一口,眼睛睁得老大。“我被坑了,他的沙拉没你做的好吃。”

“现在知道,包养我有多划算了?”他的口气夸张,轻松放大、快乐加码,他们都尽全力让自己看起来很高兴。

“他烤的面包也没你做的好吃。”她张大嘴巴,啃了一大口。

“面包是在超市买的。”阿翊实话实说,不居功。

“是你抹了果酱和乳酪。”吴映洁舔舔乳酪,又皱脸说:“这个也没你做的好吃。”

“果酱和乳酪也是超市买的。”

“那……”她喝了一口水,把话憋在嘴里。

“怎样?你要说我煮的水也比他们的好喝?”他嘲笑她。

“不对,我要说你的手有魔法,被你没过的东西,都会变成好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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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样啊……”

“对,是这样。”

他二话不说,抬起手,摸摸她的头。

“现在我把你的头脑变好了,以后谈恋爱的时候要看清楚,不要在马路旁边随便捡个男人,就带回家。”

吴映洁差点掉泪,猛摇头,把眼泪甩出门,又点头,“不会了,我发誓,再也再也不到处捡男人。”

不谈恋爱、不爱男生,即使在热闹的世界里,发现自己只有一个人,即使在下着雪的冬天也冷得发抖,她发誓,她吴映洁再也不去寻找一个温暖的慰藉。

“我走了以后,你会让自己幸福吗?”阿翊眼底有着浓浓的忧郁。

“会。”她说谎,说得理直气壮,好像说谎才是对的,而真心是坏东西。

“会想我吗?”

“会,但是我的脑袋很坏,顶多想个两三个星期,然后就忘记你,继续开开心心过日子。”她又说谎,她要把谎话说得很真,真到让阿翊转过身后,不为她的愚蠢操半点心。

他深吸气。“这样很好,不要让自己辛苦太久、不要太替别人着想,偶尔,要学会自私。”

“不管别人的眼光,可以吗?”

“当然可以,你要记住,没有人比你自己更重要。”

“好,我记住了。”

牛排端上来,他们只看了一眼,他问她,“我们回去,我给你做炒饭吃,好不好?”

“好,我们去逛超市买食材。”

“可以,我们买很多,把冰箱塞满满。”

“好,把冰箱塞满满……”

然后,她的心也会塞满满,她的脑子也会塞满满,满满的阿翊,在他离去了之后,她再慢慢地、一点一点消化。

于是,他们推开贵得吓人的牛排,付掉五百多块美金,手牵手上超市,在回家享受一盘用魔手变出来的、好吃到不行的炒饭。

他们一直说话,一直对彼此笑了又笑,他们不留半点空档,他们要把对方的心情填满满。

这天晚上,他们疯狂做爱,在彼此身上寻找温暖,知道天蒙蒙亮起,才迷迷糊糊入睡。

第二天,阿翊醒来没有叫她,轻手轻脚整理好自己后,站在床边看她。他知道她醒了,但双眼紧闭,也许是闭得太用力,眼皮微微发抖。

糟糕,她连假装都不擅长,这种人出社会很吃亏的,但愿那个“哥哥”能继续养她‘继续替她解决难题。

要撕破她的伪装,把她叫醒吗?不,他不想看见她的眼泪,她的泪水热热的,会烫伤他的心。

不知不觉间,他再也不觉得她的爱哭三部曲很可爱了,她哭得鼻头红、眼睛红的模样,会让他的心脏不舒服,不吞两颗普拿疼止不了痛楚,他痛恨吃药,只好不制造机会让她的泪水狂飙。

他一直在等她说“我爱你”,可是她一次都不说,在“爱哥哥”这件事上,她表现得很执着。经验教会他,爱情这种东西不能勉强,因此他不勉强吴映洁也不勉强吴映洁。

他决定让她保有自己的坚持。弯下腰,他把脖子上的银质十字架解下,轻手轻脚地帮她戴上。

傻女孩,不要浪费太多时间固执,不要让幸福一次次从手中溜走,不要教泪水夺眶而出,要学会笑着面对人生。

他对她的牵挂太多,到最终,他还是当不来坏男人。

转身,阿翊大步走出公寓,离开另一个他喜欢、却不爱他的女人。

门“叩”的一声,关起来,吴映洁睁开眼睛迅速跳下床。

来不及穿上衣服,她抓住被子裹住身体,冲到窗户边。

她在心底默数计时,一秒、十秒、三十秒……她终于看见他了,看见他帅气的背影,看见他走出公寓大门、走出她的世界。

他停下脚步,转头向上仰望,她下意识的躲入窗帘后面,用力咬住棉被一角,任泪水在颊边奔腾。

她知道……他的视线停留在窗户上很久,才伸手招来计程车。拉开窗帘,她看见他开门、关门,计程车开走了,她终于彻底失去他……

吴映洁的手紧捏十字架,用力过深,十字架深深陷入肉里。她手不痛,因为心太伤……

再见,亲爱的阿翊,再见,她无缘的爱情。

这一刻,在失去阿翊的房间里,吴映洁终于亲口对自己承认,她好爱阿翊。

二○○八年七月二十五日

阿翊买的菜在冰箱里面烂掉了,阿翊煮的开水喝光了,阿翊的衣服乱七八糟地躺在床上,而专属于他的味道……渐渐淡掉……

吴映洁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开口说话,她就是累,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。

俊杰哥哥打过很多通电话来,她不想接、也不想回,她只想一个人安静地想念阿翊。

他还好吗?回到亲人身边了吗?有没有笑着陪小洁走过红毯,有没有被那个很会说服人的阿橙说服,乖乖上医院让医生替他治疗?

世界上有很多奇迹的,说不定奇迹出现,阿翊的病就好起来了,不生病的阿翊继续当他的强人精英,继续赚很多钱,不必再让女生包养。

她一面想、一面哭,随便泪水在她脸上画画。

阿翊不会死……她骗自己,骗过两千次以后,她就会认真相信,阿翊不会死。

只要他不死就好了,不留在她身边没关系,只要他不死,她不介意忍受孤寂,真的,她真的这样想,不骗人。

吴映洁每天做同样的事,她抱着阿洁,去买一杯热咖啡,走到和阿翊初见面的公园,再绕到时代广场。

公园很温暖,没有人需要她的长围巾;不跨年的时代广场,没有读秒的热闹人群,她怎么都找不到阿翊温暖的怀抱……买和阿翊一起买过的菜,回家后,往地上一抛,任由它们在袋子里腐败。

但腐败的不只是她买回来的菜,还有她的身体、她的心,也随着那角落里的菜叶,慢慢地腐败。

好怪,明明是热得飙汗的夏季,她却冷得想穿毛线衣;好怪,明明是只有她自己的空间,她确老师听见阿翊的笑声;好怪,对于被抛弃已经很有经验的她,怎么这回会这么痛不欲生?

她不懂,真的不懂。

离开俊杰哥哥,她只是害怕,害怕孤单,害怕寂寞,害怕一个人的生活会让自己手足无措。

可是阿翊一走,她居然不再害怕了。因为他离开,连同她的心一并带走,没有心的人怎会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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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不怕孤独、不怕寂寞,不怕没人跟她说话、不怕白色墙壁反射出冷清孤寂,她再也再也不害怕,不怕在一个人呢的空间里生活。

这样很好啊,她应该欢欣鼓舞,大声嚷嚷——我的二十万花得好有价值,我学会了勇气。

但她喊不出口,因为没有心、没有害怕,她脸痛哭都没有感觉,不快乐、不喜悦、不痛、不伤,所有的情绪彷佛隔了一层透明薄膜,侵袭不了她。

电话响起,答录机回应——

哥,是你吗?当然是你,不会有别人打电话来了,我现在不在家,你留话吧,等我回来再给你打电话。哔……

“映洁,你去哪里?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?我给你两个钟头,两个钟头内你再不打电话回台湾,我就飞到美国把你抓回来。”

电话挂掉了,她垂下头,一串泪水落在阿洁的脸上。

她起身,走到镜子前,把头发梳得又直又亮,在耳边帮了两条辫子,再用发夹把刘海固定在额边,阿翊都是这样梳的。

她对自己微笑。

换下睡衣,从衣柜里面找衣服,却找不到一件干净衣物,这些都穿过了,还没送洗。

没关系,她在地毯上翻番挑挑,找出一件阿翊的T恤,他的衣服很长,套在她身上她可以去演歌仔戏。但她不在意,搭上穿几百次都不会脏的牛仔裤,抱着阿洁走出公寓。

下意识地,她走到每天都报到的咖啡车前,卖咖啡的小姐照例为她调一杯热拿铁,她付钱拿咖啡,拉开杯盖看蒸腾热气缓缓上升,冷冷的心情增加几分温度。

她走啊走、走到公园,一个追着小鸟跑的小孩子朝她撞过来,大半杯咖啡都喂到衣服上了。小孩子的妈妈跑过来,直跟她道歉,翻出面纸给她,她笑笑不在意,把阿洁放在草地上,慢条斯理地擦拭着衣服。

热热的咖啡洒在衣服上,连衣服都有咖啡香,真好闻的味道,要是有咖啡口味的香水,她一定去买。

她继续往前走,找到阿翊做过的那张椅子,坐下,看看蓝得耀眼的天空、绿得亮眼的草地,深吸一口带着草香的空气。她不是很喜欢夏季呢,她比较喜欢灰蒙蒙的天空,和银白色雪地。

她坐了很久,然后到昂贵的牛排店,点一客牛排,吃两口沙拉、撕撕面包,把一杯水喝光光,当牛排送上来的时候,推开,轻轻说一句,“我要回去吃炒饭。”然后付掉两百七十三块,走出牛排店。

她在时代广场逛来逛去,知道两条腿酸得再也走不动时,这时才发现……阿洁不见了。

阿洁不见了!

她丢掉爸妈,丢掉俊杰哥哥,丢掉阿翊,然后是阿洁……就连阿洁也被她丢掉了!

不要,她才不要这样!

突然,那些被透明薄膜给隔在外头的感觉排山倒海而来,她开始感觉心痛、开始感觉哀伤、开始被思念侵蚀得想痛哭。

好痛哦,她掉眼泪、她嚎啕大哭,即使她的腿酸得快断掉,她还是迈开步伐往前跑。

她找每个她到过的地方,广场、公园、牛排店、咖啡厅……没有,这里没有、那里也没有,到处都找不到阿洁,她还进超市、百货公司……走遍那些她没到过的地方,但还是找不到陪她长大的阿洁……

深夜十二点,她累得连哭都哭不出来。

她走进烟雾缭绕的酒吧,傻傻地找个位子坐下,点了满桌子酒,对着红红绿绿的酒杯发呆。

有男生过来对她搭讪,可是变聪明的脑袋告诉她,不可以随便捡男人回家;有人对她笑,她回应的笑脸和阿翊一样,不真诚;一个男人拉住她的手,她摇摇头、不说话,只是用一双绝望的眼睛看着对方,看得人家不得不松手。

她终于弄清楚。

自己比想象中更想念阿翊,自己根本没本事适应没有他的生活。她完蛋了,这辈子彻底完了……

吴映洁已经记不得离开酒吧之后,自己又走过哪些地方,只知道回到公寓时,已经是隔天黄昏。

她才打开门,就让一双粗壮的手臂给拉进屋里。

阿翊,是她的阿郎回来了!她错了,她要自私自利,把他留在身边……不对不对,她要陪他回台湾,陪他和家人相聚,陪他走过生命的最后一分钟,她要陪他,一直一直陪……

她笑着抬起眉眼,要笑着告诉阿翊,她开窍、变聪明了。但抬起头,看清楚眼前的男人时,笑容凝在嘴边。

他,不是她的阿翊……

吴映洁被姜俊杰带回台湾,一路上,她半句话都不说,不管姜俊杰怎么问,她只是笑着摇头,表示自己没事。

她回到自己的家,很大的房子、很大的庭院,还有很多的寂寞,可是她老早就学会不害怕。

管家、厨娘和她收花,她很少回应,大部分的时间里,她坐在床边看着天空,有时候微笑,有时候泪水潸然,没人知道……

第七章

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七日

邱胜翊双手握着方向盘,眼睛直视路面。天黑了,在经过一整天的忙碌之后,他需要一个安静空间。

他和他父亲一样,事事照计划走,就算流浪,也没跳脱时间表。

他在半年内回国,凡事心平气和、与人为善,他又恢复过去的沉稳练达,当个众人忍不住竖起大拇指夸赞的接班人。

一切都过去了,小洁过去、映洁过去,他生命中出现过的两个女人都过去了,“爱情”已是回忆,他再也不会让这两个字成为现在进行式。

CD里传来流行歌曲,他不知道唱歌的歌手是谁,只觉得她的声音太哀怨,在这样的夜里,让他的心情添上凄冷。

他的身边坐了一个女孩子,名字叫做孙佳谊。

二十八岁,中等身材,面容姣好,出身书香世家,父母亲都是大学教授,她念的是幼儿教育,性格圆融、对小孩子很专业,是众人眼中的标准媳妇。

邱胜翊的父亲和阿姨都很喜欢她,所以他在回国的第一个星期日就和她相亲,并以结婚为前提开始交往。

上个星期,他们举行简单的订婚仪式,只邀请双方家人,并决定在中秋节过后走入礼堂。

他爱孙佳谊吗?不爱。

但是她爱他,从见第一面起,他就很清楚这个女人爱他,她配合他所有的活动与嗜好,她摸索他的每个生活细节和习性,她甚至不吝啬地当着他的面告诉他,她爱他。

而吴映洁他问了再多次,她都说不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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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她喊不出口,因为没有心、没有害怕,她脸痛哭都没有感觉,不快乐、不喜悦、不痛、不伤,所有的情绪彷佛隔了一层透明薄膜,侵袭不了她。

电话响起,答录机回应——

哥,是你吗?当然是你,不会有别人打电话来了,我现在不在家,你留话吧,等我回来再给你打电话。哔……

“映洁,你去哪里?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?我给你两个钟头,两个钟头内你再不打电话回台湾,我就飞到美国把你抓回来。”

电话挂掉了,她垂下头,一串泪水落在阿洁的脸上。

她起身,走到镜子前,把头发梳得又直又亮,在耳边帮了两条辫子,再用发夹把刘海固定在额边,阿翊都是这样梳的。

她对自己微笑。

换下睡衣,从衣柜里面找衣服,却找不到一件干净衣物,这些都穿过了,还没送洗。

没关系,她在地毯上翻番挑挑,找出一件阿翊的T恤,他的衣服很长,套在她身上她可以去演歌仔戏。但她不在意,搭上穿几百次都不会脏的牛仔裤,抱着阿洁走出公寓。

下意识地,她走到每天都报到的咖啡车前,卖咖啡的小姐照例为她调一杯热拿铁,她付钱拿咖啡,拉开杯盖看蒸腾热气缓缓上升,冷冷的心情增加几分温度。

她走啊走、走到公园,一个追着小鸟跑的小孩子朝她撞过来,大半杯咖啡都喂到衣服上了。小孩子的妈妈跑过来,直跟她道歉,翻出面纸给她,她笑笑不在意,把阿洁放在草地上,慢条斯理地擦拭着衣服。

热热的咖啡洒在衣服上,连衣服都有咖啡香,真好闻的味道,要是有咖啡口味的香水,她一定去买。

她继续往前走,找到阿翊做过的那张椅子,坐下,看看蓝得耀眼的天空、绿得亮眼的草地,深吸一口带着草香的空气。她不是很喜欢夏季呢,她比较喜欢灰蒙蒙的天空,和银白色雪地。

她坐了很久,然后到昂贵的牛排店,点一客牛排,吃两口沙拉、撕撕面包,把一杯水喝光光,当牛排送上来的时候,推开,轻轻说一句,“我要回去吃炒饭。”然后付掉两百七十三块,走出牛排店。

她在时代广场逛来逛去,知道两条腿酸得再也走不动时,这时才发现……阿洁不见了。

阿洁不见了!

她丢掉爸妈,丢掉俊杰哥哥,丢掉阿翊,然后是阿洁……就连阿洁也被她丢掉了!

不要,她才不要这样!

突然,那些被透明薄膜给隔在外头的感觉排山倒海而来,她开始感觉心痛、开始感觉哀伤、开始被思念侵蚀得想痛哭。

好痛哦,她掉眼泪、她嚎啕大哭,即使她的腿酸得快断掉,她还是迈开步伐往前跑。

她找每个她到过的地方,广场、公园、牛排店、咖啡厅……没有,这里没有、那里也没有,到处都找不到阿洁,她还进超市、百货公司……走遍那些她没到过的地方,但还是找不到陪她长大的阿洁……

深夜十二点,她累得连哭都哭不出来。

她走进烟雾缭绕的酒吧,傻傻地找个位子坐下,点了满桌子酒,对着红红绿绿的酒杯发呆。

有男生过来对她搭讪,可是变聪明的脑袋告诉她,不可以随便捡男人回家;有人对她笑,她回应的笑脸和阿翊一样,不真诚;一个男人拉住她的手,她摇摇头、不说话,只是用一双绝望的眼睛看着对方,看得人家不得不松手。

她终于弄清楚。

自己比想象中更想念阿翊,自己根本没本事适应没有他的生活。她完蛋了,这辈子彻底完了……

吴映洁已经记不得离开酒吧之后,自己又走过哪些地方,只知道回到公寓时,已经是隔天黄昏。

她才打开门,就让一双粗壮的手臂给拉进屋里。

阿翊,是她的阿郎回来了!她错了,她要自私自利,把他留在身边……不对不对,她要陪他回台湾,陪他和家人相聚,陪他走过生命的最后一分钟,她要陪他,一直一直陪……

她笑着抬起眉眼,要笑着告诉阿翊,她开窍、变聪明了。但抬起头,看清楚眼前的男人时,笑容凝在嘴边。

他,不是她的阿翊……

吴映洁被姜俊杰带回台湾,一路上,她半句话都不说,不管姜俊杰怎么问,她只是笑着摇头,表示自己没事。

她回到自己的家,很大的房子、很大的庭院,还有很多的寂寞,可是她老早就学会不害怕。

管家、厨娘和她收花,她很少回应,大部分的时间里,她坐在床边看着天空,有时候微笑,有时候泪水潸然,没人知道……

第七章

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七日

邱胜翊双手握着方向盘,眼睛直视路面。天黑了,在经过一整天的忙碌之后,他需要一个安静空间。

他和他父亲一样,事事照计划走,就算流浪,也没跳脱时间表。

他在半年内回国,凡事心平气和、与人为善,他又恢复过去的沉稳练达,当个众人忍不住竖起大拇指夸赞的接班人。

一切都过去了,小洁过去、映洁过去,他生命中出现过的两个女人都过去了,“爱情”已是回忆,他再也不会让这两个字成为现在进行式。

CD里传来流行歌曲,他不知道唱歌的歌手是谁,只觉得她的声音太哀怨,在这样的夜里,让他的心情添上凄冷。

他的身边坐了一个女孩子,名字叫做孙佳谊。

二十八岁,中等身材,面容姣好,出身书香世家,父母亲都是大学教授,她念的是幼儿教育,性格圆融、对小孩子很专业,是众人眼中的标准媳妇。

邱胜翊的父亲和阿姨都很喜欢她,所以他在回国的第一个星期日就和她相亲,并以结婚为前提开始交往。

上个星期,他们举行简单的订婚仪式,只邀请双方家人,并决定在中秋节过后走入礼堂。

他爱孙佳谊吗?不爱。

但是她爱他,从见第一面起,他就很清楚这个女人爱他,她配合他所有的活动与嗜好,她摸索他的每个生活细节和习性,她甚至不吝啬地当着他的面告诉他,她爱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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