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轉+自改+完]單戀公寓1 - 單戀公式 (筱傑) - 我愛黑澀會 | 棒棒堂 [结局小说] - 黑澀會.我愛黑澀會| 棒棒堂小说区 - 我愛黑澀會 | 模範棒棒堂 ♂ 超級後援會 - Powered by Discuz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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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轉+自改+完]單戀公寓1 - 單戀公式 (筱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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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+1次PO完】单恋公式(翊洁)

小说简介

她這一生實在是夠失敗的了,

沒談過戀愛是因為她愛的男人不愛她,

原以為近水樓臺的隔壁鄰居得手較容易,

誰知道他竟然愛上她的同學!

沒出息的自己還毅然肩負起愛的橋梁為人作嫁,

到頭來只落個好妹妹的空名……

而且,她還信誓旦旦的答應要替他看好太太,

沒想到他當完兵回來,他的太太卻變成她的大嫂--這下子,她上哪去生個"太太"還他?!

她是沒膽子自告奮勇當他的備胎妻子啦,

但,陪他、伴他、時時刻刻守著他,應該不為過吧?

反正,看久了,陪久了,這感情就生出來了嘛,

再不,這飯吃多了,也得到床上休息休息,

要是他餓了,也可以拿她當"點心"啊……

或是,他要當她是冰,"戳"著"吃"也行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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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楔子

夜幕低垂,星子稀稀疏疏地点缀在夜幕里。公寓顶楼,四个想醉的女子,掬起酒杯、眯紧眼睛,遥望那个不情不愿、歪歪斜斜的眉形残月,饮酒高歌。

一口吞下醉不倒人的葡萄酒,张筱婕首先开口:“各位,我有话要说。”

小洁吞吞口水,咽回不被预期的眼泪,“我也有事情要告诉大家。”

“大家都有话说?看来几年的同居生涯让我们默契十足。”詹子晴困难地扯动唇角。

“真的吗?正好,我也有事要宣布,张筱婕你先讲。”始终带着甜甜笑容的周怡君说。

张筱婕深吸口气,强迫喉间哽咽随唾液吞落,伸手到颈后把随意夹上的头发放下。剪得参差不齐的及肩头发,说尽了她的故事。

“你把头发剪掉?为什么?你要放弃他、不再努力吗?”小洁轻呼。

是的,她们四个女孩因单恋结交,因单恋同居,也因单恋留上一头长发,而今,张筱婕剪掉及腰长发,代表着她即将挥别让人心酸的单恋。

“对,下午我们上床后,我在梳妆镜前一簇簇剪下长发,告诉他,我不再当替身。”顺顺半长不短的及肩黑发,她压制住心中惋惜,告诉自己断不能再回头。

在他身边当了多年秘书,等到底,等来的还是一场绝望,再不觉醒未免太傻。

“我以为,他妻子去世,你们就能顺理成章……”詹子晴低言。

“我跟你做的是同一场梦,那时我也是这么想的,谁知……梦醒……才知道梦终究只是梦,和现实间永远有着遥不可及的距离。再见了,我亲爱的室友,这些年的同居生活很愉快,我会怀念你们。”张筱婕轻喟。

“你要走了……”宴席终会散场,再优美隽永的曲子还是有休止符,小洁偷偷擦掉泪水,靠在张筱婕身上。“没关系,人散感情还是会在的,是不是?”

“是啊!往后不管我人在哪里,都会想起这世上,有三个跟我一样的可怜虫,死心塌地守住一份‘不可能’,想来,心情就好得多。”揉揉发酸鼻头,这些年张筱婕早学会不哭,否则一伤心就掉泪,台湾大概有三分之一的土地要被淹没在水平面下。

“他要结婚了吗?”周怡君问。

“嗯!他要娶另外一个家世相当的富家女子,没想到绕行地球一大圈,证明的还是中国那句古话:龙交龙、凤交凤,老鼠的儿子会打洞。他们的世界不是尔等凡人可以打进去的,而老鼠美眉再漂亮,也只能嫁给年轻力壮的老鼠先生,不能妄想高攀太阳公公。”说了一大串,吐出满胸怨气,她咕噜喝下一大杯葡萄酒。

酒,不醇不香,噙在口里、感在心里的全是苦涩。

“姻缘由天定,一旦注定的事,任我们再怎么费心尽力也改变不来结果,是不?”詹子晴自问也问人。

“或许吧!人勉强不来天,更勉强不来爱情。”所以她放弃了,小洁一口干掉手上的酒。

“小洁,你呢?有什么事情要告诉我们?”周怡君想淡然一哂,却扬不起沉重嘴角,当女人太苦、爱上不能爱的男人更是自讨苦吃。

小洁是四人当中年纪最小的,说是最小,也有二十五了,可是她仍然和初相识时一样单纯、可爱。也许和她的工作有关,她是个小说家,专编织情爱来弥补自己不能圆满的爱情。

“我要出国,也许三年、五年,也许永远再不回来。”留下来……失却意义……她看开也看透,人生就这样!再算计、再计较,也争不到真正想要。

“为什么?你们不是约好,若三年内男女都未婚嫁,两人就要结婚的?眼看日期就要到了,怎又突生变卦?”周怡君皱起眉问。

一直以为她们当中,小洁最有可能和他有完美结局,虽他不爱她,至少他喜欢小洁,不像张筱婕的心底人待她无情,周怡君的他,对她只存憎恨,而詹子晴的爱人从不信任爱情。

“因为她回来了。”小心翼翼防御多年,宜芬却在最后一刻出现他眼前,而他爱她如昔、从未改变。

痴呵、愚呵,只要世间仍存在邱宜芬这号人物,他的心就注定为她沉沦;只要世间还有邱胜翊存在,他就会是她永远的避风港。小洁错估他的执着,以为等过三年,就能等到他的情、他的心。

谁知……情是虚、意是假,他的心早缝合在宜芬身上,再分割不开。

“邱宜芬?他的初恋情人?”张筱婕问。

“她是他心中惟一真正爱过的女人,和那些出现在八卦杂志的女生是不同的。”她强调了“惟一”和“真正”,至于这些年在他身边来来去去的女人全是过客,他没用过真心,当然,这些女人当中,有一个就叫作吴映洁。

“好马不吃回头车。”张筱婕不屑地冷哼一声。

“小洁的翊哥哥不是马,而偏偏有太多男人对回头草情有独钟。”詹子晴不想泼冷水的,但……很多时候,死心后才能重头再来过。

“我真想问他,为什么不能试着爱我?后来想清楚了,要是爱情可以解释得来,我就不用拿这种没有逻辑的东西,来骗取读者的眼泪了。”小洁自讽。

“逻辑……”是啊!要不是爱情没有逻辑,周怡君要怎么解释自己为什么会爱上恨她入骨的“哥哥”?爱情比难懂的微积分还难解呵!

“梦碎了,再不情愿也要醒来。”张筱婕叹口气,她的故事已经走入完结篇。“詹子晴,你呢?”

“我的他……不!他从不是我的。”吸吸泪水,她又接道:“他终于卸下心防,开始接纳爱情。”

“恭喜你,多年等待,你总算等到这一刻。”周怡君奉上诚挚祝福。

“恭喜我?不!你弄错了,他的心不是为我开启,他接受另一个女人的爱,我对他终是白费心思。”青春、爱情……詹子晴花费在他身上的东西还计算得清吗?怕是不能吧!

四人同时陷入沉默中,漆黑的夜幕中只有短暂的虫鸣。

“周怡君,你不是也有事情要告诉我们?”小洁甩甩头,甩掉不肯再多想的部分。

“嗯!上个月,我继父和母亲出车祸过世。”周怡君想轻描淡写,可……笔太重,描不出轻松字迹。

“这件事我们知道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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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房子是我继父名下的不动产,现在产权属于‘他’。”

“他赶你走?”张筱婕问。有可能!“他”恨周怡君,一直都恨她。

“不!他没赶我走,只不过以前不论他多讨厌我,我们当中还是存了一层关系维系住彼此,现在,妈妈和叔叔都去世,危险关系解除,我想,我该还他一个自由空间。所以,我要搬家,也就不能再收留你们这三位好房客了。”后面这句实属多余,在她们之前的谈话中,这座“女子单恋公寓”早已经瓦解。

“了解,还他一个自由空间,也还给我们一颗自由心,从此不再傻傻的守候没指望的单恋,我们要为自己活出一片海阔天空。”小洁拿起酒杯大放狂辞。

“对!成熟女人不再适合作青春年少的单思梦。干杯!”张筱婕举起酒杯和其他三个碰在一起,轻脆声响,像她们的心,铿锵一声,碎成缝补不起的千万碎片。

“不写情诗不写词,不谈风月不做梦,从此当个现实人,不再涉足回馈不成比例的爱情空话,我们要活得实在、活得开怀。”詹子晴对月大叫。

“明天,我们一起去把头发剪掉,庆祝重生!”周怡君建议。

她们四人都有一头留到屁股下方的直长发,留长发并不是因为好看,她们各自有理由,但不管理由为何,促成理由的男人将从她们生命中退位,再留长发已无意义。

“然后,我们收拾行李,搭火车去环岛,连续玩它个十天半个月……”张筱婕接着说。

“可以吗?周怡君的工作告一段落了吗?!制作人不是已经跟你催过好几次了?”周怡君是个以音乐为生的作曲人,最近几年她的曲子让几个小歌星唱红,作曲功力受到大牌青睐,因此也成为半张红牌。

“别担心,我已经把曲子交出去,明天一大早我们就出发。”周怡君难得狂放。“詹子晴,你能请假吗?”

“我连工作都不想要了,还管老板准不准假。”

“决定了、决定了,谁都不准反悔!待会儿提醒我,把冰箱里的一堆柠檬全扔掉,从此我再不碰这种酸东西,他的一言一行再也酸不到我的心。”仅管葡萄酒醉不了人,但是连连喝掉好几瓶,张筱婕也敌不住酒精作祟,微醺的小脸现出一片酡红。

“我也是,我要把冷冻库里的巧克力全扔掉。”周怡君附和。扔得下巧克力,但愿……也能扔下属于他的所有回忆。“这么说,我不是也要把翊哥哥给我的娃娃扔掉?”有些不舍,可是……算了,再舍不得,他都不会是她的,留下娃娃又有何益?扔了、扔了,通通扔了。

“别不舍,扔弃旧物才不会让它们有机会伤你的心,我也要把那一箱巴哈、莫扎特送入垃圾桶。”詹子晴说。

“等旅行回来,我们又是一条青龙活虎!干杯!”铿锵一声,这回再没人听到心碎声,因为……心早埋进垃圾场,再寻不到踪影。

“回来以后,你们要做什么?”小洁问。

“我要回田尾种花,如果我阿母还要我去相亲,我就乖乖听话,去跟一堆猪头对看,说不定不到三个月,我就顺利嫁掉!到时我就请你们来看看我穿那种俗得吓人的旗袍,还在胸前挂上一个特大号的金锁片。”张筱婕醉醺醺地笑得好开心,眼角却不由自主地掉下泪水。

小洁喝下一大口酒。“我要到欧洲找一个童话小屋住下来,从此再不碰爱情小说,我要写好多好多童话故事,帮每个公主王子安排完美结局。”既然真实生活无法完美,就让她的笔来替她写出完美吧!

“我要去当修女,穿着圣袍,假装自己仍然圣洁干净。”詹子晴自我解嘲,现在,她只能“假装”干净了。

“周怡君,你呢?”张筱婕问。

“我?我是最不用担心的一个,别忘了我领有残障手册,再怎么说,政府都要养我一辈子。”周怡君拿她的腿来寻开心。

等这一切全过去,属于她的这辈子也该结束……结束后还会有另一个新生吗?新生的世界里,会不会也出现一个伤她的人?

“上回林大哥不是力邀你站到荧光幕前当歌星吗?试试吧!”小洁说。

“我对当第二个阿吉仔不感兴趣。”摇摇头,不想再多说,周怡君看着天边星子。“听说垦丁那里可以看到好多流星,我们去那里好不好!”

垦丁吗?这两个字让詹子晴泪眼模糊,她和他在那里初识,走到结局,她还要走一趟垦丁,亲手埋葬那段“曾经”?仅管心痛,她却没有提出反对。

“你忘记漏油事件吗?”张筱婕笑问。

“污染的心正好配上污染的海域,‘同是天下污染物,相逢何必曾相识’。我赞成去那里!”小洁投出赞成票,多数尊重少数,少数瞪过多数,算是泄过恨意,于是第一站行程有了目的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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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一章

单恋算不算是一种恋爱?我不知道。就像我不知道偷偷爱着一个男人算不算犯法,会不会以偷窃罪被提起公诉?

小时候,读过一本童话书,里面说有个叫月下老人的神仙,专门帮世间男女牵红线,被红线绑住的两个男女便会结成夫妻。

我想,大约是地球上人口过剩,工作量旱已远远超过月下老人所能负荷,才会让他频频出错……让我寻着线跑啊跑、追啊追,追到尽头……才发现线的另一端没有系住任何人。

我怅然对着空空线头,不知道是该把手中红线剪除,断了情、断了意,还自己一颗自由心?还是勇敢地追逐他的背影,硬把线绑在他身上,向全世界宣告,他是我的爱恋?

笨蛋小洁爱上邱胜翊的第1473天

小洁望着镜中的自己,小小的脸蛋,大大的眼睛,颊边酒窝是整张脸中最吸引人的部分,说娇艳动人?不至于,现在满街跑的漂亮女子一大堆,说清丽还比较接近事实。

她身高一百六十五公分,不瘦也不显丰满,很中庸的一个人,就像她的性格,不特别受欢迎,也不讨人憎厌。短短的黑发没染上半分颜色,是俗话里的清汤挂面,没办法,她才刚从以升学挂帅的女中毕业。

小洁拼了命,让资质鲁钝的自己以钓车尾姿势,考上“他”的学校,从此,她更接近他。邱胜翊是T大研究生,而她、吴映洁成了新鲜人,让她多个借口黏他更紧……

问她是什么时候开始爱上他的?想想……嗯……是了,那年她国三,他大一,是吴家爸爸的事业开始一帆风顺,让他们一家五口住得起这一带的高级别墅时的事情了。

搬来的第一天,她在顶楼眺望夕阳,假装自己是站在城堡上方、迎风而立的白雪公主,然后一条被夕阳拖得好长好长的身影突然跳进她眼里,她就发现自己爱上了他。

爱来得莫名,却是历经三年仍然不曾改变,也许未来的一辈子都不会再改变。

只不过……好可惜,她的爱恋只能是单恋,因为在他心中住着一个公主,而那个公主不叫吴映洁。

他爱了公主好多年,不曾动摇过,或者他同她一样,未来的一辈子都不再改变。

若这叫痴情的话,他们的痴情指数一定很相近。

唉……要是她的单恋对象不要那么固执,也许她的胜算会大一点。

想想看,喜欢白雪公主的王子还被灰姑娘偷偷喜欢着,那会是什么情况?灰姑娘大概只能继续被后母苦毒,继续和老鼠当朋友吧!

小洁知道,他在公主还很小很小的时候就爱上她。于是,看着他爱她,看着他写给她的满满一抽屉情书,望着他凝视她时的深情款款,听他诉说对她的爱,编织着属于他和她的未来……

小洁参与他所有心事,然后,她关起门来偷偷掉泪,好像有点笨,却改不来这份痴傻。

没办法,吴映洁的资质鲁钝。忘了吗?她是吊车尾的那一挂!

拿起发梳,一次一次梳着头发,想把它们梳得乌黑柔亮、闪闪动人,无奈,固执的头发就是不肯合作,总在发尾处略略往上翘起,就像她固执的心,固执地守候她的爱恋。

想问,要到哪一天她才会死心,不再去追求这份“没希望”?

吴映洁会回答:“去问问我的头发吧!哪一天它肯抵抗基因遗传,让自己平平顺顺,我就肯死心,用力去扯断手上那根没有终点站的红线。”

死心?到目前为止,她找不到放手的理由,因为她的爱没有妨碍任何人,也没有杀伤力……所以,为什么要放弃呢?没道理的,你说是不是?

何况古人还说了不少睿智的话,在背后支持她呢!比如,守得云开见日出,近水楼台先得月,戏棚下是久站的人的……

“小洁,胜翊来了!你要不要下来?”吴家妈妈扯着嗓子从楼下往上喊。

总是这样子,只要胜翊一到家门口,她就会扯着喉咙喊叫,忘了该摆摆贵妇人温柔婉约的姿态。

吴妈妈喜欢邱胜翊的程度不下于自己女儿,对他,她老是存了一点非分希冀,希望哪一天这个尔雅斯文的大男生成了她那个长不大女儿的护翼。

“好!我马上下来。”吴映洁用力再刷两下头发,对镜中的自己一笑,把带着蓝色的忧郁送进心底最深处作定存。明知道他来的目的不是为了她,她仍然兴高采烈地学起袋鼠的前进方式,一路蹦下楼梯,跳到他身前。

“你忘了自己是个人类,两条腿是用来交叉行进的?”胜翊笑着拧拧她的鼻子。

这些年的努力,小洁成功地让他把她当成“自己人”,从不避嫌地疼她、惜她。

“偶尔使用别的运动方式也不错,免得太久不用,忘记了跳跃这项本能。”她挑挑眉头回嘴。

“走吧!”他笑笑不理,对她的歪理他一向是包容、包容、再包容。揽住她的肩头,向吴妈妈道声再见,把小洁往外带。

八月,天正热,她坐上他的车子,把炙人的太阳关在门外。

“当上新鲜人了,要什么礼物,告诉我,我送!”他笑着拍拍她的头。他习惯对她亲昵,从不避讳,好像那是自然而然的事情,不用对谁作什么解释。

“我不缺东西啊!”摇摇头,侧着脸看他,他真的好好看,眉好浓、鼻梁好挺、宽宽的唇、宽宽的胸怀……好想好想窝进去,再不出来。

“送你一套小礼服,让你在迎新舞会上穿。”他专心开车,不曾回头望。

迎新舞会?那种公主和王子,罗密欧和茱丽叶相识、相爱、相许的舞会?喘口气,轻轻地低头窃笑,颊边小酒窝不小心泄露出她的心喜。

灰姑娘还是有一点点机会的,是不?

“不如……你在迎新舞会上当我的舞伴,就算送了份大礼。”有一点大胆、有一点主动,她指住狂跳的心脏,怕它乐到顶点主动罢工。

“你有企图?”趁着红灯,他转头望过来。

是啊!是有企图,企图他在舞会上爱上自己,然后拿起玻璃鞋四处寻找她的心,有点痴人说梦,却是最真诚的梦。

“当然有企图,你在学校里那么红,只要能在你身边站上一晚,我铁定也会跟着沾光,说不定第二天成堆成山的鲜花、情书和王子,就在我的面前排排站。”

“这么小就想交男朋友?”他笑着腾出一只手,揉乱她那头半长不短的桀骜头发。说话有口头禅,那么他这个揉人头发的动作,应该算是“手头禅”了。

“我早熟嘛!而且别忘记,你的心上人——邱宜芬小姐,正好是我的同班同学,她可没大我多少。”甜甜的笑容在唇边漾开,苦苦的酸涩却染上她的心头。

在爱上他影子的隔天傍晚,他走到她面前定定站住,她还以为丘比特的箭射穿了两人的温热心脏,还以为从此自己爬上公主宝座安坐不摇。可是他却拿出请她转交的信笺……

唉……丘比特的箭品质不佳,在射上她身体时箭就折断了,无法一箭双雕。

低着头,咬咬唇,死盯信封上的名字读秒,她拉起勉强的笑容对他说:“你想追我们班班花?”

“没错,想了好多年,第一次付诸行动,希望有成功机率。”他温文简短地说。

“把‘第一次’、‘希望’投资在我这个陌生人身上?风险很大啦。”下意识地,她把信贴在胸口,仿佛这样,她就能把他贴在心头上,再撕不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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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相信你!”他说得笃定。

就是这句信任!让吴映洁从此成了他们两人的桥梁,虽然她藏私地把信多在身边摆上两个日夜,最终,仍为他传达了爱意。

三年,扮演三年的爱情邮差,传递着两人间的情,催化了两人中的爱……而自己,仍然只能是单恋。

“在想什么?”胜翊的声音把她从回忆中拉回。

“在想——我要是有幸跟你这位大帅哥跳舞,会不会被你们学校的美女乱刀砍死?”小洁笑得夸张,只为掩去掉入回忆时的苦涩。

“小洁,很抱歉,我已经答应宜芬当她的舞伴。”胜翊歉然一笑。

是啊!怎忘记宜芬也考上T大,而且还是高分录取,以第一志愿姿态考上的。

“你们准备公开?”这个舞会是专为王子宣布他的王妃而设的吧!

“邱爸爸说过,只要宜芬考上理想大学,就不反对她交男朋友。”他笑笑。

又是那抹教人心醉的笑,这一生,教她怎能忘得了这样的笑容?

“那……我这个‘障眼法’可以功成身退了。”小洁轻喟,转头看向窗外。

结束了吗?他们当中只有的“一点点”将要结束了,是吧?

唉……怎能不结束,两个恋人能公开面对外人,哪还需要局外人的“帮助”?挡风玻璃再也派不上用场。

“这三年多来,谢谢你。”又碰上红灯,他停下车子,转头对着她,脸上淡淡的笑意却温暖不了她的心。

“今天是我最后一次帮你敲开心上人家的大门,往后要看你自己了。”振作一笑,她知道脸上的窝窝儿绽得不甚自然。

下车,走向邱家,按下电铃。邱妈妈开了门,接着打扮的像洋娃娃的宜芬出现,挥挥手,道再见,她把宜芬领到翊哥哥车上,亲手把她交到他手上。

“老样子,七点钟在这里集合,我送你回去。”胜翊对小洁说。

“不用了,今天我自己回去,你们好好玩。”她眼睛睁得好大,怕一眨动,湿雨会自动飘下。

“做事要有始有终,就算是最后一次请你帮忙,也要平平安安把你送回去。”宜芬体贴地握握她的手。

有始有终?他们之间已经要画下终点了吗?尝到咸味儿,她的心将要滴血,待会儿要不要先上医院输个五百西西的血浆应应急?

不要!抗拒这个“终”的念头,小洁忙摇头,急急说:“不用了,我今天要和朋友去看电影,不回来这里,我会在七点前回家,你们别担心我。”

不敢回头说再见,提着脚步往前跑去。三年了,拐进同一条巷子,等着他的车子离去。

忘记当年是怎样撒下这个谎言,只依稀记得,当时为了不想坐在后座、不想看他们两情依依,于是小洁哄骗他说,自己有朋友住在这附近,然后躲进巷子,等他车子驶远,再到附近一家咖啡厅坐着,等到七点整,走回原地,帮他送回他心爱的女子,最后,再由他载她回家。

车子离开……小洁走出巷子,捂住疼痛的胸口,想哭却没有肩膀,只好独自吞着泪,让心脏兀自去疼痛。

和母亲僵持着,吴映洁手拉行李箱的这一边,妈妈拉扯另一边,说什么都不肯让她收拾行李。

“小洁,我说不准你搬出去!听懂没?”妈妈的声音有着坚持。

“我都上大学了,就不能享有一点点自由吗?何况学校有宿舍可以住,我上下课方便嘛!”她喘着气,看向母亲,不理解她的担心。

“不要乱吼,你忘记自己犯气喘吗?像你这种三流身体,搬出去谁来照顾?”

虽然几百年没再发病,可那么一次经验,就让吴妈妈吓破胆,三不五时就拿她的破病身体作文章。

拜托,她只不过和感冒病毒交情好些,值得这样大惊小怪吗?

“我自己会照顾自己,妈,我十九岁了,不让我独立,你能保护我到几时?”叹口气,扔下皮箱,转身背对母亲,她不想看她那张微微抽搐的脸。

“家里离学校又不远,胜翊可以天天送你上学,我就弄不懂有什么理由让你非搬出去不可。”

她不懂的事才多咧,比方翊哥哥的车是宜芬的专用车,并非用来载她这个闲杂人等;比方家里离学校虽不远,可一路上,看宜芬靠在他肩上有说有笑的模样,就会教她刺目心伤。

“翊哥哥是翊哥哥,我是我,你不要老把我们混为一谈。”转过身,恼怒地盯住妈妈,她眼中的“非分”膨胀得太快,简直是迅雷不及掩耳。

“你们小俩口吵架了?难怪他好久没上我们家带你出去约会。”妈妈自言自语。

“我们不是小俩口,也没有吵架,你不要把事情想偏。”她快气炸了!告诉过妈妈几百次,她怎还是把他们两个配成双。人家他有心上人,你女儿算哪棵葱蒜?也只有你把她当责,在别人眼里,她什么都不是!

“不是小俩口,那他干嘛每个星期都约你出去?说他对你没有好感才怪。”

“妈,我们这叫正常社交,和你们那种拉拉小手就算毁清白的年代已经不同了。”瘪瘪嘴,小洁不再说话。

“你的意思是说,我变成老古董了?算了、算了,我不和你计较,不管怎样,我就是不准你搬出去。”她扔下皮箱,和她强到底。

“你高兴我要搬,你不高兴我也要搬!总之,我搬定了。”叛逆是独立的第一步。

“你搬出去,我马上切断对你的经济供给。”

“无妨,我不介意去打工。”

“我、我……好,我说不动你,我去找说得动你的人来。”妈妈甩过门走出去。

小洁铁了心,就算妈妈去搬来爸爸、爷爷、奶奶,她就是要搬家,她再不要和他比邻而居;再不要在校门口看他们亲密地上下车;再不要让他们不经意的身影闪过她的眼底,就当她是蜗牛好啦,她要安安稳稳地躲在壳中,眼不见心就会“静”了吧!

擦掉不小心滑落的泪水,坐在镜前,她告诉自己,既然是单恋就该把伤心好好收拾起,不教任何人看到。

整理好一大包行李。好笑的是,行李箱当中居然有大半是他送的生日礼物,泰迪熊、芭比娃娃、Hello  Kitty……每一年的生日礼物,他总是送洋娃娃给她。

不知道在他心目中,她就是个长不大的小女孩,或者是他根本懒得花心思来探究她真正想要的?

不管如何,他的礼物让她从一个不爱玩娃娃的女孩,变成喜欢娃娃的大女生,满屋子的故事书被娃娃取代,他改变了她的嗜好。

抱着去年他送的陶瓷娃娃,两个小小的男女娃娃对笑,笑得灿烂、笑得开怀。今年他没有再送生日礼物,因为……她已经“功成身退”,尽管不敢往那上头想,可“狡兔死、走狗烹”六个中国字再加上一个标点符号,还是浮上了脑海,对他而言,她已经没有实质用途了。

“小洁,对不起哦!最近比较忙,忘记帮你选一份生日礼物,告诉翊哥哥,你想要什么礼物?”左手摇摇男娃娃,假装他“正在”说话。

“没关系,你能记得我的生日,我就心满意足。”再摇摇女生娃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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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真的?你真的不会生我的气?”她装男音,装得不伦不类。

“我当然不生气,因为你是我最喜欢的翊哥哥呀!”要她发嗲也难得很。

“你这么说,我就放心了。”

“你可以对我放心,因为我永远只爱你。”

他……就是对她太放心,才会对她视而不见的,是不是?刚想至此,她立刻大力啪了自己脑袋瓜一记。

白痴!吴映洁是个宇宙无敌大白痴,几年几月几时几分几秒,你哪一只眼睛瞧见他把你放在心上过?

没有!他从未把你放在心上!既然无心,又何来的“放心”?垂下了肩,她把枕头压在头上。

好烦!烦什么?烦自己太无聊,无聊到去模仿情人间的白痴对话……

叹口气,换过姿势,她把两个娃娃紧紧抱在胸口,用棉被把自己埋起来。

暗暗的密闭空间带给她短暂温暖,心中假设这是他的怀抱,加上一个妈妈、两个小宝宝,她在棉被下组织起温馨的小家庭。

房门开启声扰乱她的家庭梦,吸吸鼻子,她隔着棉被对外大喊:“我说要搬就是要搬,谁都不要来劝我!”

讨厌!他们不知道单恋很可怜吗?干嘛还要勉强她天天对着看得到、吃不到的“肥肉”大流特流口水?天地不仁、人事不慈呵!

捂住耳朵,不想听到任何劝说。

棉被缓缓被拉开,她闭着眼睛,满脸倨傲。

“小鸵鸟,张开眼睛。”

胜翊的声音在耳际响起,那种带着温情的斯文声音蜜渍了她的心。

她张眼,不敢置信。小鸟全抓进网子,从几时起,她这把“良弓”又被拿出来玩赏?大大的黑眸旁拉出几条红丝,然后越来越多……水漫过眼眶,表面张力把泪水凝结成滴露状,把肉肉的脸颊当成溜滑梯,一路畅快到底。

“和吴妈妈闹脾气?”他习惯性地揉揉她的头发。

“你的胸膛可不可以借我靠一靠?”厚起脸皮要求,她想自己的脸皮一定比芝心披萨还要厚上几公分。

他没多说话,直接把她揽进他宽宽厚厚的胸怀,溺爱地轻拍她的肩膀,真真实实的温暖,和棉被复制出来的假象有极大差距。

泪水像融化的冰块,水珠一滴滴掉个不停。抱住怀里的娃娃,一个爸爸、一个妈妈、两个小宝宝,她牢牢抱住自己的春梦。

“小洁,想不想和翊哥哥谈谈?!”

他温柔的声音从头顶上方传来,像血小板,凝结了她止不住的泪。

“要谈什么?”停住啜泣,却停不住喉间哽咽。

“谈谈为什么要搬出去住,谈谈为什么有这么多委屈?谈谈开心的小洁,几时变成忧郁的小人儿?”

“我妈去跟你告状?”狐疑的眼神猜测着他的心思。

用食指勾起沾满泪的小脸,他好笑的用面纸帮她擦去湿咸。

“那不重要,重要的是,想不想和我谈谈委屈发源处,信不信我是消灭委屈的一流高手?”

“谁告诉你我有委屈。”伸手偷偷环住他的腰,闭起眼睛,假装没注意到自己厚颜无耻的倒贴行为。

“如果没有很大量、很大量的委屈,小洁是从来不哭的,不是吗?”

他说错话了,小洁是很爱哭、很爱哭的,只不过她怕别人担心、怕秘密泄露,所以总是偷偷躲起来哭。

“我没有委屈,充其量只不过有一点点少女的蓝色忧郁。”

他嗤笑一声,少女的蓝色忧郁?谁说女生不是难搞的生物。“我可不可以再问问,少女的蓝色忧郁从何而来?”

“一定要知道?”别问,怕这一问,就再甩不脱吴映洁这个大号麻烦。别过头,她咬住下唇,讨厌他打破沙锅问到底。

“一定!”他从未对她坚持过,这个坚持来得莫名其妙。

“好吧!”他都不怕万劫不复,她替他操哪国心,这年头已经没有太监这官位,所以皇帝不急、急死太监这句老话,早被时代潮流淘汰。“我恋爱了!”

一咬牙,她投出一枚核子弹。

“真的,是谁?能不能告诉我?”他把她推离自己三十公分处,脸上净是欣悦。

他在乐什么!高兴吾家有女初长成吗!笨蛋,她和他又没血缘关系,就算她当上皇太后,官位也封不到他头上。

她想吐露“迷恋他”的勇气,却被他喜孜孜的笑容给打死,叹出胸间浓浊的二氧化碳,她再度把自己“粉无耻”地塞入他怀中。

“没用的,我爱他、他不爱我,我们永远都搭错线……”想再掉掉泪,冒充一回林黛玉,可是他的怀抱太温暖,暖得她整颗心全被幸福涨得饱满,再也寻不到伤心感觉。

九月天贪恋温暖?她的大脑皮质铁定被联考给磨坏。

“是单恋?那个有幸得到小洁芳心的男人是谁?”拍拍她的背,他喜欢当她的支柱。

“我是不是很倒霉?第一次懂得何谓爱情,却惨遭滑铁卢,甚至连个第三者都卡不上位。”大大喘口气,仰起脸,她僵着笑对他说:“等哪一天,我当上名正言顺的第三者后,一定告诉你他的大名。”

有幸?要是他知道自己就是那个“幸运男人”时,不晓得还会不会觉得“有幸”这个形容词用得恰当。

“你决定要一直待在他旁边,等待他有朝一日看到你的心?”

“他有个心仪女人,除了等待,我还能做什么?拿瓶盐酸去玩泼墨画,把人家美女A毁容?没用的,现在植皮手术很发达;还是,去玩玩挑拨离间的小把戏?拜托,我的智商又不及人家高;嗯,把生米煮成熟饭硬赖上他?算了,这时代已经没有男人迷恋处女情结。想想,我能做什么?找个整型医师把我和那位女主角的脸换过来?不可能,这比买架太空梭把自己送到火星去烧烤成巴比Q还困难……”

她不由自主地出一堆假设,再把那堆烂假设送进垃圾焚化炉。

“你有自己的可爱处,何必为一个男人将就?”拍拍她的背,他真不习惯带有蓝色忧郁的吴映洁。

“我再可爱他都看不到呀,我努力读书就会考上好学校,我努力学舞就能上台表演,我努力写稿就能写出好东西……惟独在爱情上,不管我多努力他都视而不见,你说‘一分耕耘、一分收获’这句话不是真理,对不对?”

“天下男人何其多,太执着不见得是个好事。”他轻叹。恋爱中的女子最难敲醒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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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无能为力啊!爱上就是爱上,再也更改不来……就像你,不也是执着?只不过,你比我幸运,你的爱情有回报,我的爱情仍然缥缈。翊哥哥,有没有一种针药,可以从胸腔打进去,直接戳进心脏中央,然后心脏就安乐死亡,但我仍然可以呼吸、可以活下去,不会让周围的人替我担心?”

“小洁听我说,有一天你会长大,会遇上真正爱你的男人,到时再回过头来看看这段,你就会觉得,这一段只是青春。”他试图劝说。

他用了“青春”取代“幼稚”,试图把话说的轻松,却仍伤害她敏感多疑的心。

严肃地推开他,吴映洁拧着眉,似宣示、似告白地对他说:“也许我很迷糊,也许我很笨,可是我很清楚,我的爱终其一生都不会变,他对我来说,不会只是‘一段’,不会只是‘青春’,他是我的‘永远’和‘全部’!”

“小洁,一生是很久很久的事情,存在着很多或然率……”

“我不爱听你说这些!我爱他、我爱他、我就是爱他,我要爱他一生一世,就算他的眼里从没有过我,我也要花一辈子来爱他;就算他的生命不容许我介入、就算我会因此一世孤独,我依旧要爱他。”她背过身,气愤地拿起枕头扔向墙壁。

他怎可以轻视她的感情?她只是想在世界的边边单恋着他啊!这犯了谁、碍了谁又欺了谁吗?凭什么要他来劝说她“放弃”?

“好吧!不说这些。”他扳过小洁的身子面向自己,安抚地拍拍她的脸。

猛抽口气,她稳住脱轨的情绪。“对不起,我不是故意要发你脾气……”

“没关系,不过女孩子家要温温柔柔的才会让人怜惜,学学宜芬的僮事体贴,她从不闹孩子脾气。”他笑笑,把手搭上她的肩,仿佛她是一个不足龄的智障妹妹。

一记苦笑投射在她眸中。她离他的“喜爱”更远了,除非有本事把自己变成邱宜芬,否则在他心里,吴映洁永远都达不到及格标准吧!

话题绕回原处,胜翊说:“你别让吴妈妈担心,住在家里好吗?要是觉得上学不方便,我来接送你上下课。”

“又要接送我,又要接送宜芬,你不怕忙翻?”

“没办法,你执意要搬出去,我对吴妈妈难交代。”摊摊手,他习惯把她纳入自己的责任范畴。

“万一,佳人误会你,我的罪过岂不太大?”

“放心,宜芬知道你是妹妹,不会乱吃飞醋的。”

妹妹?她当妹妹的经验还嫌少吗?她顶上有两个哥哥,不想再多他一个,可他硬霸占这位置不放,她也很无奈呀!

“谁规定你要跟我妈交代?我又不归你管辖。”

“我答应过吴妈妈,要是你非得搬出去,恐怕我得到你住处搭帐篷,确保你的身家安全。算我拜托你,卖我一个面子好不好?”他软言相求。

她哪禁得起胜翊这样?叹口长气,无奈地点点头,搬家这回事已成泡影。

“真乖,有赏!快去洗把脸,我带你出去挑生日礼物。前几天我太忙,忘记你生日,很抱歉。”他面有赧色。

拼命摇头,今年的生日礼物不缺席,她还有什么好遗憾的呢?跳起身,她冲进浴室梳洗。

“我带你去吃法国料理好不好?”他在门外问。

“好啊!要有小提琴演奏的那一家!”她一面擦脸一面接腔。

“没问题,你换一套衣服,我去打个电话给宜芬,邀她一起去。”

镜子里,小洁上扬的唇角倏地掉下来。对着镜中人,她再次提醒自己,她的单恋不该带给人困扰。

正文 第二章

我不知道自己还可以爱他多久却不会影响到他,一天、一月、一年、十年……或是一辈子?曾以为躲在妹妹的保护包下,我可以很安全地面对他,可是……好难,真的好难。

看他和她挽着手,徜徉在情爱世界中,幸福的光晕围绕着两人,我心如刀割,看他们一举手一投足的默契,我的心千疮百孔再寻不着完整。

说好不要求、不嫉妒、不僭越;说好安分不存多心,可是空虚的心、寂寞的情,无时无刻在折磨我,扰扰攘攘着要求回馈,怎么办?

存了一份不得回馈的爱,却又不会满足,我该如何自处?

亲手谋杀我的爱情吗?我办不到、办不到……

不断不断提醒自己,要在世界的边边爱他,不教他为难,要牢牢守住自己的爱不让他尴尬……可是,我要怎样守住这颗残破的心?

笨蛋小洁爱上胜翊哥的第1817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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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日记合上,从她知道世界上有个叫邱胜翊的男生开始,整整经过五年,而她也在他身边晃过五年,但他的眼睛里却始终容不进她的影子,叹口气,点上蜡烛,看着蛋糕发出幸福的光晕。

祝我当当快乐,祝我当当快乐,祝我当当快乐,祝我当当快乐……

那两个当当代表“单恋”。

她说过,早在看到他的影子时,就“深深”的爱上他,有多深呢?没拿鲁班尺量过,不知道。但能确定的是,那株爱苗早已深深往下扎根,深得无论她再怎么用力都拉拔不起。

“小洁,胜翊和瀞怡来找你。”吴妈妈领着他们两人进来。

在瀞怡和胜翊的关系明朗化,成双成对地在她家出入后,吴妈妈就断了那层非分念头,自动把“小俩口”丢掉,毕竟凡具有瞳孔的动物都分辨得出鸡腿和鸡肋的不同。

“我记得你的生日还没到,怎么提早吃蛋糕?”他拉过瀞怡的手,席地坐近她。

男生的脑袋都是廉价的塑胶制品吗?他看不到蛋糕上插着五岁蜡烛,怎会是庆祝她的生日?

“提早不行吗?我爱吃啊!”支起下巴,她有气无力地趴在桌面上。

一个人锁在房里悲吊她可怜的恋情已经够悲情了,偏又冒出两个搅和春水的家伙。好想大喊一声——送客,却又不舍得少看他一眼。

“放春假没计划出去玩?!”瀞怡自作主张帮忙把烛火吹熄。

干嘛!她还没许愿咧!算了,反正连连许过五年的愿望,从没实现过,也不差这一回了。叹口气,吴映洁说不出半句话。

“阴阳怪气的,谁惹你了?”他好脾气地摸摸她的头。

“没有人。”是他的影子招惹了她,惹得她的心情不得安宁,但影子能算一个人吗?

“哦,就是没有人,她才会这么不愉快。”瀞怡用自己的想法接下她的话。

什么跟什么?自从她明目张胆地抢走翊哥哥全部注意后,小洁已经很不喜欢她,她现在又老是接这种怪辞怪语,害她一并杀死对她仅存的“不讨厌”。

“你在说哪一国话,藏语吗?难怪我一句都听不懂。”小洁嗤之以鼻。

“你都念大二了,不觉得身边没个男朋友很奇怪?学校里那么多男同学,你都看不上眼?”瀞怡没理会她话中讽刺,对她纯粹是关心。

有啊!看上眼的那一个,被你抢走了。

其实这个抢字用得不好,瀞怡没抢过谁,是那个俗称“心上人”的男子,主动巴上人家的。

所以那些英明睿智的欧巴桑,请少拿电眼扫射外面的“单身公害”,有空多多管教枕边那个食不餍足的男人。世间情爱事,居于掠夺者的雄性动物要负上大半责任,别总让女人去为难女人。

拔掉蜡烛,小洁挑起蛋糕上的樱桃,一口含住。

“甜得太腻人,凡事要中庸,不要过度。”她瞄过一眼靠在他肩头上那颗头颅,语带双关说。

这年头哦!性关系过度开放,矜持成了历史形容词。

“你常形容男生是草,就算满地青草都不入你的眼,但至少用脚下去踩一踩、试试青草的柔软度。”胜翊笑说。

“是啊!先拔一棵放在嘴里嚼一嚼,滋味不对再吐出来就行啦!”瀞怡加上注解,好个夫唱妇随。

“我还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咧!”说完,她伸出一根食指压在蛋糕上头,手一推,拉出一条没有奶油的蛋糕路。“逐奶油而居”比较符合实际。

“是呀!尝久了,说不定真让你尝出好滋味。”

“我是肉食性动物,除非便秘太严重,否则我绝不去碰那种恶心植物。”

男人嘿心?没错,除了她的翊哥哥,那些没血缘的男人,在她眼里都只剩二字评语——恶心。

“总之,你该交一个男朋友,修修恋爱学分,这对你有好处的。胜翊,我记得你有一个学弟很风趣幽默,也很细心体贴,叫作许浩祥的,就介绍他!”她的结论下得坚定、不容置疑。

“他的确很优秀。”胜翊接腔,笑咪咪的眼角,溢出两条象征成熟的鱼尾纹。

“我不知道交男朋友有什么好玩?”去!好一个自以为是的“对你有好处”。

“男朋友可以陪你疯、陪你玩、陪你说说笑笑。”

“然后呢?!牵手、KISS、疯狂做爱,最后讨论要一起走入礼堂,还是到妇产科报到?简直是自找麻烦。”再舔一口奶油,告诉自已,他和瀞怡没做过这档事。

“小洁……”他不赞同地瞄她一眼。

拉开眼光,故意不和他对焦。很生气,气什么?气他的不赞同,还是他和她牵手、Kiss不知道!

“有人肯疼你、爱你,以你话中心,那是一种很美妙的感觉。”瀞怡搅碎尴尬,继续劝服她的冥顽不灵。

“别忘了我有一对爸妈、两对祖父母,两个哥哥,还有……硕哥哥……我已经被‘爱’得喘不过气了。”狠下心,她把他对瀞怡的宠爱抢过来一些些,偶尔,当当坏女人也……挺爽的!

“那不同,亲人的宠爱和男朋友的宠爱是不同的。”他说。

不同吗?翊哥哥把他对她的感觉自动归类为亲人那部分?有一些哀怨,一些伤感,她赌气地点了头。

有什么了不起,交就交!一个月交一个,到她死掉的时候,一定可以破金氏世界纪录。

坐在麦当劳里,吴映洁把一杯热咖啡加入三个奶油球和四包糖粉,调出一杯甜得让人想呕吐的饮料,和坐在她对面那男人脸上的腻人笑容旗鼓相当。

他叫许浩祥,一个标准的过期四季豆——干瘪得可以。

“他是我们学弟中,相当有才华的一位。”翊哥哥的介绍辞,打破横亘在他们当中的短暂尴尬。

学弟?他重考了几百年?眼角皱纹都可以拿来演算三角函数,是不是该建议他,去买两打SKⅡ来作皮下注射,嗯……听说内毒杆菌效果也挺不错的。

他:老得还真均匀,难道说,他们这种读考古系的,都合该喜欢这类老东西?吴映洁在心中忿忿不平。

“你好,我常常听胜翊和瀞怡提起你,听说你聪慧过人,今日一见,果然……”

“我把聪慧绣在额头上?不然你怎看得出我‘聪慧过人’?”

他大概不知道她快被二一,如果他的夸奖对教授有影响力,她不介意把那些恶心话,打一打、列个十几份,分赠给每个看她不顺眼的教授。

况且,她这种吊车尾的人要是称得上聪慧过人,那些高分上榜的算什么?爱迪生?爱因斯坦?还是智慧指数在三千以上的外星怪胎?

“你有双慧黠的眼睛,闪着灵活眸光。”

他的话大概让胜翊也有些消化不良,小洁看他拼命揉着自己的胃,果然,他们是同一国的。

有胜翊不经意的动作在支持,小洁大起胆子,决意让那个过期四季豆难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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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看错了,那不是‘灵活眸光’,那是浅蓝色的隐形眼镜,一副三千二,还买一送一,在光南配的,有兴趣的话你可以报我的名字,说是吴映洁介绍,搞不好还会帮你打九五折,再附赠贵宾卡一张,以后买食盐水打八折。”

翻翻眼睛,她无礼的态度摆明——相亲失败,同志毋需努力。

“现代的女孩都憎恨温婉柔顺、含羞带怯吗?”浩祥莞尔,不在意她的无礼。

他若不是有个如宰相的超大容量肚皮,就是不知道“拒绝”的现代进行式怎么写。碰到这种人,只有收起“暗示级”用起“麻辣级”的拒绝方式。

“我并不憎恨这些特质,只不过你若是想找‘温婉柔顺’,我会建议你跟小叮借个时光机,到白垩纪去走上一遭;要是想找‘含羞带怯’,恐怕要多带些点心上路,因为你必须走更远的路,到蓝绿藻世界去碰碰运气。”

“你在建议我,找只爬虫类或单细胞植物当女朋友?”他大笑,不把小洁的讽刺摆心间。

“可以啊,物以类聚、数大就是美,同种相吸、异类相斥嘛!相信我,你们会非常非常门当户对。”啜一口恶心咖啡,她的心和胃一样想“翻”。

“我对你越来越有兴趣,胜翊说得对,你不只头脑聪敏,跳跃式的思考方式老让人跟不上你的脚步,很有挑战性,我决定了,要交你这个朋友!”

那是……下定决心追求?不要吧!

翊哥哥是因为跟不上她的思考方式,才括她这根鸡肋,勉强将就瀞怡那根鸡腿吗?

是了,一定是,他向来不爱吃油腻的鸡腿,要真是这样,她很愿意改变呀!顶多不和他说些无聊废话,顶多装装“蓝绿藻”嘛!抬起头,小洁对上胜翊的眼,看到他脸上的不赞同。

突然她的“反骨”吃下三斤生长激素,瞬地长大茁壮、变成和大树一样。别过脸,假装没看到他的不赞成,她回应许浩祥一句:“很可惜,我没有饲养恐龙的畸形嗜好!”

瀞怡听见她的话,忙提高音量把小洁的声音遮盖过去。“小洁虽然和我同年,可是看起来比我年轻得多,是不是?”

“要不是我亲眼看她一年一年长大,我也很难想像她都上大二了,只不过还是小孩子心性,皮得紧。”胜翊也跟着帮腔。

“小洁很棒,帮出版社写过不少小文章。”瀞怡接口。

“我记得小洁刚上高中……”他们两个一搭一唱,从小洁青涩的少年时期琐事,钜细靡遗地说到成年,好像拿她当总统竞选人,执意要替她出一本“台湾之女”。

幸好吴家爸爸没瞎、吴家妈妈没疯,否则吴映洁版的“乞丐查某囝仔”就会登上畅销排行榜。

怪哉,她又不是菜摊上摆过隔夜卖不掉,垂头丧气、死气沉沉的烂茼蒿,值得他们这般大力推销吗?

尤其是瀞怡,她怎能自己挑走那颗最鲜嫩多汁的上等果子后,再回头频频催促她把那袋烂掉的过期水果提回家?

自古有云:惟小人与女子难养也,养着养着就养虎遗患了。

推开咖啡,她把胜翊身前的红茶拿过来,像中古世纪的吸血鬼,不换气地长吸一口,那杯红茶当场阵亡。

她抬起头,皮笑肉不笑插进话:“我,吴映洁,二十一岁,正值青春发动期,家中父母双全。小洁无长‘胸’,阿爷无大‘女’儿,幸好天下太平、有人高喊两岸和平协商,所以至今我尚且无须‘市鞍马’、‘从此替爷征’,我从小的愿望是……”

在众人诧异的眼神中,小洁左望右观,很无辜地笑笑说:“你们不是打算替我出一本伟人传记吗?难道是我会错意?”

说到这里,如果还有人能把这出相亲戏完整版唱到终场,也算有本事。

“浩祥、瀞怡,你们先坐一下,我跟小洁谈谈。”他推推眼镜,把她往楼下带。

小洁攀着门口的麦当劳叔叔手臂,佩起嘴,一肚子怒气无从宣泄。

他带着研判意味的眼光望住她,镜片后的眼睛看不出有没有生气。

一时间他不说话、她也不出声。

须臾,小洁憋不住投降了,顾左右而言他:“麦当劳叔叔站在这里,害人家的摩托车停不进来,我要去告它路霸,让交通大队把它拆除。”

嘴巴说告,身体却越靠越近,到最后,她的两只手精神错乱,误把“它”当成翊哥哥,硬是环上人家的腰身。

“你在闹别扭?”

他嘴角扬起时,她的心脏动脉松弛、血红素正常运转,方才贫血的头晕现象宣告消失。

“为什么不喜欢浩祥?”胜翊问,扳住她的肩膀,不让她再钻入麦当劳叔叔怀里,他今天身上没带足够的钱,恐怕赔不起人家一个麦当劳叔叔。

“他很矮。”挑毛病不是她的专长,可惜在她眼中,他的缺点多过优点。

“一七二是中等身材,不算矮。”他反驳。

“我有一六五公分,要是配个一七二的矮男人,岂不是一辈子都不能穿高跟鞋?”说到这里,她赌气地挥掉两颗泪水。然后,当她抬头对上他眼里那一点点的小小怜惜时,翡翠水库泄洪啦……哗……强烈台风过境……

从来不知道,不穿高跟鞋对她会有那么重要,重要到让她一想起未来,不能套上“矮子乐”的悲惨岁月,就会眼泪鼻涕齐飞。

他摊摊手,把手帕递到她面前,接着出借自己的肩膀。

小洁好高兴,他掏出来的是手帕,而不是用一次就扔的面纸,那么,后天她就可以把手帕洗得香喷喷的送还给他,然后再借故哭上一场,他又掏出手帕……

就这样,冤冤相报、恶性循环,制造无数次的“浪漫相遇”,噢……浪漫耶!

“除了身高,你对他还有哪里不满意?”他轻声叹息,接受她的说辞。

“他眼睛没有双眼皮,还不戴眼镜遮丑,既没自知之明,又不斯文。”自从认识胜翊后,所有没戴眼镜的男人都和斯文绝缘。

“还有呢?”他兴味十足地看着她。

“他说话声音太大,好像是雷公的直系血亲;他头发太多,好像乱葬岗的杂草;他喜欢动不动就抓抓头,好像台湾保护过度的弥猴;他很爱吐舌头,好像恶心巴啦的变色龙……”

一路说到底,连服务小姐给他的那杯红茶,看起来都和长满红虫的基隆河水一样可怕。虽然他那杯和她刚喝掉的那小半杯,出自同一部机器。

“总而言之,他被三振了?”

“对!他被三振、四振、五振,震成脑震荡、震出三级的昏迷指数。”

“好吧!那你想要几公分高的男朋友?”他妥协,不想再勉强她。

“一八三!”像你这样高!她在心里补上一句。

“还有呢?”

“要戴眼镜,说话慢慢、斯斯文文的,要客气有礼,喜欢穿蓝色衣服、喜欢晨跑,虽然喜欢打篮球,可是不会全身冒出汗臭味……”她握住他的手,偷偷搜集他的细胞,在心底复制一个翊哥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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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engwanting19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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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壇元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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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6-9-27 10:04  資料  個人空間  短消息  加為好友 
“你看错了,那不是‘灵活眸光’,那是浅蓝色的隐形眼镜,一副三千二,还买一送一,在光南配的,有兴趣的话你可以报我的名字,说是吴映洁介绍,搞不好还会帮你打九五折,再附赠贵宾卡一张,以后买食盐水打八折。”

翻翻眼睛,她无礼的态度摆明——相亲失败,同志毋需努力。

“现代的女孩都憎恨温婉柔顺、含羞带怯吗?”浩祥莞尔,不在意她的无礼。

他若不是有个如宰相的超大容量肚皮,就是不知道“拒绝”的现代进行式怎么写。碰到这种人,只有收起“暗示级”用起“麻辣级”的拒绝方式。

“我并不憎恨这些特质,只不过你若是想找‘温婉柔顺’,我会建议你跟小叮借个时光机,到白垩纪去走上一遭;要是想找‘含羞带怯’,恐怕要多带些点心上路,因为你必须走更远的路,到蓝绿藻世界去碰碰运气。”

“你在建议我,找只爬虫类或单细胞植物当女朋友?”他大笑,不把小洁的讽刺摆心间。

“可以啊,物以类聚、数大就是美,同种相吸、异类相斥嘛!相信我,你们会非常非常门当户对。”啜一口恶心咖啡,她的心和胃一样想“翻”。

“我对你越来越有兴趣,胜翊说得对,你不只头脑聪敏,跳跃式的思考方式老让人跟不上你的脚步,很有挑战性,我决定了,要交你这个朋友!”

那是……下定决心追求?不要吧!

翊哥哥是因为跟不上她的思考方式,才括她这根鸡肋,勉强将就瀞怡那根鸡腿吗?

是了,一定是,他向来不爱吃油腻的鸡腿,要真是这样,她很愿意改变呀!顶多不和他说些无聊废话,顶多装装“蓝绿藻”嘛!抬起头,小洁对上胜翊的眼,看到他脸上的不赞同。

突然她的“反骨”吃下三斤生长激素,瞬地长大茁壮、变成和大树一样。别过脸,假装没看到他的不赞成,她回应许浩祥一句:“很可惜,我没有饲养恐龙的畸形嗜好!”

瀞怡听见她的话,忙提高音量把小洁的声音遮盖过去。“小洁虽然和我同年,可是看起来比我年轻得多,是不是?”

“要不是我亲眼看她一年一年长大,我也很难想像她都上大二了,只不过还是小孩子心性,皮得紧。”胜翊也跟着帮腔。

“小洁很棒,帮出版社写过不少小文章。”瀞怡接口。

“我记得小洁刚上高中……”他们两个一搭一唱,从小洁青涩的少年时期琐事,钜细靡遗地说到成年,好像拿她当总统竞选人,执意要替她出一本“台湾之女”。

幸好吴家爸爸没瞎、吴家妈妈没疯,否则吴映洁版的“乞丐查某囝仔”就会登上畅销排行榜。

怪哉,她又不是菜摊上摆过隔夜卖不掉,垂头丧气、死气沉沉的烂茼蒿,值得他们这般大力推销吗?

尤其是瀞怡,她怎能自己挑走那颗最鲜嫩多汁的上等果子后,再回头频频催促她把那袋烂掉的过期水果提回家?

自古有云:惟小人与女子难养也,养着养着就养虎遗患了。

推开咖啡,她把胜翊身前的红茶拿过来,像中古世纪的吸血鬼,不换气地长吸一口,那杯红茶当场阵亡。

她抬起头,皮笑肉不笑插进话:“我,吴映洁,二十一岁,正值青春发动期,家中父母双全。小洁无长‘胸’,阿爷无大‘女’儿,幸好天下太平、有人高喊两岸和平协商,所以至今我尚且无须‘市鞍马’、‘从此替爷征’,我从小的愿望是……”

在众人诧异的眼神中,小洁左望右观,很无辜地笑笑说:“你们不是打算替我出一本伟人传记吗?难道是我会错意?”

说到这里,如果还有人能把这出相亲戏完整版唱到终场,也算有本事。

“浩祥、瀞怡,你们先坐一下,我跟小洁谈谈。”他推推眼镜,把她往楼下带。

小洁攀着门口的麦当劳叔叔手臂,佩起嘴,一肚子怒气无从宣泄。

他带着研判意味的眼光望住她,镜片后的眼睛看不出有没有生气。

一时间他不说话、她也不出声。

须臾,小洁憋不住投降了,顾左右而言他:“麦当劳叔叔站在这里,害人家的摩托车停不进来,我要去告它路霸,让交通大队把它拆除。”

嘴巴说告,身体却越靠越近,到最后,她的两只手精神错乱,误把“它”当成翊哥哥,硬是环上人家的腰身。

“你在闹别扭?”

他嘴角扬起时,她的心脏动脉松弛、血红素正常运转,方才贫血的头晕现象宣告消失。

“为什么不喜欢浩祥?”胜翊问,扳住她的肩膀,不让她再钻入麦当劳叔叔怀里,他今天身上没带足够的钱,恐怕赔不起人家一个麦当劳叔叔。

“他很矮。”挑毛病不是她的专长,可惜在她眼中,他的缺点多过优点。

“一七二是中等身材,不算矮。”他反驳。

“我有一六五公分,要是配个一七二的矮男人,岂不是一辈子都不能穿高跟鞋?”说到这里,她赌气地挥掉两颗泪水。然后,当她抬头对上他眼里那一点点的小小怜惜时,翡翠水库泄洪啦……哗……强烈台风过境……

从来不知道,不穿高跟鞋对她会有那么重要,重要到让她一想起未来,不能套上“矮子乐”的悲惨岁月,就会眼泪鼻涕齐飞。

他摊摊手,把手帕递到她面前,接着出借自己的肩膀。

小洁好高兴,他掏出来的是手帕,而不是用一次就扔的面纸,那么,后天她就可以把手帕洗得香喷喷的送还给他,然后再借故哭上一场,他又掏出手帕……

就这样,冤冤相报、恶性循环,制造无数次的“浪漫相遇”,噢……浪漫耶!

“除了身高,你对他还有哪里不满意?”他轻声叹息,接受她的说辞。

“他眼睛没有双眼皮,还不戴眼镜遮丑,既没自知之明,又不斯文。”自从认识胜翊后,所有没戴眼镜的男人都和斯文绝缘。

“还有呢?”他兴味十足地看着她。

“他说话声音太大,好像是雷公的直系血亲;他头发太多,好像乱葬岗的杂草;他喜欢动不动就抓抓头,好像台湾保护过度的弥猴;他很爱吐舌头,好像恶心巴啦的变色龙……”

一路说到底,连服务小姐给他的那杯红茶,看起来都和长满红虫的基隆河水一样可怕。虽然他那杯和她刚喝掉的那小半杯,出自同一部机器。

“总而言之,他被三振了?”

“对!他被三振、四振、五振,震成脑震荡、震出三级的昏迷指数。”

“好吧!那你想要几公分高的男朋友?”他妥协,不想再勉强她。

“一八三!”像你这样高!她在心里补上一句。

“还有呢?”

“要戴眼镜,说话慢慢、斯斯文文的,要客气有礼,喜欢穿蓝色衣服、喜欢晨跑,虽然喜欢打篮球,可是不会全身冒出汗臭味……”她握住他的手,偷偷搜集他的细胞,在心底复制一个翊哥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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