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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轉+自改+完]樂團系列之二 - 如果,能在一起 (鬼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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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轉+自改+完]樂團系列之二 - 如果,能在一起 (鬼王)

楔子

望著窗邊,我的心情好亂、好亂。

我在想一個人,然而我很清楚,我想的這個人想的一定不是我。

我愛上一個人,這個人喜歡著我的好朋友,

但好朋友並不愛他,她愛的是另一個人。

我,應該再繼續愛下去嗎?

還是……離開他。放棄掉所有的一切,忘了他?

我很清楚,選擇逃避並不一定會更好,

只是,會讓自己好過一點。

如果能在一起就好了。

如果能在一起,我們事不是就不會如此痛苦?

我是不是也能期待哪一天,你的眼光可以停留在我身上?

即使是一秒鐘也好,只要,我能和你在一起……



~樂團系列~
【樂團系列之一】愛上,帥哥樂團(毛糖)END
【樂團系列之二】如果,能在一起(鬼王)END
【樂團系列之三】幸福的,期限(本薰)
轉 日暮琉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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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    相遇

我是鬼鬼,我有一個很喜歡、很喜歡的人。

可是他喜歡的人是我的好朋友——小糖(糖果)。不過我喜歡的當然不是毛弟啦,我還沒無聊到去搶朋友的老公。我喜歡的人是王子,而他喜歡的人卻不是我,是小糖。

我當然不是因為他是大明星才喜歡上他的,其實在他出道前,我就見過他了。只是他可能記不太起來了,說說我們認識的經過好了。我們認識的天氣是一個下雨天。

--

那天下的雨真的可以說是傾盆大雨,當時我很好奇,雲是看了什麼悲劇嗎?要不然怎麼哭成這樣?我一邊碎碎唸,一邊問候雲的祖宗、雲的爸媽、雲的阿姨舅舅姑姑嬸嬸全部都問候過了,當然也忘不了問候『他媽媽』的朋友的阿姨的小孩。

別說我反應激烈,我想任何人沒帶傘,而且雨又剛剛好下的那麼大,你第一個反應一定是先跑去躲雨,然後邊躲雨邊問候他媽媽。我很狼狽的躲進一家星巴克,可能是因為下雨的關係,星巴克的人簡直可以用人山人海來形容,整個被擠的水洩不通,一不小心就會死無葬身之地。好啦,我承認我是誇張了點,不過人倒是真的很多。

一位服務生朝著我走過來,「小姐,不好意思,我們已經沒有位置囉!」Shit!不會吧?我好不容易才找到可以躲雨的地方,居然跟我說客滿?「不過如果您不介意的話,可以跟其他客人併桌嗎?」併桌呀?雖然不太喜歡不過也只能這樣了。點了點頭,服務生就帶我去一個靠窗的位置。

那個位置是雙人桌,其中一個位置坐著一個男生。他的瀏海很長,所以我沒辦法完全看到他的長相,但是我想應該是個帥哥。「先生,不好意思。請問可以跟這位小姐併桌嗎?」他抬起頭,我終於看清楚了他的臉。嗯,果然如我所料是個名符其實的帥哥。他先上下的打量了我一下,才微笑說:「好吧。」

總算可以坐下來了,我看了看MENU,點了個焦糖瑪奇朵,就開始看起我的小說。我現在看的是藤井樹的『這是我的答案』,我已經快看完了,正當我準備繼續看下去時,那個男生開口道:「這本不錯。」我抬起頭,驚訝的對上他的目光,「他的書很好看。」他對我微微一笑,示意我不要在意他,繼續看下去。

我聽了他的話,繼續看了下去。越看到後面,我就發覺每一個文字似乎都變成了他剛剛的笑臉。我的腦子裡全部都是他剛剛的笑容,完全不知道在看什麼。就這樣不知道過了多久,我小說也看完了,咖啡也喝完了,我又點了一杯,這次我點的是黃金曼特寧。

那個男生,他正專注的看著雜誌。雲還在哭泣著,我透過玻璃仔細的打量著他。他有著一頭咖啡色的頭髮,長相不在話下,穿著一件藍色的格子襯衫。簡單的搭配,卻襯托出他的帥氣,眼睛、鼻子等五官都放在最合適的位置,連聲音都很好聽。

我只能說,剛剛雲的哭泣真的是來的剛剛好,這家咖啡廳也客滿的剛剛好,而服務小姐帶位更是帶的棒極了。或許是因為跟帥哥坐在一起的緣故,我的心情好極了,連從沒喝過的黃金曼特寧都變好喝了。

「黃金曼特寧好喝嗎?」坐我對面的那個男生開口。呵呵──有帥哥相陪,當然好喝囉!「還不錯,那你的呢?」對了,他怎麼知道我點的是黃金曼特寧?不過仔細想了想,他不可能沒聽到吧,他又沒有聽MP3什麼的,也不是聾子當然聽的到囉。「很好喝呀,那本書還不錯吧?」

「嗯,很好看。我很喜歡他寫的書,有點搞笑又很有feel。」藤井樹的書真的很好看,而且裡面的內容也很有趣。他寫出了愛情中的矛盾,卻又增加了一些笑點,為他的書增添了一種藤井樹專有的風格。

「你喜歡他的哪一本?」哪一本呀……我很喜歡貓空愛情故事,聽笨金魚唱歌也不錯,不過我最喜歡的還是……「我最喜歡『B棟11樓』,第二部『這城市』也很好看。」尤其是他裡面介紹他同學的那一段,簡直是爆笑到了極點。

「那本也很好看,不過我還是比較喜歡『有個女孩叫feeling』。」哦——這本是藤井樹的朋友的故事,也不錯啦!不過我討厭悲劇,總覺得有種很悲傷的感覺。雖然現實中不可能有像童話故事一樣美麗的結局,但我還是期待著。

我們就這樣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,不知不覺都已經傍晚了。看了看手錶,五點多啦……該回去了說,可是又不想跟帥哥分開,唉──好矛盾的抉擇。「時間過的真快,我要先走了喔!」剛好,雨停了。雖然很慶幸回去時不用在淋成落湯雞,可是我突然好希望再次下起傾盆大雨,最好還是颳颱風的那種,這樣我就有藉口可以說服自己留下來。

「嗯,掰掰。」雖然這是第一次見面,可是我卻覺得還會有第二次、第三次,甚至是第四次、第五次,我也這麼期待著。「再見。」說再見,是因為我真心的希望可以與你再次相見。我還希望我們有第二次、第三次一起喝咖啡、聊藤井樹的小說。

走出咖啡廳,我看了剛剛的位置一眼,他依然坐在那裡。令我震驚的是,他也望著我,甚至還對我微笑?天呀,我不會是在作夢吧?我很快的恢復鎮定,回他一個微笑。即使不能在見面,我還是會記得你的笑容,同時也盼望著,你會記得我現在這個笑容。

天空,有一道淺淺的七色彩紅。雲已經停止哭泣,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淺淺的、七彩的微笑,就像我現在一樣。


《說再見,是因為我真心的希望可以與你再次相見。也希望我可以和你有個快樂的結局,即使內容很芭樂,我也會很開心。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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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  麥香男

我想見他,我好想、我想見他。我好想念那個笑容,也好想念那個跟我聊著藤井樹小說的那個他。我是不是很奇怪?明明才見過他一次面,頂多也只能算是個『不是陌生的陌生人』,我居然會這麼想念他?

這是喜歡嗎?不、不會吧?我們才見過一次面,我連他名字都還不知道耶。這一定是錯覺,我不否認對他有好感,但這只是一個夢。一個很美麗的夢,就像童話故事一樣,醒來之後,才發現原來是一場空。

輕啜著伯朗,味道沒有那天的曼特寧好喝。眼前也沒有他陪伴,現在的我,很孤單的翻著那天的『這是我的答案』。即使這本書不是悲劇,可不知為什麼,我總覺得字裡行間有種淡淡的苦澀,是錯覺嗎?還是我自己心情的寫照呢?

呵,無聊。甩甩頭,出去逛逛吧!逛街可以讓一個女人感到開心,嗯……去誠品看看好了,不知道有沒有什麼新書。下定決心,我從我的衣櫃裡挑了一件鵝黃色的小可愛,搭配我可愛的淡藍色背心。再加上我最愛的牛仔褲和帆布鞋。大功告成!然後在背上我上上任男友送我的LV,Perfect!

走在熟悉的街道,啊!一切都是那麼的完美!或許是受到逛街的影響,我連心情都好了起來。一路上,不少眼光向我這裡投射,我仰起頭,早就習慣這種注視了。走進誠品,我看到很多種書,有最近很夯的暮光之城、小說天后橘子的還能再愛嗎、九把刀的殺手系列,全部都是我的最愛。

不過這些書呢,我家書櫃早就已經有了,而且我還看完了,目前我在找新書,最好是越冷門的那種越好。咦?藤、藤井樹?他出新書了?該死!我怎麼都不知道?不知道……這本他、他看過了嗎?

看到這本,我二話不說,馬上決定買了下來。流浪的終點呀……應該蠻好看的。我真的是迫不及待趕快回家把他看完呢。看完後,我想到那天的星巴克找他。不知道他還會不會坐在那裡?

我逛了逛誠品,又拿了穹風的雨停了就不哭和超好看的盜墓筆記。我忘了說,除了網路小說和文藝小說,我最愛看像盜墓筆記這種冒險故事了,不會很恐怖,可是劇情高潮迭起,是這本書最令人著迷的地方。我在網路上得知,這本書第一季已完結,馬上在網路看完了。可是好書就是要買來珍藏的嘛,所以花點小錢也是應該的。

結了帳,拿著這些厚重的書,我心裡有滿滿的踏實感。雖然這些書很重,可是我卻不想馬上回家。我繞了遠路,一條我從沒過的道路。剛剛在誠品裡面還沒發覺,光陰居然飛逝到這種不可思議的地步,一轉眼,居然已經五點了。我走到公園,找了張長椅作了下來。手上這些厚重的書消耗了我大部分的體力,我現在可以說是累的半死。

「小姐,我可以坐你旁邊嗎?因為都沒有位子了。」不會吧?公園裡椅子那麼多,為啥非要坐我旁邊呀?抬頭看那個聲音來源,哇勒?不會吧?我很懷疑這陣子我桃花運勢不是特別旺,阿不然為什麼連個公園都可以遇到這麼個型男?在我印象裡,公園只有兩種人會來。一種是打太極拳的老人,另一種是幼稚的小鬼。

「喔,好吧。」仔細的打量著他,深黑色的頭髮,有挑染一些棕色,好像是剛運動完。他滿身大汗,可是卻增加了他的魅力。「喏,給你喝,我剛剛買的。」我把剛剛在販賣機買的麥香紅茶遞給他,他好像真的很熱。「不用了,我不渴。」

「拿去吧,跟運動完不渴才怪。放心,裡面沒下藥,我一個女生也沒辦法把你綁架。」好像是被我的語氣逗笑,又好像是真的很渴,他謝過我後就喝了起來。我們彼此維持著良好的默契,兩個人都沒說話。說實話,我很喜歡這種感覺,有一種寧靜的和諧。

歇息過後,我提著放在旁邊的提袋,六點了……晚餐去吃牛肉麵好了,我記得這附近有一家很好吃的牛肉麵。「我要走了,掰掰。」微笑的跟身旁這位帥哥道別,他先是笑了一下,然後也附贈我一個微笑,「嗯,謝謝你的麥香。」

走進牛肉麵店,我懶的帶回家,直接找個空位在這裡吃好了。點了碗牛肉麵,我開始找空位。啊!那邊有個空位,咦?那個背影……好熟悉。坐到那個男生的對面,嗯?「你不是剛剛的那個男生嗎?」不會吧……今天的第二次相遇,有沒有那麼巧的呀?

「你是剛剛的麥香女?」哇勒,好難聽的名字,這就是麥香紅茶的代價嗎?「嘿,先生,請不要亂取綽號好嗎?我有名有姓叫吳映潔鬼鬼,不是什麼麥香女OK?」呿,真是好心沒好報,不過他好像也才剛坐下,餐點都還沒上。

「呵呵,抱歉抱歉。我叫敖犬,多指教囉!」多指教,我們還不知道會不對有第三次見面勒,還多什麼指教。不過人家都這麼說了,我也不好意思讓他下不了台,也回他一句,「嗯,我會好好指教你。」聽完,他哈哈大笑。我還以為是型男說,沒想到這麼的……沒氣質。

我和他的牛肉麵來了,啊,剛剛的壞心情都隨著這碗牛肉麵而消失殆盡了。他看我吃的津津有味,笑的直搖頭。拜託,我是有這麼的幼稚嗎?好歹本人也是校花耶!怎麼在他面前我覺得自己好幼稚?雖然他也長的不錯啦!

吃完牛肉麵,我們很有默契的一起走了回去。或許是因為一個俊男、一個美女的關係,一路上,我們受到一堆奇奇怪怪、大大小小詭異目光的『洗禮』。或許是習慣了這樣的注視,我們兩個都顯得不太在意。直到一家7-11,他停了下來,叫我在這邊等。我狐疑,他進去幹麻呀?不過我還是照著他的話做,乖乖的在那裡等他。

約莫一分鐘,他手裡拿著兩瓶麥香綠。「來,這是回禮。放心,我沒有下毒。就算我這個大男人扛的動你,我也不打算這麼做。」呵呵,真是有趣。我請他麥香紅,他回我麥香綠。「沒創意喔!不過我收下了。」接過他的麥香綠,我小啜了一口。

「謝啦!麥香男。」哈哈,我總算扳回一城了,不過他也不是省油的燈,「不客氣,麥香女。」我們倆相視而笑,雖然是第一天認識,可是我卻覺得我們好像認識十幾年了。奇怪,是錯覺嗎?算了,不管他,反正麥香好喝就好了。「我送你回去。只准答應,不准拒絕。」聽到他這麼說,我原本要婉拒的話一下子被我吞了進去。硬生生的改口,「那……好吧。」

好不容易到了我租的小套房,「謝謝你的麥香綠,也謝謝你送我,掰掰。」我向那個麥香男道別,這是我今天第二次對他說再見。很奇怪吧?居然會對同一個人說同一句話兩次,而且還是一天之中喔,想到這,我不禁感嘆命運的奇妙。

「嗯,對了,你的手機借我一下。」我狐疑的望著他,這次他又要幹麻?跟我借電話?儘管感到奇怪,我還是把手機遞給他。他接過手機,輸入了幾個號碼,說了句記得打給我,連個再見都沒說就走了。我好奇的看著手機的螢幕,上面顯示著,『麥香男,電話09××××……』手機號碼呀?有趣……

我拿著手機,二話不說馬上按了撥出鍵,「喂?」電話那頭傳來的是他好聽的聲音,「連個『再見』都不說就走啦?」電話那頭的他會意,輕笑兩聲,「這麼迫不及待打給我啊?麥香女?」

「少自戀了,麥香男。想要我電話就說嘛,幹麻這麼害羞呢!好啦,很晚了,不跟你說了,掰——」呵呵,我感覺電話那頭好像傳來他咬牙切齒的聲音,不由得得意了起來。「你也知道晚呀?麥香女。我也不跟你說了,掰——」掛了電話,你那聲「掰——」還迴繞在我耳邊。

《你的那聲『掰——』還回繞在我耳邊,就像他的笑容,還映在我腦海裡一樣。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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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再次遇見

今天不知道為什麼,平時超愛賴床的我,今天居然起了個大早?我看如果太陽沒有打西邊出來,天也會下紅雨。既然醒了,那就乾脆起床吧!我走進浴室裡,看著鏡子裡的自己發呆,等等去公園看看好了,雖然有句諺語說:『早起的蟲兒被鳥吃』不過應該不會壞到哪裡去。

我把自己都打理好之後,準備先到公園去散散步,早餐就散完步之後再去吃好了。我身上只帶了手機、錢包和MP3,把耳機掛上,我開始聽音樂。我現在聽的這首歌是最近紅翻天的『sorry sorry』,每次聽到這首歌我就有一種想搓手的衝動。不過為了自己的形象,我還是別做的好,免得我辛辛苦苦塑造出來的形象全沒了。

到了公園,我看到很多老人在打太極拳,也有三三兩兩的人在練跑。我聽著MP3慢慢的走著,不知不覺走到了籃球場。我看到兩個男生在打籃球,咦?球滾到我這邊來了,只見一個男生急忙跑過來好像要撿球的樣子,我把球撿了起來,慢慢走過去,「喏,你們的……」我『球』字都還沒有說完,就發現眼前這個男生……「麥香男?」

「咦?你是麥香女?真巧,又見面了。」呵呵,明明有很多種緣分可以用來形容我們,像是孽緣之類的,可是我倒覺得我和他是『麥香緣』,「你們認識?」剛剛跟他一起打籃球的男生走了過來,哇勒?我今天會不會太好運了點啊?我眼前的居然是、居然是上次那個在星巴克相遇的男生?

「王子,他就是我跟你說的麥香女。」原來他叫王子啊?很好聽嘛,對了,麥香男跟他提過我?哇勒!不會吧!他該不會、該不會用了什麼很不好的形容詞吧?啊——希望不要給他留下不好的印象。

「你不是上次那個……」他還記得我?好開心呀!「呵、呵呵,又見面了。我叫鬼鬼。」我臉上掛著微笑,不過與其說是微笑,倒不如說是典型的『皮笑肉不笑』。「咦?你們兩個也認識啊?」那個麥香男很震驚的說著,「那好,我們一起去打籃球吧。」

打、打籃球?不會吧!想當年我的籃球可是我用『美人計』,老師才勉勉強強讓我過的耶!我投出去球十個有十一個沒進,況且我最後一次打籃球好像是好幾年的事情了。「我不會打籃球。」

兩個男生很吃驚的望著我,嘿!請不要用那種看到絕種動物的眼光看著我,好嗎?好歹人家雖然沒有能文能武,至少還有一點專長好不好!那種眼神好像我什麼都不會似的,真不爽!「我在這裡看你們打就好了。」我站在旁邊,就好像個局外人似的,他們兩對望了一眼,妥協似的說,「好吧,那你就在旁邊看我們怎麼打。」說話的人是麥香男,說真的,我還真的沒有這樣看過兩個男生打籃球。

我只能說,我總算明白為什麼那些花痴俱樂部的成員,為什麼會願意花時間追求這些……帥哥了。不過應該鮮少有人這樣看過男生打籃球吧,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。雖然我不懂籃球,可是他們的戰況好像很激烈。唉──我終究還是沒有學籃球的天份,我完全不知道比賽現在進展到哪裡了。

無奈呀──算了,我去幫他們買飲料好了,麥香男當然要喝麥香綠囉!要不然怎麼叫麥香男呢?王子嘛……幫他買咖啡好了,不知道他喜不喜歡伯朗?管他的,隨便。王子和麥香男的都挑好了,最後只剩下我的,嗯……我喝水果茶好了,很久沒喝了。

當我再度回到籃球場時,比賽好像結束了,他們正坐在場邊擦汗。王子首先發現了我,「你回來啦?我還以為你先走了。」我指了指手上的飲料,「我是跑去7-11買飲料啦!好心幫你們買說。」我把飲料分別遞到那兩人手哩,便坐到一旁喝著我的水果茶。

「對了,比賽結束了喔?」好可惜呀,雖然我看不懂籃球,可是難得有機會看到帥哥運動,真可惜呀!「沒有阿,這只是中場休息。」麥香男邊喝著他的麥香綠,邊回答我。呃,我怎麼覺得好饒舌?

「喔,對了,我要先走了,我早餐還沒吃。」我把喝完的水果茶空瓶丟進垃圾桶,站起了身,準備到附近的早餐店吃早餐。雖然有點捨不得跟咖啡帥哥分開,可是早餐還是要吃阿!「我們也還沒吃,不如一起去吧。」咖啡帥哥輕聲說,我真的是太開心了,即使只有一頓早餐的時間也好,我好想跟他多相處一陣子。

「嗯,那走吧。」麥香男和咖啡帥哥走在前頭,而我則是安靜的跟在他們後面。沒辦法呀!我插不上話,只好邊走邊聽MP3囉!到了早餐店,隨便叫了個三明治和奶茶,自顧自的喝了起來。不過我總覺得有很多到目光同時朝我這裡射過來,我沒有太大的反應,反正他們的目標一定是我對面的兩位帥哥。

我一直悶悶的吃著早餐,完全不會想要搭他們的話,因為我覺得我跟他們沒有很熟,也才見過一兩次面而已,我不是那種喜歡跟別人裝熟的人,大概也是因為我這種個性,有很多人討厭我。說什麼我自命清高,最好是!我只是不喜歡跟別人太靠近,即使是朋友,也要留點空間,不是嗎?

眼前的兩人,好像終於發現被冷落已久的我,「麥香女,你怎麼都不說話?」麥香男問,我喝了口奶茶,「因為我插不上某兩個發光體的話,只好安分的吃著早餐,順便想想等一下要幹麻。」能去的都去過了,現在是早上,很多店家都沒開,所以也沒辦法逛街,只好等一下去書店或漫畫店晃晃囉。

「有空的話要不要來看我們練習?」開口的是咖啡帥哥,既然帥哥都邀請了,美女怎麼好意思拒絕呢?當然是好阿,反正我等一下也沒事,不如去看看他們……練習?「練習什麼?」把三明治吃完,我問。

「練團啊!我沒跟你講我我們有組樂團嗎?」樂團啊……一定很帥!嘿嘿,等一下就可以看到咖啡帥哥練團,心情好爽呀!「嘿!先生,你完全沒說好嗎。」這麥香男是不是有點怪怪的啊?連這種事也會忘記,真是的!不過我還真好奇他們所謂的『練團』到底會是什麼樣子。

到了他們所謂的『練團室』,這是一間很普通的平房,兩層樓看起來不大。進到屋子裡,牆壁和天花板被刷成溫暖的橘黃色,擺設則很多樣,不過黑白和天藍色的擺設佔最多。承恩說這裡是他和另外三個人打工賺錢買的,擺設、佈置都是五個人一起挑的,這裡是充滿他們回憶的地方。

他還說這裡是他們的宿舍,五個大男人吃喝拉撒睡全都在這裡解決,房門的顏色有很多種,都是自己粉刷的。像麥香男喜歡橘色,他的房門就是橘色的。上面還掛著小牌子,標示這是誰的房間。他們帶我到二樓,他們說這裡的隔音設備很好,所以他們閒暇之餘都會玩玩樂器,互相切磋。

他們的練團室的門被漆成藍色,這是五個人一起決定的。王子說,「這裡是我們的回憶,也是我們的一切。」他說這話時眼神裡充滿色彩,麥香男沒說話,不過我看的出,他也很重視這裡,還有王子和其他隊友。一打開門,看到的景象不是在演奏樂器,而是三個大帥哥坐在一起看電視,好像是在看鬼片的樣子,因為他們很刻意的把窗簾拉上、電燈關起來,雖然說完全沒有恐怖的樣子。

不過我倒很好奇,一般來說,練團室會有電視嗎?而且還在那裡看鬼片,一個男生首先發現到我們的存在,「王子、敖犬,回來啦?咦,你是?」聽到他這麼說,另外兩個人的目光也從電視裡滿身是血的女鬼轉移到我身上,剛剛說話的男生雖然沒有刻意表現出來,可是我可以感覺到他是一個很溫和的男生,另外兩個男生,該怎麼說呢?我想我只能用『可愛』和『冰冷』來形容。

很可愛的男生名叫廖俊傑,他們都叫他小傑。小傑的個性很好,看到我馬上就過來跟我打招呼,「你好啊,我是廖俊傑,你可以叫我小傑。對了,你叫什麼名字?」他伸出手來,好像要跟我握手的樣子,看到他這麼友善,我也鬆了一口氣。我原本以為他們都很難相處,其實也還好嘛。伸出手跟他回握,並自我介紹,「你可以叫我鬼鬼。」他點點頭,另一個男生也轉過來,他給我的感覺是淡漠還有難以接近,不過我覺得他的本性應該不壞,「我叫邱翊橙。」很簡單的五個字,說完,他就把頭轉回去電視螢幕。

剛剛那個很溫和的男生也開口,「我是翁瑞迪,你好。」我笑著點點頭,麥香男說他們等一下才要練團,叫我先坐下來看電視。我聽了他的話,看著正在撥的鬼片,完全沒有任何的感覺。笑話!我吳鬼鬼可是把鬼片當作好笑的故事,小糖說我瘋了,看了那麼恐怖的片子居然還在笑,簡直可以媲美裡面的女鬼。想當然爾,說完這句話她馬上就後悔了,因為我馬上賞他一拳。

怎麼可以這樣說一個美女呢!雖然說我是有點異於常人啦,可是這樣說我也是會傷心的啊!話說我好期待他們練團呀,不知道會是什麼樣子,一定很帥。


《就是有一股衝動,想要更了解你,想要再跟你一起喝咖啡,想要再跟你一起聊小說,想要再看一次你微笑的樣子……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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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 距離

剛從家裡回來,是王子送我回來的。剛剛的景象我想我一輩子也無法忘懷,五個大男生在我的面前演奏樂器,聽說他們準備要出道,在網路上已經累積了很高的人氣。聽王子說團名叫CTC,毛弟和王子都很會作曲,麥香男會作詞,小傑和阿本則是精通於樂器。五個人都很有才華,聽說他們是先在網路上累積了人氣,然後被經紀公司相中,才決定要出道的。

一定很不容易吧,樂器要精通到那種程度,一定經過了很長時間的努力。我呢?雖然會鋼琴和長笛,但都不是自己真正喜歡的,鋼琴是因為老爸說那是樂器的基本,所以我才學的;長笛是還蠻喜歡的,我記得當初好像是看到媽在吹,所以才去學的吧?不過我已經好久沒有看過媽吹了……

雖然說長笛我還蠻喜歡的,但也沒有像王子他們那麼熱愛,不是沒想過要當鋼琴家或是長笛演奏家,但現實的狀況是不可能允許的,老爸沒有逼我繼承家業,就已經要感謝神仙保佑了,哪能要求這麼多?說是這麼說,但我還是有自己想做的是,我很喜歡把美的事物留下來,留下來的方式有很多種,像是畫畫或是寫下來啦,不過我選擇的是──攝影。

我很喜歡拍照,把最美的那一刻留下來,以前我常常一個人去自助旅行,走到哪就拍到哪,那段時光應該是我最沒有煩惱的時光,很輕鬆、也很快樂。我到過很多地方,也拍過很多美的照片,像是巴黎、倫敦啦,不過我最想去的地方是法國的普羅旺斯,聽說那裡的薰衣草很美。還有義大利的威尼斯,水上之都,去到那裡一定要坐船,還有好多好多我想去的地方。

好想和王子一起去阿!兩個人一起看的景色,是否會比一個人看,來的美麗呢?一個人看,好寂寞呀……怎麼才剛分開卻又想起了你?啊──我想我已經陷進去了,我已經陷進一個名為愛情的漩渦裡……無法自拔。是好事嗎?或許吧,愛情可以讓一個人改變,但同時也是毒藥,會讓人陷入無止境的思念裡。

我的希望很簡單,只要能待在他的身邊就好了……只要能待在他的身邊,即使他已經有喜歡的人……哎呀!我什麼時候變的這麼悲觀了呢?真是……算了,看看電視好了,打看電視,遙控器已經快被我按到爛了,但我還是找不到一個節目好看……等等,咦?那不是王子嗎?還有麥香男跟CTC?天啊!我今天到底是看了什麼人的表演啊?

台上的主持人開始介紹他們,台下的觀眾一直不停的尖叫,輪到王子時,我非常努力的『瞪』著電視看,「大家好,我是CTC裡的王子,是吉他手,請大家多多指教!」說完還不忘附贈一個充滿魅力的電眼,我看現場的人不是噴鼻血噴到貧血,就是尖叫到沒聲音,不過昏倒也是有可能的。到時候你會看到急診室裡出現一堆奇奇怪怪的病例,例如:鼻血噴太多導致貧血、看到偶像的電眼,不小心休克了……等。

接下來重頭戲來了,他們演唱了一首歌,樂器都是他們彈的,沒有用節目的樂隊,他們唱的是信樂團的『天高地厚』,這是我很喜歡的一首歌,但我覺得信樂團唱的有點刺耳,可能是我不習慣那樣的高音吧!也有可能是因為我太喜歡他們的演奏了……也可以說我很喜歡王子的演奏啦!總之我覺得他們五個演奏起來很和諧,跟信樂團有種截然不同的feel。

聽了這首歌,我突然覺得我好像能體會他們對音樂的堅持,就像是拼死也要站在舞台上的感覺,還有生為舞台人,死為舞台鬼的精神。突然覺得我離他們好遠、好遠,我雖然很喜歡攝影,但卻沒有向他們的毅力和堅持,這樣的我,是不是很懦弱呢?我覺得我和他們之間好像有一道無形的牆,阻隔了我們……

想事情想到一半,手機鈴聲忽然想起,看了看來電顯示,欸?麥香男?我下意識的瞄了眼電視,哇哩!現在剛好是他講話,我的天呀!他絕對、百分之兩百是要來跟我炫燿的,一定是!這幼稚的小鬼!電話那頭傳來麥香男的聲音:「麥香女,你現在快點打開電視,轉到××台,我上電視囉!」哈、哈!我從來沒有現在這麼佩服我自己過,隨便猜猜居然也給我猜中。

「知道啦!剛剛王子和阿本在講話時我就看了,你們怎麼會在那上面?」他得意的輕笑了兩聲,接著說:「我厲害啊!因為過不久就要出道發行第一張專輯了,所以現在正在做宣傳,到時候你要記得去買我們的專輯喔!看在朋友的份上,我會送你我們五個人親筆簽名的海報,不要太感謝我喔!」那該死的語氣,真是臭屁!不過……他們出道了,應該會變的很忙吧,到時候還有機會像現在這樣聊天嗎?

應該還是有,只不過很少,而且見面的機會也會很少,可能根本不行吧!畢竟剛出道的藝人傳緋聞也不太好,看來我只能在報紙、雜誌或電視上看到他們了。「喂!麥香女,明天要不要一起出來玩?」出去?我跟他?真是奇怪的組合,不過聽起來好像還蠻有趣的!錯過了這次機會,可能就要再過很久才能見面了。

「嗯!那明天見喔!不要太想我嘿,掰——」得到我的答覆後,他就好像拿到糖果的孩子一樣開心,不過他到底是在臭屁個什麼勁阿?等等,這算是……約會嗎?唉唷——真的是……我想我永遠也搞不懂,那該死的麥香男到底是在想蝦米碗糕。

《也許,我愛上的是你那站在舞台上,充滿自信的眼神;又或許,我愛上的是你對舞台的堅持。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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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約會

「約會呀……」已經換好衣服的我,對著鏡子喃喃自語。看著鏡中的自己,穿著一件露肩的粉紅色上衣,搭配牛仔褲,應該不會太難看吧?畢竟要跟帥哥出去,心裡多少還是會有點緊張。多想這些也沒有用,『叮咚──』麥香男已經來了?拿起昨天就準備好的包包,我急忙跑去開門。

一開門,麥香男騎著一台重型機車,我打量著他,他穿著一身龐克風,上衣是黑色的骷髏頭T恤,下半身跟我一樣是牛仔褲,他還帶了頂鴨舌帽,上面印著『Rock』的字樣,吸引了我的目光。

正當我盯著他發愣時,完全沒發現他嘴角勾起一抹微笑,而這抹微笑有加深的傾向。「你看著我發呆發很久了,再看下去要收錢喔!」聞言,我挑眉,「是嗎?」這傢伙會不會太自戀了?雖然我也沒有謙虛到哪裡去,可是跟這傢伙比,我可以說是小巫見大巫。

「是呀!是不是我太帥,『不小心』把你電到了呢?」靠!把我電到?那我還不如去跟豬對看哩!而且大家有所不知呀,他說這話是臉上的表情要說有多欠扁,就有多欠扁!雖然在其他人,尤其在情竇初開的少女眼中是帥氣啦……

「喂!麥香女,你到底走不走?」或許是我又盯著他發呆,讓他覺得很煩,他硬是把我拉上了他的重型機車。「怎麼會想要找我出來?」還真是有閒情逸致呀,放假還有時間出來玩,雖然我很閒,可是平常我可是被小糖稱為『宅豬』,顧名思義,宅女加上豬,說有多懶就有多懶。

所以當小糖聽到我要出去時,眼睛瞪的可以說是,嗯……我想我找不到好的形容詞。阿,就是像漫畫中女生的眼睛那麼大,跟頭完全不成比例的那種,總之她就是很驚訝就對了。

「閒阿。」因為他騎的很快,加上風的關係,所以我並沒有聽的很清楚他說什麼,只隱隱約約聽到了這兩個字。大概是因為這樣子很難交談,所以我們都沒有說話,我就這麼坐著他的車,看著旁邊飛逝的景象,等我回神,這裡早已不是我所熟悉的地方。

「欸,你到底要帶我去哪裡?」我抓著他的衣服大聲喊到,我很好奇,飆車很好玩嗎?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,那麼急幹麻?趕去投胎喔?而且現在經濟不景氣,萬一被抓怎麼辦?「秘密,不過我們快到了。」他故作神秘的說著。快到了阿……不知道會是個怎麼樣的地方?正當我的思緒又學孔子去周遊列國時,不知不覺已經到了。

「鬼鬼,到了。」咦?他、他剛剛叫我什麼?鬼鬼?不會吧……我雖然聽了他的話,下了車,不過卻用一臉怪異的表情望著他。「幹麻?」他脫下安全帽,並回我一個莫名其妙的表情。「……你剛剛叫我什麼?」他嘴角樣起一抹微笑,一字一句、清清楚楚的說道,「呵,鬼‧鬼──啊,你也叫我敖犬吧!不要再麥香男、麥香女的叫了。」

我愣住,微微點了頭,過了一下子才反應過來。「敖犬?好難啟齒又好奇怪唷!走了。」他笑著搖搖頭,一臉無奈的樣子,跟了上來。「你走錯方向了,我們要去的是那裡。」他指了我們身後,幫我矯正了方向。他的笑聲被很大聲的加油聲給蓋了過去。

「不好了,快開始了。」他拉著我衝進那裡面,他先去售票口那而買了兩張票,接著就去買……爆米花跟可樂?哇勒!敢情他是把這裡當成電影院了?不要跟我說剛剛那加油聲是電影的特效,打死我也不相信。他該不會帶我去棒球場之類的地方?想一想,很有可能,男生本來就喜歡那種地方,雖然我看不懂比賽,不過看看也不錯。

雖然我還有滿腹的疑問,不過他並沒有讓我想太多,一把把我拉了進去。映入我眼簾的不是棒球場,而是……賽車場?他喜歡賽車?雖然我完全無法把他和賽車聯想起來,看賽車倒比看棒球來的好。不是我討厭棒球,而是我根本看不懂,我對賽車雖然也不太董,可是我還知道最先抵達終點的車子就贏了,這點簡單的道理。

等到我們終於坐到位子上,我本來想問他為什麼會想來看賽車,可是看他一臉認真,我也不好意思發問,便專注於比賽。「12號車已經把17號車追過去了,馬上要過彎了,不知最後冠軍到底鹿死誰手呢?」解說員激動的解說著,我聽到旁邊大叔的對話,「好期待等等影和風的比賽呀!」「對呀!等等一定會很精采!」

影和風?什麼東西?這裡的賽車手嗎?「請問一下,你們說的影、風是這裡的賽車手嗎?」他們一臉訝異的看著我,我這麼問難道錯了嗎?不知道他們很奇怪?「影和風是這裡最有名的賽車手,也是最厲害的賽車手,他們的程度幾乎可以跟職業賽車手比擬,不過他們從不露面。除了他們各自的隊友,誰也不知道他們的真實面貌。」

從沒露面?這樣還這麼有人氣?可見他們真的很厲害。「不只這樣,他們一個像風一樣,當他拉開了和其他人的距離,影也會向影子一樣馬上追上來,是風先出道的,他的車號是23號,影的車號是5號。等等你仔細看,他們的比賽保證精采!」看來那兩個大叔是風的支持者,因為他們手上都拿著風的加油旗子,似乎是被這種氣氛渲染,我也激動了起來,迫不及待想要看他們兩個人的比賽。

「鬼鬼,我去上個廁所,順便再去買飲料,你一個人沒問題吧?」敖犬突然站起來,現在已經中場休息了,影和風馬上要出來比賽,不知他怎麼會挑這種時間廁所?現在廁所一定滿滿都是人,等一下不知道來不來的及看到比賽?我點了點頭。

嗯?敖犬怎麼還沒回來?中場休息已經結束了呀!這樣下去會來不及看到比賽的,「好!今天的重頭戲來了,影和風的對決要開始了,趕快站起來,為你支持的賽車手加油吧!」幾乎是一瞬間,觀眾席上的所有人同時站起來,似乎等待了這麼久,就是為了這一刻。「小妹妹,趕快站起來加油啊!」剛剛的大叔好像有一慫恿我幫風加油,無所謂,這樣也沒差!

影是5號吧?那我幫23號的風加油好了,因為我的生日是23號。比賽還沒開始,支持者就這麼激動了,等等比賽開始,我的耳膜會不會破掉呀?我不禁開始擔心諸如此類的小事,不過在擔心也沒有用了,比賽開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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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 比賽

風的車子和影的車子顏色剛好形成強烈的對比,風的是白色的,而影則是黑色。跑道上雖然有很多種顏色的賽車,但他們兩的賽車好像是有魔力,在我眼裡只看的見這兩部。但奇怪的是,比賽開始之前,我似乎看見風往我這邊看,是錯覺嗎?隨著比賽的開始,週遭觀眾間的氣氛有明顯的變化,就像是期待已久的電視正要開始,空氣似乎凝結了。

比賽開始,兩部黑白色的車子搶先衝了出去,兩部車在陽光的折射下,揚起一條耀眼的直線,看不出來是誰在領先,兩人不分軒輊。我想他們應該很享受這種和賽車融為一體的感覺,因為就連我也感受到了。

在過第一個彎時,他們並沒有盡全力衝出去,而是選擇了零失誤的跑法,「不愧是影和風!」旁邊的人這麼說著。很快的,他們和其他人拉開了差距,似乎賽車場上只剩下他們兩個人,就像是命中的宿敵般,對決著。如果有一天,他們兩上了世界冠軍的講台,我也不會感到驚訝!他們是可以帶給賽車奇蹟的人,就像是只為賽車而生一樣,不是賽車為他們改變,而是他們改變了賽車、改變了人們。

大概到了第十四圈,影和風同時進站,像是串通好,卻又像是天生的默契,其他賽車看到他們兩個已經進站,也紛紛搶著進維修站加油。又變成了兩個人的對決,頓時,賽車場上只剩下黑與白在奔馳著。他們兩的賽況依然很精采,解說員一度想要插播但都趕不及他們的速度。

「天才!簡直是天才呀!」一個人這麼說著,我認同,這兩個人的實力是深不可測的,連進維修站都好像是事先串通好似的,非常有默契!現在影一度落在後面,可是又追了上來,風想要拉開差距,卻無能為力。「感覺風今天多了霸氣,而且果斷的可怕!」霸氣嗎?我想應該是有重要的人在場吧!不想在那個人的面前輸掉,才會如此堅持。

比賽進行到第二十圈左右,開始套圈。兩人的車速明顯慢了下來,雖然在套圈時,被套圈的車子必須在第一時間讓後面的車子先過,但不管怎麼讓,總是會影響風的速度,所以,影在八圈的追擊後,現在只差風三秒了。奇怪的是,風明明在前頭,卻選擇了第二次進站,是為了保險起見嗎?他的舉動令在場的所有人感到疑惑,但加油聲還是持續不斷。

影似乎打算乘勝追擊,速度越來越快,其他的車子當然不會放過這大好的機會,每輛都飛速的向前奔馳。風卻好像心中早有策略,一點也沒有緊張的感覺,等到風出了站,和影的差距已是一大截,但風開始往前衝,第三十八圈影進站了,也就是說,這是風追回來的大好機會。

已經是第四十五圈了,這時的風已經追回來了,相較之下影有點吃力,「我知道了!前面風奇怪的進站其實是一種障眼法!」換句話說,當時風進站時油箱還夠他跑到最後幾圈在進站,可是他選擇了那時進,他把三停變成了兩停,這是在場所有人沒想到的。現在,風開始拉開差距,這個差距影是無法扳回的,也就是說,這次的冠軍產生了!

我只能說……風,很強!真的很強!「不愧是風,沒想到這次是風贏!」這場的勝利屬於風,頒獎台上,風和影握了手,但兩人還是沒把戴在頭上的安全帽拿下。似乎還不到公開面貌的時候,比賽結束了,我還是在這裡沒有離開、因為我大概知道風是什麼人了,但我正在猶豫要不要戳破,等等看看情勢再說吧。

等了一會兒,他急忙跑過來,看起來很喘的樣子。「抱歉,鬼鬼,久等了,買飲料的太多人了,所以才拖那麼久。」我搖搖頭,笑說沒關係,並拿了手帕給他。敖犬呀,我只能說你編了個任誰都知道是謊言的謊言。第一,排隊不可能排那麼久,而且剛剛的比賽是那麼精采,不可能有那麼多人搶著買飲料。第二,你這飲料還是冰的,而且看你氣喘噓噓的樣子就知道是剛買的,你真的很沒有說謊的天份。

「你是風吧。」淡淡的,我道出這個事實,他的眼睛隨著這句話而睜大,似乎沒有料到我會猜中。不過他很快的恢復正常,「你怎麼會認為我是風?而不是影?」看來他應該早料到我會猜中,廢話!那麼明顯,不知道的就是笨蛋了。「因為……直覺。」是的,直覺。因為我覺得他像風,而不是影。不知怎麼的,我就是這麼認為,覺得剛剛風的想法很像他,雖然他在我面前總是吊兒啷噹,但我就是覺得他是風。

加上比賽前,我感覺到他的視線,所以我更確定了。「我能問你為什麼會去開賽車嗎?」有原因吧,不然怎麼可能會接觸這種東西呢?雖然我覺得他對賽車也是認真的,但不知怎麼,我覺得比起賽車,他更喜歡音樂,而我也比較喜歡彈貝斯的他,因為那個禹辰我比較熟悉。

「因為喜歡的女生?」我的目光望著遠方,看他沒回答.我提問。不過我想我的猜測是對的,因為我捕捉到他眼裡一閃而逝的震驚。「嗯,不過她已經嫁人了。」嫁人了?我想敖犬喜歡的女生應該比較年長,因為我們現在才十七、八歲,普通女生沒這麼早結婚的吧?


「喔,對了,等下要去哪裡?」到了停車場,我坐上了他的機車。「想不想學吉他?」他沒有回答我的問題,而是丟給我一個疑問句。吉他?他會?好像挺有趣的樣子……「你會?」他也太……多才多藝了吧,貝斯、吉他、賽車,改他跟我說他會拉二胡我也不覺得奇怪了。「會呀!你不相信我?」總算恢復平常的他了,剛剛我還以為我的問句勾起他不好的回憶哩!

「不相信。對了,你不要再用開賽車的方法給我騎摩托車了。」我很誠實的回答,實在很想知道他到底會多少東西,我覺得他好深不可測,像剛剛的賽車他就跌破了所有人的眼鏡,還有,我總算了解他為什麼騎摩托車飆那麼快了,該說是職業病嗎?他根本就是把摩托車當塞車來開了嘛!

「呿——不好玩」不好玩?我看你等一下飛出去還好不好玩?雖然我覺得沒那麼容易飛出去啦……「好啦!我會『盡量』慢一點的,抓緊囉!」哇——我『靠』字都還沒說出口,他就給我飆出去了。請問一下,你從時速一百公里降到九十公里,有差嗎?真懷疑他腦袋是不是有問題,虧我剛剛還小小佩服了一下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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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    一起演奏

敖犬帶我到鬧區,四周都是來來往往的人群、商店,每個人走路的速度都很快,這就是我們的世界。其實我覺得,有時候放慢腳步,用不同的角度看這個世界,會有不同的感受,為何大家都不明白這點呢?鬧區的商店的廣告又很多種,有賣服飾的、化妝品的、文具店,可是敖犬的目的地好像不是這些店裡的其中一家,他騎進小巷,我以為我會看到更熱鬧的街道,卻沒想到我彷彿置身在童話當中。

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『貓的報恩』這部電影?我覺得我現在好像置身在男爵的貓咪事務所,感覺四周的一切並不屬於這個都市,就好像穿梭時空一樣。禹辰帶我到一間充滿古董風味的店,招牌告訴我,這間店是間樂器行,這就是禹辰說要帶我學吉他的地方嗎?我好奇的走在他的後面,映入眼簾的是許多小而巧的吉他還有小提琴。

「南叔,我帶朋友來了,借我兩把吉他。」禹辰好像是這裡的常客,他向著店裡大喊一聲,就去挑了兩把吉他。「嗯,自己挑吧。」一個上了年紀的男聲回答,是個老爺爺開的店嗎?我好奇的四處看看,這間店佈置的很溫馨,吊燈昏暗的光芒和外面晴朗的天空形成一股強烈、奇妙的對比,但奇怪的是,我竟然完全感覺不到任何一絲違和感,就好像老闆這樣佈置才是正確的。

我走近櫃檯,那位被敖犬稱作『南叔』的老爺爺,正專心的修理著一把小提琴,完全沒有發覺我的走近。像似完成了,他拿起一旁的琴弓試拉,音色悽涼卻又給我一種……快樂的感覺?我無法形容,但不可否認,這位老爺爺的技術真的是一流的。「你是敖犬的朋友吧,抱歉讓你在這裡站那麼久,一定很無聊吧?那裡有椅子,隨便坐,我去泡茶。」

「不會,您拉的很好聽。」我又打量了一下這裡,隨後在裡面的房間傳出老爺爺的聲音,「小姐,咖啡可以嗎?」我回了一聲,隨後聽見敖犬在叫我。「怎麼了?」我走近,他好像總算選好要用哪兩把吉他,開始跟我介紹。這兩把吉他似乎都很重,可是他拿的好像很輕鬆,聽他說,這兩把吉他都是古典吉他。但是其他的我都有聽沒有懂,他看我思緒好像又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,所以決定讓我自己彈彈看。

我從他的手中接過,哇勒!這吉他還真的不是一般的重,真虧他還可以拿的那麼輕鬆。我隨意的撥了幾根弦,不久一陣悅耳的風鈴聲響起,我下意識的往店門口看去,不看還好,一看嚇死人,來的人居然是……王子?

「你怎麼會來這裡?」他們兩個似乎很驚訝於彼此的默契,走向前去打招呼。真羨慕敖犬,我也好想去跟他打招呼。只不過我們又不熟,這樣貿然上前不太好吧?雖然我的確是很久沒有見到他了,看來今天跟敖犬出來是對的決定,不但讓我看到了一場好的賽車比賽、知道了這家店還遇見了王子,心情大好呀!

恩?剛剛還在神遊的我,忽然發現身旁的櫃子擺著一支長笛,長笛呀……好久沒吹了,自從愛上攝影之後,我就很少碰觸這項樂器了,如今又在這裡看到,真的很懷念呀!「你會吹長笛?」不知什麼時候走到我身邊的王子這麼問,嚇了我一大跳。「恩,我會呀!學了很久,好久沒吹了。」我會開始吹長笛,是因為媽媽的關係吧。

當初在選樂器的時候,我感覺到媽媽對長笛似乎有什麼特別的情感,於是毫不猶豫的選擇了它,可是我萬萬沒想到,之後我居然是在這種情況下,再一次碰到它。「南叔,這支長笛可以借她吹嗎?」王子問著老爺爺,我、我吹?可是我已經好久沒碰了,況且,居然要我在、在他們兩個人面前吹?這不就是跟模特兒比身材一樣的蠢嗎?我又不是白痴,怎麼可能作出這種近乎自殺的事情?

「要不要一起演奏?」本來是想拒絕的,可是一看到王子的眼神,原本想說『不』的我,馬上改口,「呃,好、好啊!王子要不要也一起?」他點點頭,我接過王子遞給我我的長笛,這把長笛真的很美,不過要吹什麼曲子好呢?「這首你會嗎?」王子從背包裡拿出一份樂譜,韋瓦第的海上風暴?這首我好像有練過,不知道我們三人合奏的結果如何?

一開始敖犬彈著鋼琴,然後我和王子的小提琴才慢慢融合,我一開始的表演非常糟糕,很多音完全沒有跟上,還好敖犬和王子配合著我的腳步,將速度放慢。我從來都不知道,原來,和自己喜歡的人,同心協力完成一件事的感覺是如此的棒!只要一個眼神,不用說話,也不用示意,馬上知道對方在想什麼。希望有一天,我也能找到那樣的人,而那個人,我希望是你,王子。

演奏完後,我們步出這間樂器行,我想,我常來的地點又多了一個,那就是這裡。不知怎麼,這裡的每一樣樂器似乎都有一種魔力,吸引著我,我想他們就是了解這種感受,才會愛上音樂的吧!不過,看來又會有好長一段時間見不到面了,算了,等他們簽唱會或簽名會的時候,我再勉勉強強的去支持一下好了。「鬼鬼,你怎麼會吹長笛呀?」敖犬一臉好奇,難得的是,王子好像也很想知道的樣子。

既然你們誠心誠意的發問了,那我就大發慈悲的告訴你。「因為我爸要我學樂器,然後我覺得我媽好像很喜歡長笛的樣子,所以就選啦!」一直以來,在我心中最重要的是媽,我不知道為什麼,我很喜歡媽媽的高貴氣質,其實我覺得敖犬跟我媽有點像耶!不知道為什麼,兩個人都有一種高貴的氣息,這種氣息是天生的,想模仿也模仿不來。

「不過你們怎麼會想找我演奏?」這次換我發問了,其實我覺得我不適合當演奏者,當個聽眾反而還比較適合。「因為我們也很想聽你的演奏呀!」敖犬,你這有回答跟沒回答不是一樣嗎?唉──算了,我想我今天回家,大概會把那支被我遺忘已久的長笛『挖』出來,可能是想重溫剛剛的感覺,也可能是剛剛的演奏,讓我重新認識音樂,但我想,最有可能的還是,我懷念著和王子一起演奏時的感覺。

《我懷念著和你一起演奏時的感覺。那種感覺,真的很好。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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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    簽唱會

自從上次和敖犬約完會後,我就沒見過他了。我們電話也聊沒幾通,因為他們要發片了,聽說已經籌備了一年多,上禮拜已經上市。他們還沒出專輯就造成了轟動,大概是因為他們太帥了吧。他們專輯預購時我就定了,敖犬還開玩笑說要送我,不過朋友發片,捧捧場也是應該的嘛!所以我決定今天要去他們的簽唱會,給他們一個驚喜,順便去見見好久不見的承恩。

到了現場,唉──意料中的人山人海,到處都是瘋狂的粉絲,而且每一個人都有自己支持的人。有人是用扇子,也有人用LED,就是演唱會用的那種。最誇張的還有海報,印著:『CTC後援會』幾個大字,真的很誇張。我提前了半個小時來這裡排隊,現場有很多工作人員在發號碼牌,我的號碼是:七、七百五十六?會不會太誇張了呀?我還提早來耶!看來我真的太低估了他們的魅力。

隨著時間一點一低的逼近,現場粉絲的情緒也開始激動了起來,主持人在台上帶動氣氛,而粉絲們在台下大喊CTC,像是想把他們托出來似的。終於,三點零五分,他們上台了。一開始他們現自我介紹,我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王子。他的頭髮有挑染,棕色中帶點銀色,很帥、真的很帥。

他們的服裝是黑色系的,不過中間夾雜了一些白色,很有搖滾的氣息。打完招呼後,他們就開始唱新專輯中的『愛我好嗎』和『Wait』兩首抒情風格的歌曲,和『Leave』這首搖滾歌曲。這三首我最喜歡的是愛我好嗎,是毛弟唱的,其實我對他沒什麼印象,可是我覺得他唱歌有一種……很適合的味道!就好像這首歌是為他量身打造般,別人來唱全都不適合。

Wait是阿本唱的,在這首歌裡面我聽見了他的深情,他好像正在等待著,等待著某個人。Leave是王子和敖犬的合唱,我只能說他們兩個真的配合的太好了!簡直可以說是天衣無縫,絲毫找不出一絲破綻的完美。隨著歌曲唱完,他們也開始準備簽名了,我想他們真的會簽到手酸死。

等了很久,大概再五分鐘就可以輪到我了。天呀!我怎麼突然開始緊張了起來?原本是要給他們驚喜的不是嗎?我等一下見到他們要說什麼呀?GOD!腦中一片空白,隊伍又開始前進,我開始後悔來這裡了。握緊手中的專輯,算了!反正都是朋友嘛!怕什麼!他們又不會把我生吞活剝。

輪到我了。第一個拿到我專輯和海報的是坐在最旁邊的阿本,他看見我,笑了一下,他不記得我了嗎?不過這裡粉絲這麼多,他會忘記也很正常,他大概把我當成一般的粉絲吧。「好久不見了。」我低著頭,看著他的簽名,想不到他居然認得我?不過我很快恢復正常,也對他說了聲好久不見。

第二的簽到名的是……小傑?當時那個激動到把我抱住的男生,他看著我,笑了一下,「你是鬼鬼對不對?好久沒有看到你了——下次在去我們那裡玩吧!」我笑了笑,他可愛的個性還是沒變呀。「恩,真的很久沒見了,我會去玩的。」如果有機會的話。我在心裡補上這一句,他們最近光是上通告、簽唱會就忙翻天了,怎麼可能還放我進去參觀呢?

第三個就是敖犬了,他在簽名的時候忽然抬頭,那表情真的是非常的有趣。就像是電視上老公被老婆抓姦的表情,真的很有趣!雖然我承認我的比喻很奇怪,可是事實上就是這樣。「你怎麼會來,想我吼?」不過他很快的反應了過來,自戀的撥了撥頭髮,在我眼裡看來是那麼的幼稚。「屁,只是捧捧場。你看,我是不是比全國電子還『甘心』多了?」我半開玩笑的說著,真的太久沒見了,有好多話想說,可是又說不完,而且基於我後面的人,已經用眼神把我給瞪到雞皮疙瘩一直起,我決定趕快走。

下面的是我最想念的王子,真的好久沒見了。我想對他說些什麼,不想就這麼離開,不想就這樣一句話都沒說就閃人,我有好多話想說,可是卻連一句也說不出來。「咦?鬼鬼?」他的一句話把我拉回了這充滿噪音的環境中,「呃……對呀!好久不見了。」就只是一句話,三個字,兩個問號。就可以讓我原本平靜的心情起伏這麼大,愛情,真的是毒藥呢!

正當我要到拿海報給毛弟簽名時,王子的一句話又讓我的心臟跳動的更厲害了,「你的長笛吹的很好。」他、他在稱讚我耶!還對我微笑……這時的我就和其他的粉絲一樣,不管是看到自己的偶像興奮的心情、渴望聽到他們的聲音,就跟情竇初開的小女生沒什麼兩樣。世界彷彿就靜止在這一瞬間,我的腦海裡不斷浮現著他剛剛的笑容,和第一次見面時他對我說的話,對我的微笑。

耳邊也不斷重複著他對我說的話,害我都忘記跟他道謝了。「呃、謝、謝謝。下次……還能一起演奏嗎?」我被自己的問話給嚇了一跳,天呀!我怎麼會提出這種無理的要求?雖然這是我的真心話拉,可是也太沒禮貌了……吧。「好啊!我很樂意唷!」他很樂意……他很樂意!他很樂意耶!呵呵──雖然不知道下次一起演奏會是什麼時候,不過這句話我可是記住了唷!你想賴也賴、不、掉!

我和毛弟沒多說幾句話,一是因為我和他不熟,二是我還沒從剛剛的震驚中恢復。不過他們幫剩下的粉絲簽完名後,就又回到了台上。好像是要辦一個抽獎,活動內容大概是和偶像有親密接觸似的吧,不過我沒興趣,反正有那麼多人,不可能抽到我,除非他們作弊。不過他們要作弊好像也沒辦法,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我幾號。

既然沒辦法作弊,那用抽的當然就更不可能了,我的籤運才沒那麼好勒!而且大家都認識,上去了也很尷尬。不過我還是沒離開,為的是想再多看幾眼承恩,只要幾眼就好了,只要幾眼我就很滿足了……

他們開始輪流抽出一個獎,只有五個名額,「好!我要唸囉!現場的五個幸運兒是:153、017、550、219和……756!請以上唸到的幸運粉絲到台上來。」我聽到中獎的人的歡呼聲,好像很開心中了獎似的,我看了看我的號碼牌,果然沒……天、天呀!中、中了!

我還沒恢復過來,我旁邊的粉絲就尖叫出聲!「756!」我回過神來,發現四周的人都帶著羨慕的眼光看著我,還有人要我趕快到台上去,沒辦法我也只能硬著頭皮上了。我邊走邊接觸到大家『關愛的目光』,連王子、敖犬還有CTC團員們也都在看著我。媽呀!丟臉死了!雖然我承認我是有那麼一點點,小小的開心啦!

到了台上,我故意排最後一個,好讓我有機會好好的觀摩一下其他人怎麼做,前兩個是和偶像說一句話,並且擁抱。後面兩個是得到CTC獨家限量的海報,還有擁抱。等等輪到我的時候不就超尷尬?畢竟都是熟人呀!等到前面四個都輪完之後,我慢慢的移動我的腳步到正中央,唉──這種被大家注視的感覺真的很不好,真不知道他們怎麼忍受的。

當時我腦中一片空白,只見他們五個人似笑非笑的盯著我看,拜託!我也很不願意被選上好不好!以為我愛呀!尤其是敖犬,笑的最誇張,我看他憋的都快得內傷了。而王子不知道和主持人在竊竊私語什麼,超神秘的,不知我的……『福利』會是什麼?「這位幸運粉絲得到的是,參觀CTC的休息室。」

還好還好,不是什麼奇怪的福利,不過等主持人一宣佈,我當場成為每個人的公敵,我想我等等大概沒辦法活著走出去了,畢竟女人的忌妒心是很恐怖的,而在場的人又幾乎都是女性。不過奇怪的是,我覺得很開心,這應該是王子臨時像主持人要求的吧?我覺得好感動,真的。

《你這麼個貼心的小舉動,又讓我無法自拔的愛上了你。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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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章      幸運的我

我跟著他們到後台,其實我知道休息室其實只是個幌子,不過沒關係,我已經參觀過他們五個的『家』了,反正只要能看到王子,就算他沒有發現我也沒關係。即使是遠遠的看著他,我也覺得很開心。突然為自己的想法感到可悲,居然這麼容易滿足,沒救了。

「你剛剛真的很好笑耶!那表情整個愣掉。」敖犬故意放慢腳步,走到我旁邊,他真的超欠扁的,只會在那取笑我。哼,還是王子比較體貼,還好我喜歡的是王子,而不是這傢伙。「呵、呵,我哪知道那麼巧呀!不過你們也太厲害了吧?是不是有作弊?不然哪可能隨便抽的都抽到我?」

「怎麼可能?要怎麼作弊?我們又不知道你的號碼牌。你要不要來看我們的記者會?」我挑了挑眉,記者會呀,是個打發時間的好選擇。反正我現在也挺閒的,可帥哥不看白不看,我跟了。「好啊!不過要怎麼去?跟你們坐車去?」

希望車不要太小,不知道一般的保母車能塞的下我們幾個嗎?「安啦!坐計程車,小傑、毛弟和阿本一台,我、你還有王子一台,剛剛好。」跟王子?哈哈!我今年不知道為什麼,特別走運。還好你們剛剛抽到了我!改天一定要去拜拜,不知道這樣的好運氣能持續多久?

我們到後門,隨便攔了一部計程車,我坐在中間,而兩位帥哥坐在我的兩邊。運將是一個年近五十的阿伯,個性很豪邁,一直問我是哪一個人的女朋友,我也只能尷尬的搖搖頭,但其實我一直在心裡大聲的喊說:「我是王子的女朋友!」不知道哪一天我才可以光明正大的對大家說,我是王子的女朋友呢?會有那麼一天嗎?還是這只是我個人的想像,永遠不可能成真?

到了會場,我們並沒有從大門進去,我想大概是怕太引人注目吧,還有另一個原因,就是我和他們一起去的事不能被大家知道。下了車,我跟著他們到後台。「我們會先在這裡休息、準備一下,記者會六點開始。」我點點頭,然後我就坐到一旁。王子拿了一杯柳橙汁給我,我向他到了聲謝。小的喝了一口,王子給的果汁果然不是蓋的,雖然只是一般的柳橙汁,但經由王子的手,感覺就不一樣了,這杯柳橙汁好像被淋上了大量的砂糖,甜的不得了,就像我的心情。

喝完了柳橙汁,我覺得有點無聊,現在離六點還有四十分鐘,他們都去換衣服了,剩下我一個人,所以我決定出去走走。留下了紙條,我一個人到處亂晃,走在後台的走廊上,感覺自己好像跟他們站在同一個世界,儘管我們是兩個世界的人。「鬼鬼?你怎麼會在這裡?」這個聲音是……小傑?咦?他不是去換衣服嗎?怎麼會在這?

「記者會快要開始了,該去會場囉!鬼鬼要不要跟我一起走?」沒想到時間過的這麼快,我出來的時候才五點二十,現在居然已經四十了?我點點頭,跟在他的後面,一路上一堆女工作人員一直看著小傑,而他好像很不耐煩的越走越快,到最後乾脆用跑的。「欸、等、等一下……」小傑好像完全忘了我的存在,這才慢了下來,「抱歉唷!不小心忘記了你的存在。」

「沒關係拉,不過你好像很討厭他們?」他點點頭,「都是些虛偽的人。」可是奇怪的事?你卻不會討厭我?這句話我沒有機會問,我們就已經到會場了,小傑把我送到這,就自己走了,好像還要準備吧。我向他道謝,如果不是他,我自己大概也沒辦法找到這裡,畢竟這裡太大了,沒迷路才怪。

「歌迷請往這邊走。」一位小姐跟我說,我走向粉絲區,五十五分了,他們大概要出來了。隨著時間的逼近,大家的情緒都顯的高昂,不管是在一旁守候的粉絲,或是拿著相機準備拍照的記者,都在期待著他們的出現。聽說這場記者會是為了慶祝他們新專輯大賣而舉辦的,不過他們也很厲害,專輯一開賣馬上拿下九榜冠軍,說不定明年金曲獎的新人獎就是他們!

CTC在大家的歡呼聲中出來了,他們五個都換了西裝,感覺很斯文,妝跟剛剛簽唱會的差不多,只有稍微的補下而已。面對記者們奇奇怪怪的問題,他們五個都笑著回答。記者會一下就結束了,粉絲也漸漸散去,本來還想去跟他們多聊點的,可是礙於會被攔下,我決定回家。發了封簡訊告訴敖犬我要回去了,便往大門口走去。

看了看時間,都已經八點了,肚子有點餓,我決定去對面的麥當勞吃點東西。我挑了一個靠窗的雙人位置坐下,並點了麥香雞餐吃了起來。正當我吃到一半,一個倒影映在窗戶上,「小姐,我可以坐在你旁邊嗎?」我轉身一看,王、王子?他怎麼會在這裡?而且還說要坐我旁邊?腦袋『轟』的一聲炸了開來,我只能僵硬的點了點頭。

「你怎麼會在這裡?」他也點了跟我一樣的麥香雞餐,當我跟他四目相對時,我感覺到一股電流,是觸電嗎?「我想我的原因跟你一樣。」也太巧了吧,雖然來這裡是比較方便沒錯啦,不過我還是很難相信,我又跟他坐在一起,只是這次我們沒有喝咖啡,也不是服務生帶的位,而是他主動坐到我旁邊、跟我打招呼。

「對了,你平常都怎麼練習的呀?我是說吉他之類的。」很好奇他的練習方式,經過上次一起合奏之後,我覺得我又再一次愛上長笛了,最近我又開始演奏,太久沒有吹了,有點生疏,不過我相信這可以靠練習補回來,所以最近我幾乎只要有時間就開始吹,我希望下次,我是說如果有機會再跟他演奏的話,我希望我能展現最好的一面給他看。

「我?我都背著吉他到鬧區或是海邊、公園練習,這是個克服怯場的好方法,以前我都不敢在別人面前彈吉他,可是自從聽了凜的建議,這樣練習之後,真的有變好。」到戶外練習呀……不錯!下次來練習看看,可是好難為情唷!一想到要在大家面前表演,我想我不是腿軟就是根本不敢把長笛拿出來,所以我很佩服那些街頭藝人,敢在眾目睽睽表演。

「不會害怕嗎?」我一邊吃著薯條一邊問,「一開始會,不過久而久之就不會了。只要在心裡想著,我要讓大家聽到我的音樂,或者想著自己喜歡的人,就不會了呀!」自己喜歡的人……王子他有喜歡的人是嗎?吃完最後一根薯條,王子說要送我回去,雖然很開心可以和他一起回家,可是只要想到他有喜歡的人……我想我今晚又要失眠了。


《會不會有那麼一天,你在演奏時,心中想著的人……是我?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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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只想獻給你的演奏

今天我帶著我的長笛準備上街走走,我也不知道我為什麼想帶著它,或許是因為上次王子說的治療怯場的方法,讓我也想試一試吧。還沒決定要吹什麼歌曲,不過我決定到公園去看看,現在剛好五點,有很多小孩、老人都會聚集在這裡,正好讓我試試看。

我站到噴水池的旁邊,已經有些群眾因為好奇而聚集了過來,我的心開始不受控制的加速,但我還是很努力裝出很輕鬆的樣子,不慌不忙的拿出我的長笛。第一次在這麼多人面前演奏,好緊張呀!要演奏哪首曲子呢?決定了!我要演奏拉赫瑪尼諾夫的『Vokaris』,我個人認為這首非常的清新,是我非常喜歡的一首歌,不知道我能不能把它吹好?

拿著長笛,隨著越來越多觀眾的圍觀,我的腦中一片空白,但是演奏前我想到了王子的那句話,演奏時只要想著自己喜歡的人就好。自己喜歡的人……我喜歡的人就是你呀……王子。我開始吹這首『Vokaris』,心中想著的是和王子的第一次相遇、參觀他們的家、上次的簽唱會還有麥當勞的相遇,我真的很喜歡他,所以我要把它吹好。

王子的話奇蹟似的應驗了,好像只要想著他,我就不會緊張,心跳漸漸平復下來,我也不緊張了,原來喜歡一個人,真的會對演奏有影響,不管是影響是好或壞,甜蜜的或苦澀的,只要想著喜歡的人,居然可以變得如此快樂。只要想著你,我莫名其妙的開心,這就是喜歡嗎?演奏終了,流了滿身大汗,但,我很快樂。享受大家的掌聲,我第一次發現,吹長笛也可以如此的快樂,真的好開心。

觀眾有帶小孩來運動的媽媽、正在跑步的老爺爺、賣香腸的老王,每個人聽了我的演奏之後,臉上的表情都是快樂的,突然,一個綁著辮子的小女孩跑出來,「姊姊,要怎麼吹長笛才能吹的跟你一樣好呢?」我微微笑,不知該怎麼回答她,總不能跟她說我剛剛想著王子吧?「姊姊呀,剛剛在吹長笛的時候覺得很快樂,只是在心裡想要把這首歌獻給一個人而已。」女孩點點頭,她的媽媽稱讚了我幾聲就走了。

天黑了,圍觀的群眾都走了,我開始收我的長笛,準備去逛逛、買晚餐。我一直盯著地上,沒發現我身後有人等了我很久。「小姐……」一個男聲,我回頭。X的!又一個帥哥,我真的很懷疑我是不是被人動了什麼手術,裝了個什麼招桃花磁鐵,招來的全是帥哥,不然天底下怎麼會有人在三個月之內遇到那麼多帥哥?光CTC就五個,跟我比較熟一點點的敖犬和王子算兩個,現在又一個。

「有什麼事嗎?」長笛收好了,我站著和他面對面,我才發現她整個矮了他半顆頭,而且我覺得他和王子居然有點像?是錯覺嗎?還是我……又開始發春了?其實我比較相信後者,真的。「沒事啦!只是覺得你演奏的很好聽,想跟你做個朋友。」呵、呵,沒搞錯吧,雖然我也覺得剛剛我演奏的不錯拉!莫非他也是吹長笛的?所以才對我的演奏有興趣?

「喔,好啊!你也會吹長笛?」我試探性的問問,他搖搖頭,「我是拉小提琴的,可惜呀,我該走了,真想再聽一次你的演奏,你還會來嗎?」這、這我也不確定,可是看他的樣子又覺得好不忍心……「好吧,既然你想聽,我下禮拜六再來這裡一次,跟今天一樣的時間,別忘囉!」他開心的點點頭,並跟我道別,我究竟該不該答應他呢?下次我要演奏什麼歌?得好好想想這個問題。

我在附近的夜市買了麻辣鴨血回家吃,這一家是有品質保證的,絕對辣的好吃!吃完嗆辣的鴨血,我決定傳個簡訊給王子,告訴他我照他的建議練習過了。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會回?好期待唷!不過開頭寫好久不見會不會很假呀?好客套唷!爛爆了!想到了,就這樣寫:

我照你推薦的方法,帶著長笛到附近公園練習過了唷!有很多人喜歡我的表演呢,下次吹給你聽,你一定會喜歡的!:)

簡單又明瞭,順便告訴他我想吹給他聽,我真是佩服我媽給我生的這顆聰明的腦袋瓜兒,按下傳送鍵,等待他的回應,就這麼等著等著,覺得太無聊我就睡著了。隔天早上,我從沙發爬起來的時候全身痠痛,天呀!我居然等著等著就給他睡著了?先看簡訊,他回覆了,時間是……三點四十五?不會吧?他們居然忙到那麼晚,而且他還抽時間回我的簡訊?

一瞬間感動和罪惡感吞沒了我,我覺得好不應該,他那麼忙,居然還抽時間回我一點都不重要的簡訊?可是我也很開心,代表在他心中我還是有一個位置的,儘管可能不太重要。我趕快按開啟,簡訊的內容大致是這樣:

你真的試了?坦白說,我很驚訝,可是又覺得很開心。下次一定要吹給我聽唷!說不定我們還能來個合奏呢!我會期待那天的到來的!最近比較忙,不能常見面,我們有演唱會,要不要來看?我再給你票 ((順便打廣告XD~

短短三行字,卻讓我覺得好開心,這是他第一封回覆給我的簡訊,一定要好好收藏起來。而且他邀請我去他們的演唱會耶!沒想到他也會用這麼可愛的語氣說話,我好像可以想像他寫簡訊時的表情,我馬上回覆他。好期待唷!他們的演唱會一定會很有趣的,到時候不知道他又會有什麼新的造型呢?

但是想想,這不就正如他簡訊上寫的,我們有好一段時間見不到面了?不過想想也對,現在是宣傳期,他們應該會常常出現在電視裡。看來我真的得像那些熱情的粉絲一樣,跟著他們去上通告了,不然就要死守在電視機前,我想我會選第二個,因為不用那麼累,可是這樣就不能見面了,唉——好麻煩喔!

《只要想著你,我莫名其妙的開心,這就是喜歡嗎?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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