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。。。鬼鬼的身份
雖說來者是客,主人應善盡待客之道。
可是,如果這個客人擺明是居心不良的上門來看戲,身為主人是不是可以不予理會?
鬼鬼一邊挖著手裡的半顆西瓜吃著,一邊默默的思考。
左邊,邱家兩老人手半顆瓜,右邊,邱家小妹捧的依舊是半顆瓜,三人的動作完全跟坐在對面的那位邱家新任少夫人一模一樣,專心一致的挖著瓜瓤,一口一口送進嘴裡。小傑鬱悶的發現,他們一點待客的意思都沒有,眼裡除了手上的西瓜,似乎再也看不到其他。
他清清喉嚨,提醒他們客人手裡可是半粒西瓜子都沒有。
抬眼瞄他一眼,鬼鬼打破沉寂,「先生喉嚨不舒服?」
他眼角輕抖,「我很渴。」這樣說夠明顯了吧?
「剩下的西瓜在冰箱冰著,我們打算下午繼續吃。」鬼鬼的話得到兩邊三位邱家人的一致點頭認可。
黑線在小傑的腦後形成滴落狀。
「噗。」有人老實不客氣的笑出來。
小傑噴火的眼睛瞪過去。樓梯上正悠閒的走下來的人可不正是邱氏的現任總裁王子嗎?他穿著休閒的家居服,一副懶洋洋的神情。
「你們家的待客之道愈來愈差勁了。」他不滿的控訴。
「你打擾了我們的睡眠時間。」小薰小小聲的嘀咕。
小傑鄙夷的掃過去,「邱大小姐,妳又不是豬,整天無所事事就知道蒙頭大睡。」除了長得還不錯之外,真是一無是處。
這話似乎犯了眾怒,因為同時有四雙眼睛瞪過來。
「我道歉。」識時務為俊傑,小傑不笨。
「王子,我記得你向來不過週末的,怎麼今天會在家?」轉移話題是個明智的選擇。
王子似笑非笑的睨他一眼,到吧檯倒了杯冰水,「有家室的男人當然會不一樣。」要不是他不合時宜的造訪,他還有機會抓老婆再溫存一會兒的,所以,他也很不滿意這位客人的到來。不會選下午再來嗎?還是專程來吃早餐的?雖然邱家不介意提供飯食,但是壞了主人偷香計畫的客人,就難免受到差別待遇了。
「你何苦一直刺激我,我可是你的證婚人啊。」 小傑小小的給他一記提醒。
王子回他一記「你給我小心」。
「邱太太——」一語出唇,才發現一個大大的錯誤,在座的老少共有兩位邱太太,而她們都用詢問的目光看著他。
「邱少夫人,」小傑重新稱呼,「有時間可以單獨談談嗎?」
鬼鬼的目光在王子和小傑之間徘徊,然後輕輕的點頭。似乎有什麼事是她不知道的,而且是有關她本身的。
「老婆,妳不認為當著老公的面答應陌生男人的邀約是很不明智的嗎?」王子理所當然的坐到妻子身邊,老實不客氣的搶過湯匙挖了瓜瓤吃。
鬼鬼瞅了瞅對面西裝筆挺的男人。一看就知道他是個成功人士,雖然目前職業不明,但感覺會是很高尚的職業。「他應該不算陌生人吧,如果他真的是證婚人的話。」她想到了,應該是那個據說既是證婚人又是合同的見證人的律師。
「妳確信自己見過他?」王子揶揄道。當時她只差沒睡死了。
她面不改色的說:「至少我相信律師的話。」將手中的西瓜塞入王子的手中,杜絕他有手來對自己毛手毛腳。
小傑得意的瞥一眼王子,語氣真摯的表示,「我以人格保證妳不會後悔跟我談話。」
「難講。」鬼鬼起身去吧檯倒了兩杯涼茶,遞給他一杯,後者報以感激涕零的表情,「說不定跟你談話之後我會更後悔,無知有時是福氣。」低頭飲茶,她極力掩飾臉上的神情。
小傑深深的看了一眼擠坐到小薰身邊的她。她眉宇間一閃而過的是歷經滄桑的感慨與頓悟,無知是福說出來容易,若經歷過再說出來就不那麼輕鬆了。
感覺到兩道刀般的目光射到自己身上,小傑回神,陡然發現注視某人的老婆時間太長了,不由得歉然一笑。
「王子,好久沒到你書房坐坐了,介意我借用一下嗎?」他使個眼色。
王子心領神會,微笑道:「只要你不拆了它,怎麼用都不要緊。」
看著他們相攜走入書房,鬼鬼的眸底劃過一道亮光。他們大概有什麼事要密談吧,隱隱約約感到似乎與自己有關……
一進書房,王子就毫不客氣地送給好友一記鐵拳,「記住她是我太太,不是未婚女性。」剛才真想挖出他的眼睛。
小傑吃痛的摀住小腹,哀怨的看著他,「你太小心眼了吧,我只是多看了幾眼而已。」
「一眼都不許多看。」相處愈久,王子就愈感覺鬼鬼散發著淡淡的迷人氣質,很容易讓注意她的男人沉迷,所以他一定要杜絕一切的可能。
「好,不看。」小傑舉手做投降狀,「可是,你真的瞭解她嗎?我感覺她剛才的神情好像藏著極大的痛苦。」
「小傑——」王子厲聲叫道。幸好書房的隔音設備極佳,否則鐵定讓外面的人驚訝。
小傑馬上閃得遠遠的。不好,踩到老虎尾巴了,不妙,大大不妙!
「我只是建議你再調查清楚一點。」趕緊講出自己的懷疑,他對王子的拳頭有多硬可一點瞭解的興趣都沒有,「律師的直覺是很準的,尤其是我。」末了,不忘臭屁一下。
「哼!」王子不屑的瞪一眼,倒也認真的思考起來,片刻之後道:「我會再去查。」先前他就一直覺得她的資料太過簡單,就像被人刻意修飾過的一樣。
看著好友的神情,小傑恍然,「原來你也懷疑。」
王子白他一眼,宣局的挑起眉,「我又不是笨蛋。」況且對於所愛的女人,他當然會留心有關她的一切。
「我明白,長腦袋的人就都明白總裁絕不是笨蛋。」小傑小小的恭維一下。鑒於某隻老虎懷疑他對其所有物有著覬覦之心,他還是好話多講為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